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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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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

关于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在区委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20209月至20218月,区审计局聚焦重大政策落实、三大攻坚战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依法对我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全区各部门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全区经济逐步恢复稳定向好。

——加强财力统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稳预期保增长,争取中央直达资金4.87亿元,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通过统筹结转结余、零结转收回、基金调入等方式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亿元。坚持 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兜牢三保底线,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

——聚焦关键领域,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财政资金4.48亿元,保障扶贫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和基本生活,推动决战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排财政资金1.93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取上级补助和债券转贷资金53.45亿元,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

——深化财政改革,持续提升管理水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十条措施,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2.1亿元。着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出台绩效管理制度,对1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逐步扩大绩效监控和评价范围。实施预算公开评审全覆盖,深化评审结果运用,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9.6%;加市级补助收入27.56亿元、调入资金18.42亿元、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39亿元、镇级上解收入0.8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7亿元和上年结转0.39亿元,收入总计8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79亿元,完成预算的96.6%;加上解市级支出3.74亿元、补助镇级支出4.9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92亿元、结转下年0.83亿元和调出资金0.39亿元,支出总计83.6亿元。

2020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3.3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6%,增长15.3%;加市级补助收入1.45亿元、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9.5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1.5亿元、上年结转0.12亿元和调入资金0.39亿元,收入总计86.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1亿元、完成预算的96.4%,增长12.7%;加上解市级支出1.86亿元、补助镇级支出0.51亿元、政府债务转还本支出2.16亿元、调出资金18.39亿元和结转下年0.39亿元,支出总计86.41亿元。

2020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63.8%,加市级补助收入2万元,收入总计2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调出资金249万元,支出总计2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要求,持续推进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33,267.57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取11,889.69万元。

2. 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及执行方面,高新区管委会违规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返还税收277.2万元,未履行协议约定权力收回已兑现财政补助资金170万元;个别招商引资项目协议权责不对等,未约定企业违约责任。

3. 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预算编制不细化,公车改革(租车费)238.65万元纳入直编预算;预备费动用程序不合规,先动用后报批3116.06万元。

4. 债务管控方面,专项债券资金69,576.6万元使用不及时。

5. 专项资金管理方面,10家企业虚报骗取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奖励专项资金100万元;区商务委挤占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市级专项补助资金3.03万元;企业研发准备金、林业改革等专项资金2434.88万元使用不及时。

6. 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国库集中支付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实拨方式拨付资金446,427.3万元;6个预算单位17个银行账户不符合开设条件,未及时清理。

7. 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报告反映未按规定制定财政代管资金储存办法问题,截至20213月底未完成整改。

(二)区级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区级74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部门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延伸162个二级预算单位,重点对国有房屋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公积金缴存、临聘人员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现场核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决算编报和预算执行方面,16个单位年初收入预算编报不规范,25个单位预算调整率超过100%46个单位部分项目因推进不力导致预算执行率低于20%26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261.78万元;111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临工费用2896.32万元,其中19个单位挤占项目经费908.71万元用于临工支出。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15个单位项目结余资金2932.9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02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13,728.07万元;84个单位对国家政策掌握不到位,多支付临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679.6万元;5个单位超基数多缴纳住房公积金102.03万元。

3.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11个单位37处房产出租未报国资中心审核、未公开招租,3个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44.3万元,8单位房屋租金收取不及时77.25万元;13个单位57处房屋资产3.42万平方米闲置,其中48处可利用;30个单位房屋资产账实不符。

4.公务用车管理方面,4个单位未建立公务租车审批制度,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加油卡定车定卡的规定;4个单位未经审批或化整为零长期租用车辆,支付租车费134.14万元;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车定点租赁和维修的规定,涉及金额11.19万元;9个单位公务车燃油费管理不规范,其中6个单位年末加油卡沉淀资金45.08万元,2个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车辆混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未严格按车辆进行核算。

5.信息化项目管理方面,6个单位挤占信息化项目经费140.61万元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个单位5个信息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准确,过程管理不到位以及后期使用绩效差,档案资料不完善;4个单位软件资产304.9万元未按规定纳入无形资产核算。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重点项目推进跟踪审计情况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区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稳外贸等6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66个单位,涉及资金26.7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及新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资金使用不规范,区教委使用抗疫特别国债305.89万元支付75所民办幼儿园2019年秋期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资金使用不及时,区卫生健康委实施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进度缓慢,截至202011月末,财政直达资金仅使用62.25万元,使用率为11.60%

2. 稳就业政策落实方面,高素质农民培育落实工作推进缓慢,20208月区就业局确定新型农民职业培训机构,截至20209月底未开展实质性培训工作。

3.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方面,截至2020年末,区民政局2个专项债券资金子项目推进缓慢,尚未开工建设,专债资金3400万元未使用;区中医院将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265.68万元用于3个非专债项目。

