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
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民生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2021 年9 月至2022 年8 月依法审计了2021 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扎实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21 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
——财政运行稳中有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严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4 亿元,增长16.8%,全年筹集区级以上财政资金43 亿元,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5 亿元,收回存量资金12.42 亿元统筹使用,及时下达中央财政直达资金6.12 亿元,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为经济平稳运行,实施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项目提供财力保障。
——聚焦关键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市级核定的限额以内。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支出实现40.1 亿元,稳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及时足额兑现养老、低保、困难救助等提标政策,不断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发力增进民生福祉。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压减支出规模。安排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支出共计32.76 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有效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科技创新;投入财政资金2.2 亿元,支持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稳步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财政资金3.4 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推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切实保障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2021 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 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34 亿元,完成预算的105.6%,增长16.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06 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3 亿元、上年结余0.83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 亿元、调入资金17.29 亿元、镇级上解收入0.77 亿元,收入总计90.61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4 亿元,完成预算的88.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73 亿元、债券还本支出6.34亿元、补助镇级支出7.9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3 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07 亿元,支出总计90.61 亿元。
2021 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2 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8 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2 亿元、上年结余0.39 亿元,收入总计87.47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33 亿元、完成预算的92.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91 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 亿元、调出资金17.20 亿元、补助镇级支出0.46 亿元、结转下年支出5.57 亿元,支出总计87.47 亿元。
2021 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8 万元,完成预算的92.8%,增长272.7%,收入总计928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调出资金928 万元,支出总计928 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围绕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要求,持续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区级预算执行总体运行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方面。一是非税收入征缴不规范,应收未收4 宗土地出让价款2.33 亿元,区龙泽水务公司、区非税征收中心滞留非税收入1292.18 万元。二是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因项目推进缓慢,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24 亿元闲置未使用。
2.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细化,通过代编方式预留政府性基金预算3.18 亿元;46 个区级部门无预算、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2.53 亿元。二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规范,违规统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43 亿元,违规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10 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 亿元分配不及时。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重点绩效评价资金占自评资金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四是预备费管理不规范,1.2 亿元预备费动用程序倒置,超范围使用预备费6234.33 万元。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财政代管资金存储管理不规范,存放在7 家银行的定期存款到期自动转存,未通过竞争性方式重新选择存款银行,其中6 家银行的存款2.23 亿元未办理到期清算。二是银行账户清理不彻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8 家商业银行开设账户,不符合开设条件且未及时清理核销。
(二)区级部门2021 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74 个一级预算单位2021 年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现场重点核查了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信访办、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疾控中心等8 个部门(单位)。各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29 个单位收入预算因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造成调整幅度较大,其中10 个单位预算调整率超过100%;2 个单位上年结转结余未纳入年初预算编报,2 个单位上年有其他收入次年未编制预算。二是预算绩效指标编报不规范,34 个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三是决算编制不准确,19 个单位年终决算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账表不一致。
