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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2400933594XC/2023-00004
  • 审计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审计局
  • 有效
  • 2023-03-07
  • 2023-03-08

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审计电子数据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

关于报送2022年度审计电子数据的通知

区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审计电子数据采集使用管理办法》(铜府办201814号)要求,每年定期采集全区各部门(单位)运用计算机处理、存储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业务电子数据。现就做好2022年度审计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审计电子数据范围和内容

(一)区财政部门按照重庆市审计局、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重庆市财政局(渝审发〔20161号)文件要求,报送2022年度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业务报表数据等电子数据。

    (二)其他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和国有企业报送2022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包括会计核算系统原始数据备份、业务系统数据库数据备份、电子表格、电子文档等相关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见附件1)。

二、数据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2023313日至314日。

(二)报送方式。财务和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以原始数据备份方式报送;业务报表数据以原文件格式报送;同时填报《审计电子数据报送清单》(见附件2

(三)报送地点。各单位用移动存储设备将电子数据报送至区审计局数据分析室(区社保大厦808室)

(四)报送注意事项。采用预算一体化系统核算的单位不报送本单位财务数据,由区财政局统一报送,未采用预算一体化系统核算的单位,财务数据自行报送。

(五)其他要求。

1.各主管部门下属单位电子数据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

2.各单位报送电子数据时,应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出具承诺书(见附件3),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3.确保审计电子数据安全。各单位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应做好电子数据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电子数据的安全保密责任。区审计局对取得的电子数据承担安全保密责任并实施严格管理。


附件1.审计电子数据采集清单

      2.审计电子数据报送清单

      3.承诺书

                                     重庆市铜梁区审计局

                                               2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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