4. 长江禁渔退捕政策执行方面,退捕渔民安置补偿措施针对性不强,存在低档缴纳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后断保的现象;现有执法人员及装备设施不能满足工作所需;18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处理跟进不及时;67三无船舶未按规定清缴或拆解,旧县等6个镇街在自用船舶登记、检丈等方面管理不规范。

5. 稳外贸政策落实方面,区商务委未按要求细化切块资金使用细则,延迟18天兑付3家企业加工贸易专项资金27万元,2020年吸引外资公共服务奖补资金15万元使用不及时,2019年以招商引资名义购买3家企业区外出口指标并支付外贸稳增长补助156.5万元,区服务贸易公共综合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未达到预期目标。

(二)重点项目推进跟踪审计情况。

对抗疫特别国债中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园区相关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了审计,抽审了2个农业园区、19个项目,涉及总投资16.5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方面,区中医院使用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94.75万元支付迁建工程装修景观配套设计费,未形成新增实物工作量;将应由跟踪审计中介机构实施的迁建工程部分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实施;采购的部分医用设备与投标品牌不一致。

2. 农业园区建设推进和管理方面,2个农业园区未明确用地计划,2个专家大院项目已投入使用未办理用地手续;6个园区主要区域和功能重复,4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无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1个农业园区未完成自定建设目标任务,现代农业园三级联创任务未落实;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玄天湖旅投公司将西郊示范片绿道沿线春季义务植树苗木项目拆分为45个标段实施采购,自行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玉皇村专家大院施工单位且中标单位与另外2家竞标单位系关联企业;20193个区域性特色产业先建后补项目推进缓慢,其中1个项目至20213月未开工建设。

3. 三社融合发展后期工作推进方面,2019年、2020三社融合发展专项资金607.8万元仅使用331.82万元,且未开展绩效跟踪;16个专业合作社未定期召开成员大会,未进行财务公开;28个镇街农合会基本未开展具体工作,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三、涉及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度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全区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779.19万元,涉及58个扶贫项目,抽审资金1980.17万元、23个项目。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大脱贫攻坚财政资金投入,推动了我区脱贫攻坚工作有效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方面,3个村的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未约定收益分配、扶贫资产归属权、资产保全措施等;扶贫小额信贷占比不高,2019以来3000元及以下的贷款总人次占比30.29%;对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宣传不到位,申请享受补贴人数占比低;吸纳就业岗位补贴政策未实现全覆盖,抽查有38户企业共吸纳4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未享受补贴共计28.8万元;3个村电商服务站点管理不到位、运营不佳。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西河镇兴建村专业合作社借用村集体资金采购大米加工及机械化采收设备,农机补贴到位后未及时归还村集体资金2.4万元。

(三)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方面,水口镇树荫村2019年产业化项目产品核价以及验收审核不严,多支付设备款3.07万元;维新镇新滩村调味品烘房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不严,多计设备款4.79万元;部分农村饮水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违规指定项目业主,施工过程监管不到位,未收取建设工程保证金11.6万元。

四、重点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区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2017—2019年,全区共有5853个建设项目、1752件审批事项,区住房城乡建委分别对319个、207个建设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管,主导实施了8个市级专项资金计划、13个建设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行政审批改革推进落实方面,建设工程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消防设计审核3个事项未按改革要求精简;施工许可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阶段部分工程行政审批申报材料未按一张表单要求精简;3类建设项目41件行政审批事项超过规定审批时限,未达到改革要求。

(二)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方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和监督档案不完整、不规范,2个项目未反映监理未到位履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变更频繁等问题,8个项目未反映对危大工程的重点抽查情况;具备施工安全监督员资格的在岗人员仅6人、占比55%,未达规定要求;每月向市造价总站上报的23项本地地材价格信息采集来源无代表性、无依据;未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共享机制,2个企业27个项目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按优惠政策核定监管比例和金额;违规制定减免政策,少收取29家房开企业、51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635.35万元。

(三)房地产行业管理调控方面,2017—2018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缴存标准未严格执行市级相关政策;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暂定资质延期手续办理滞后,对1家房地产企业1个建设项目超规模开发监管不到位;26个项目在不符合条件情况下重新核定预售资金监管额,1个企业1个项目违规核定资本金免监管;26个项目预售资金首付款支付使用不合规。

(四)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特色小城镇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滞后3个月分配,旧房整治提升资金525万元拨付不及时,美丽宜居村庄专项资金60万元使用不及时;审核把关不严,21个镇街91户农房重复享受补助资金39.13万元,6户三层以上的农房纳入整治范围并享受补助资金3.5万元,14个镇街67户将农村旧房补助资金33.82万元用于墙面粉刷装饰等。