2.预算支出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资金预算执行不到位,38 个单位91 个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20%、结余指标达4.57 亿元。二是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10 个单位超规定标准配置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3 个单位临聘人员工资超指导价位。三是预算支出把控不到位,6 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475.09万元,1 个单位年末违规将预算结余资金划入机关工会。四是“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1 个单位超实有数多编报2 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3 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22 万元,1 个单位在非定点机构租用车辆、未严格使用加油卡等。五是科技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专家大院考核制度,多支付考核补助36 万元,项目评选程序不严谨,资料真实性审核把关不严。
3.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一是非税收入、存量资金清理解缴不及时,2 个单位非税收入253.87 万元滞留未及时入库,4 个单位项目资金结余661.47 万元、3 个单位生育费结余25.46 万元未及时清理解缴财政,1 个单位以前年度以拨列支到镇街各类补助资金结余41.55 万元未及时催收入库。二是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6 个单位费用报销凭证不规范或要素不齐全,3 个单位白条支付伙食团食材采购费用59.6 万元。三是费用支付方式不规范,1 个单位将区老体协会费转入个人账户,1 个单位费用报销46.88 万元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多次拆分款项25.93 万元支付到报账人个人账户。
4.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购置核算不规范,15 个单位购置资产183.1 万元未纳入资产核算和录入资产管理系统。二是资产账实不符,10 个单位公务车数量账面数与实际相差45 辆未及时清理核销。
5.内部管理方面。一是临工管理不规范,8 个单位超指标使用临工24 人,1 个单位聘用超龄临工3 人。二是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1 个单位机关工会经费年末结余金额较大,2021 年末余额达42.33 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重大项目推进跟踪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化改革、涉农领域经营主体投融资风险管理等15 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抽查了24 个部门、39 家经营主体,涉及资金3431.45 万元。各部门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督管理手段等方式,确保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细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推进方面。未按规定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未对享受财政资金补助和参与财政资金实施股权化改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时进行专项检查,未及时掌握项目运行状况。
2.保险扶持政策落实方面。一是违规投保,3 个镇为完成水稻种植保险任务,以村干部或合作社名义为村民购买保险,所获理赔款1.76 万元未支付给受灾村民。二是保险理赔款支付不规范,某镇集体合作社虚报受灾面积多获得理赔款3.04 万元,并按14.5 元/亩的标准平均分发给参保村民。
3.实施股权化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股权化改革项目退出机制不健全,截至2021 年6 月底,全区有79 个股权化改革项目在存续期到期后持股的村集体及农户将继续参股,但还未建立铜梁区股权化改革项目退出机制,未制定具体的继续参股方案。二是部分股权化改革项目股本金赎回存在风险,三色农业公司实施的2017 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项目获得财政资金73.66 万元,已处于停滞状态,后期第4、5 年的分红款无资金来源且存在股本金难以赎回的风险,涉及1 个村和252 户农户持股,股本金分别为14.73 万元和22.1 万元。
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社会化服务对象未聚焦小农户,2020 年度针对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面积、补助资金占比分别为34%、33.89%,均未达到市级要求60%的规定。二是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总量少,仅为15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代理记账并提供档案管理,服务占比2.14%,低于市级要求高于20%的规定。三是供销系统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市级累计下达区供销系统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面积8 万亩,截至2021 年6 月末区供销联社尚未开展该项工作。四是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制定不规范,2019 年制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艾草、油菜项目资金补助高于市级标准。五是社会化服务方式不规范,1 个镇在专业合作社不具备社会化服务专业能力情况下委托实施水稻收割服务,涉及财政补助资金25.09 万元。
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方面。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不合规,2 个国家级示范社、5 个市级示范社不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其中1 个国家级示范社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且未建账核算,1 个市级示范社实为一人持有。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注销,截至2021 年6 月末有28 个经营异常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及时清理。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审核流于形式,2019 年某专业合作社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被审核通过并推荐申报市级示范社。四是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全区有426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建账核算,占比60.86%。
6.为农服务基层组织体系构建方面。一是部分基层供销社建设质量未完全达到规范化标准,6 家基层供销社示范社资产总额均未达200 万元以上且经营收入未超过10 万元/年,其中有4 家基层社参股入股数量均未超过3 个合作社,5家基层供销社认缴注册资金均未超过100 万元。二是16 家基层供销社实际未运营,占建成总量的57.14%,其中4 家基层供销社建成至今未开展经营活动,获得财政资金194.49 万元。三是12 家基层供销社2017年至2021 年10 月期间收入来源仅为不动产出租租金。
7.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管理方面。截至2021 年11 月末,8家农村综合服务社改建项目和持续推进基层供销社排危改造项目还未完成,财政资金882.16 万元未使用。
(二)重大项目推进跟踪审计情况。
对铜遂美妆产业合作园、铜遂人才共育园2 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渝合作共建项目推进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相关单位强化建设管理,加快项目推进,2 个重大项目2021 年度分别完成投资2.99 亿元、1.35 亿元,分别占年度投资计划的41.94%、69.23%,较好发挥了政府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铜遂美妆产业合作园项目违规返还土地契税,2020 年11 月签订的万洋众创城项目投资协议以建设扶持补助的名义返还契税,截至2021 年9 月已返还出让土地契税75.61 万元。
2.项目建设推进方面。铜遂美妆产业合作园个别子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投资完成率低,日化产品研发检测中心及周边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咨询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于2021 年1 月开工,应于2021 年4 月完工,截至2021 年9 月末未完工,完成投资5500万元,占计划投资比例52.3%。
