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关于印发
2021年度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度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市委审计委员会、区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更好发挥内部审计在推进审计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内部审计工作基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办法》。《办法》对内部审计的内涵、领导体制、机构和人员管理、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程序和结果运用、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单位要加强《办法》的学习宣传,全面、准确理解相关规定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制度。各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相关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其他内设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经费,支持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后续教育提高职业胜任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直接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计划、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及时将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工作规划、项目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审计工作总结等资料,按规定时限报送区审计局备案。
(三)开展内部审计统计调查。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全区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将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各单位要明确统计调查的目的、内容、报表口径及报送频次等,按要求全面、准确、完整填报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于2021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按规定格式上报2021年上半年《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统01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表);区审计局负责本区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确定并通知调查单位认真开展统计工作,审核相关报表,汇总填写《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内审统03表)报送市审计局。
二、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
(四)编制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各单位应当围绕本单位发展目标统筹谋划内部审计工作,将内部审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在对本单位风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项目计划要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效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的监督,其中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重大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等情况的监督,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国有重点企业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等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推进、企业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执行、经济效益管理等情况的监督,促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五)突出内部审计项目监督重点。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职能职责、财政财务和业务管理等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确定具体审计事项。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审计,要重点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在本单位的推进情况,反映政策执行成效,揭示薄弱环节,推动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要重点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财政存量资金、闲置资产的清理盘活情况,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国有重点企业要重点关注“三重一大”决策、大额资金管控、对外投资、境外国有资产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事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要重点关注投资决策、建设程序、结算决算、建设效益等关键环节,促进提高工程建设水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对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单位重要发展规划的制定执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内部控制审计,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重点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揭示经营管理风险。
三、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效
(六)加强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要通过现场督导、分级复核、会议研究、质量检查等措施,强化审计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要强化对审计证据、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以适当、充分的证据支撑审计结论和意见;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要加强对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质量管理,会同社会审计人员制定审计方案,加强审计过程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确保审计重点突出、审计风险可控、审计目标实现,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七)推进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科技强审,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要求,加强内部审计信息化建设,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大数据分析技术,探索网络爬虫、数据可视化、空间地理信息等前沿技术与审计业务有效融合,不断提高大数据分析能力。有条件的内部审计机构可探索建设大数据平台,全面采集单位财务、业务、管理等数据,以数据分析为先导,筛选形成疑点数据,通过实地核查、现场反馈等方式查核问题,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效。
四、加强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八)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研究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制定审计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间内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剖析根源,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或者虚假整改、拒绝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程序提请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构进行追责问责。
(九)健全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机制。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与纪检监察、法务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重要事项共同实施、结果共用等工作机制,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
五、强化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区审计局要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健全与教育、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同制定行业性内部审计指导意见或者工作指引,协调开展内部审计分类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十一)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区审计局将通过现场指导、研讨培训、分类座谈、案例交流、抽选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以审代训”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指导。采取日常监督、结合国家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以及审计项目质量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将单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履职评价内容,促进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要开展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促进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