(五)行政执法管理方面,对74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未立案查处;同一违法事项行政执法处罚依据不一致、标准不统一,部分行政处罚处理法规运用不当;部分项目立案查处时间超规定期限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行政执法效率低。

(六)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方面,行政审批和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未有效整合,功能设置重复;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等4个系统的部分功能模块无内容或不能使用,部分数据不完整,数据保存期限达不到要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等5个系统部分功能设计有缺陷,操作不流畅或不能便捷使用;商品房网签等2个系统中有3个功能模块基本未使用。

五、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对小米生态产业园和大庙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了跟踪审计,审计金额43,960.91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批手续不完善,大庙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未办理用地审批、建设三证和施工许可证手续开工建设。二是工程变更不规范,大庙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独立基础变更为桩基础、基础砂石换填等3项变更涉及金额约609万元,存在先实施、后审批;小米生态产业园项目部分变更内容已实施,但变更审批手续未完善。三是过程管理不到位,大庙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项目设计交底资料完善不及时,参建单位人员更换未履行审批程序,建设资金来源未落实。四是项目资料完善不及时,涉及2个项目的收方签证资料,小米生态产业园项目施工过程的认质核价、工程变更资料等。五是工期管理不规范,小米生态产业园项目超合同工期145天。

(二)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情况。

对小安溪大庙镇至虎峰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小安溪竣工决算项目)、市民服务中心项目等18个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金额5.7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工程结算方面,18个工程结算项目工程价款结算不实,送审金额55,054.91万元,审定金额47,254.9万元,待定金额1103.4万元,审减6696.61万元,审减率12.16%

2. 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小安溪竣工决算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善,未按规定办理用地和规划手续,工程勘察等11项工程服务未进行竞争性采购而直接发包,涉及合同金额132.53万元;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199.22万元、监理费进度款2.32万元,因前期决策不合理导致多支付勘察设计补偿费11.5万元,3个勘察设计合同计费标准无依据、工程咨询费用计费标准不统一,列支建设管理费18.81万元依据不充分,支付石虎电站赔偿金67.93万元无依据和测算标准。二是18个工程结算项目,部分建设程序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超投资、超规模建设,4个项目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2个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3个项目新增或变更审批程序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要求签订代建协议,2个项目未综合验收就交付使用;建设现场管控不到位,2个项目边施工、边设计导致增加投资270万元,4个项目因现场管理不到位导致增加投资332.13万元,1个项目绿化工程现场管理不严、植物成活率低,3个项目现场收方签证不规范等。

3.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面,小安溪竣工决算项目少计待摊投资(环境保护评估费用)4.5万元,多计待摊投资(预留工程档案整理费用)10万元;无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方案,决算编报不完整。

4. 工程绩效方面,小安溪竣工决算项目因治理地点变更,原在虎峰镇实施的工程勘测、规划和初设等结果无利用价值,浪费资金21.5万元;工程后期管护不到位,部分斜坡种植的草皮被人为损坏。

(三)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核查情况。

20207月至12月,对17个中介机构出具的17个结算审核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4个审核报告部分事项应关注未关注,如:增值税是否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检测费是否计取、工期延长是否合理、合同签订不合规、工程收方签证与其他计量计价资料不一致等事项未关注。二是4个审核报告应当披露的事项未披露,如:未执行合同约定、新增工程材料建设单位未核价、竣工图编制不完善、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等信息未披露。三是15个审核报告审核把关不严,审核结算原则、计量原则和计价原则错误,计量计价依据不充分,多计工程价款253.54万元。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涉及政策和制度层面、重大损失浪费等方面的问题,区审计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报送了专项报告和信息专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均作出批示,要求限期整改。涉及财政财务收支的一般性违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送达了审计结果、下达了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审计建议。审计查出问题资金28.77亿元,移送问题线索4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2件。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按要求认真整改,截至20216月底,已整改问题金额6.43亿元,其中上缴财政1.2亿元、调减工程投资6696.61万元,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4项。移送的问题线索已办结2件。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继续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整改情况将于20223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不断优化收入支出结构。根据资源禀赋优势、产业特点科学制定优惠政策,做大做强实体经济,以实体经济为支撑做实财政收入,促进区域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不断完善财政预决算管理。加大预算公开评审力度,强化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的监督检查,优化绩效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作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加强政府债务及投融资管理,严防严控债务风险。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的边界,加强对地方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及成本。规范债券资金使用,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积极稳妥地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债,用好旧债,建立常态化监控评估和协同监管机制,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四)加强民生资金和工程项目管理,促进政策落地见效。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强对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社保等领域重大政策、重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压实资金管理单位和项目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及时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严格建设程序管理,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工程招投标,从严办理变更审批,从严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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