3.建设程序执行方面。铜遂美妆产业合作园个别子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善或审批程序倒置,日化项目在未办理用地、规划及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三、民生专项、重点领域审计调查情况
(一)铜梁区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专项资金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2021 年铜梁区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632 万元,涉及基本医疗补助等10 项政策、68 个扶贫项目。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2 个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执行不到位,未及时兑现租金或入股分红4.43 万元;5 个项目涉及利益联结分配的关键内容未明确。二是消费扶贫智能专柜运营管理不到位,16 台扶贫智能专柜营运点位设置不合理,零销售;19 台长期处于未运行或被遮挡状态,2 台销售过期食品,8 台未供应扶贫产品。三是农业产业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区乡村振兴局组织投保的2408 户脱贫户玉米、水稻保险期间与农作物生长周期不匹配,涉及保费390.01 万元。四是就业培训政策落实力度不够,区乡村振兴局2021 年未制定脱贫人员年度技能培训计划、未确定培训机构、未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2.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管理方面。一是资金计划下达不及时,2021 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52 万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饮水安全补助资金352 万元,分别超规定时限26 天、4 天。二是资金拨付不及时,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因资格审核不及时导致补助资金拨付超过规定时限,涉及317 名补助对象、47.55 万元。
3.项目库管理及过程控制方面。一是区级项目库管理不规范,3 个已完工项目未完善入库审批手续,8 个产业项目资金安排与入库审批程序倒置。二是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8 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并上报备案;1 个项目未批先建。三是合同管理不规范,1 个项目合同约定预付货款与询价采购文件不一致,2 个项目现场实际安装部分设备型号及数量发生变化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四是部分项目造价控制不严,2 个项目未按规定开展财政评审,1 个项目合同及实际结算价均超预算审核价。五是工程变更及收方签证等不规范,4 个项目设计变更资料或收方签证资料签章手续不完善。六是部分产业项目建设推进不力,6 个镇组织实施的11 个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未在规定时限内完工。
4.项目绩效及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产业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3 个项目在实施前未进行绩效目标审核,2 个项目建成后未开展绩效目标自评。二是部分扶贫资产管理不到位,3 个项目未及时进行产权登记,2 个项目未建立后期管护制度。
(二)铜梁区交通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2018—2020 年,铜梁区争取市级交通建设类专项资金11.39亿元,扎实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0 年末建成“四好农村公路”1673.12 公里、普通干线公路87.15 公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交通建设计划任务组织管理方面。一是统筹组织管理不到位,区交通局未指导和督促各镇街编制通组公路项目规划,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底数不清。二是部分公路申报任务完成数据不准确,90 个“四好农村公路”、8 个普通干线公路项目分别多申报147.57 公里、31.4 公里。三是部分项目组织交(竣)工验收不及时,截至2021年4月末仍有280 个项目、348.23 公里未完成交工验收。
2.落实交通建设“放管服”改革事项方面。一是部分行政审批落实不到位,2 个公路项目存在越权审批现象,7 个公路项目在审批要件缺失情况下予以审批通过,14 个项目未按规定通过初步设计审批。二是交通建设信用信息管理不到位,13 个公路项目从业单位未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未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建立信息传递机制,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失信惩戒机制未发挥作用。
3.履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职责方面。一是质量安全监督专业人员配置不合规,截至2020 年12 月末区公路质量监督站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仅为12%,有4 人无执法资格仍承担执法工作。二是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不规范,3 个市级重点项目未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三是217 个“四好农村公路”项目未按规定开展交工质量鉴定工作。四是部分交通工程行政处罚执法尺度不统一,存在应处罚未处罚、少处罚、处罚标准不一致等情况。
4.履行交通建设参建单位及造价行业监管职责方面。一是对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监管不到位,10 个普通干线公路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对交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从业行为监管不到位,同一投标人提供虚假社保参保资料6 次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部分项目经理在同一时段负责多个公路项目。三是履行交通建设造价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对公路造价信息及公路建设项目造价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分析评估,材料价格信息采集不规范。
5.履行公路养护职责方面。一是未及时依据市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进行修改完善。二是部分公路养护制度落实不到位,5 个镇街未按规定编制或报批公路养护计划,未及时将4 条路况较差的公路纳入大、中修改造计划。三是2 个单位挤占挪用养护专项资金630.58 万元。
6.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未履行专项资金管理申报审批职责,未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初评和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二是公路资产管理不到位,存量公路资产底数不清,未督促业主单位及时办理工程结(决)算,已办理工程结算审计项目1004 个、合同金额12.29 亿元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截至2020 年末,全区区级国有全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49 家,其中一级企业13 家、二级企业36 家。8家区级重点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经营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企监管方面。一是主管部门对所属国企监管不到位,4 家国企未纳入财政及国资监管系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不规范,1 家母公司未收取4 家子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54.4 万元。二是管理体系不清,6 家企业存在多头管理情况,5 家企业与所属主管部门职能政企不分。
(二)国企资产管理方面。一是3 家一级企业未对下属15家子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合并,导致集团资产不实。二是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4 家企业存在将资本化支出记入当期费用、还债本息计入资本公积、收购10 处房屋未纳入资产管理等问题。
(三)国企融资担保方面。一是融资管理不规范,未建立企业融资审批制度,区属重点国有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未按约定支付资金占用费用。二是7 家企业以名股实债等股权性融资方式融资10.45 亿元降低资产负债率。三是借款及担保风险较大,部分国企间互相担保、拆借且展期多;1 家企业为3 家招商引资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其中3.38 亿元未落实反担保措施;1家担保企业经营风险高,截至2021 年9 月末已形成应收代偿款6916.73 万元,为民营企业或个人融资担保余额3577.93 万元反担保不足值,存在损失风险。
(四)国企投资方面。一是投资管理不规范,1 个建设项目未办理概算审批手续、2 个项目变更事项未报批,2 个建设项目存在拆分标段、关联企业竞标等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1 家企业因履职不到位导致国有权益172.49 万元存在损失风险,81 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固,47 个建设项目未在计划时限完工。二是股权投资效果未达预期,部分投资存在损失风险,鹏光基金投资3103.73 万元的壹壹光学项目已处于停产停业状态;2019—2020 年通过新设、增资、收购股权等方式投资的9 家企业处于亏损状态;截至2020 年末鹏鹿和穗龙2 个子基金已到位资金7098.24 万元,未实际投资项目,造成股权投资资金闲置。
(五)国企改革方面。一是国有企业整合未实现预期效果,2018 年以来企业划转未能实现集中优势资源,仍存在企业同质化经营。二是部分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截至2020 年末区国资中心未建立统一规范的重点国有企业间资金拆借审批制度,部分拆借审批程序不规范。
五、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对重庆市铜梁区职业教育中心三期工程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金额1.05 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多计工程结算价款534.41 万元。二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因前期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增加投资约177 万元;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替代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增加投资729.61 万元且未按规定报批,并且工程变更后未及时修改或补充设计;工程过程管理不到位,实际工期超合同约定773 天,截至2021 年12 月末仍未交付使用。
(二)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情况。
对琼江安居提水二期工程项目开展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对西郊示范片区道路及绿道工程、科创中心建设等6 个项目开展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计金额8.33 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及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工程建设前期手续不完善,4 个项目开工前未办理规划、施工许可或用地、消防等审批手续,2 个项目未编制概算报告。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1 个项目未制定监理管理、合同管理、限额以下工程发包等内部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控制差,工程超期导致增加土地租金5.13 万元,建设管理费超过总额控制311.3 万元。
2.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一是招投标不规范,1 个项目的管桥运输等子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土建工程监理服务等子项目未实行竞争性采购。二是合同管理不严谨,1 个项目的道路围墙绿化景观子项目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明确结算原则。
3.施工过程管控方面。一是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4 个项目存在先实施后审批或超审批金额实施。二是现场收方签证不规范,1 个项目部分子项目未据实收方;1 个项目收方签证不规范、未认质核价。三是造价控制不到位,1 个项目有9 个标段存在“边设计、边施工”、采用未经审查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招投标问题,有10 个标段招标清单材料来源未明确,导致后期结算调整较大且争议大。四是工期管控不到位,1 个项目超工期664 天,工程延期责任划分不明确。五是建设单位对中介机构履职监管不到位,1个项目业主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审计机关复核发现仍多计工程价款1165.36 万元,审减率达7.61%。
4.竣工结算办理方面。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6 个工程结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5.26 亿元,因虚报工程量、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取有误等原因,审减金额4420.72 万元,审减率8.4%。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了专项报告和信息专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均作出批示,要求限期整改。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送达审计结果、下达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审计查出问题资金34.16 亿元,移送问题线索1 件。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层层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认真研究普遍性或共性问题,推动标本兼治。
区审计局加大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
财政、国资等部门的贯通协作,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
截至2022 年7 月末,已整改问题金额10.34 亿元,其中上缴财政2289.57 万元、调减工程投资4955.13 万元、调整账务246.51 万元、其他方式整改9.59 亿元;督促被审计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32 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七、审计建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升效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培育财源,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源,保持适当的财政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政府债券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加大重点领域投资力度,补齐民生短板。用好用足各类财政金融工具,精准施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各项政策精准有效落地。
(二)坚持深化改革,强化预算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编实编细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法定时限下达各类转移支付预算,加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
(三)坚持监督管理并重,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管。从严加强国有企业金融风险管控,严格投资决策,切实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规范业务经营,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增强企业资产运营效能,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
(四)坚持以审促改,推动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持续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审计整改见实效。加强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贯通协同,构建多部门联动、多层次推进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做到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机制,形成监督闭环,杜绝“屡审屡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