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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2023-06-29 来源: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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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办法出台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24号)等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铜梁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18-2018)、《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0258号)、《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本章包含该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原则、建设标准、管理模式等内容。

第二章工程规划和建设。主要内容是项目规划及建设管理方式,包括编制规划的总体原则、项目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原则、项目法人组成、项目申报和立项流程、实施方案要求、工程建设中应遵循的制度、项目验收方式、建设保障措施等。

第三章运行管理。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各类主体具体管理职责、运行管护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考核办法、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

第四章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主要内容是加强水源保护,保障水质安全,明确相关单位关于水质监测的责任及义务。

第五章安全监管及责任。主要内容是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完善了应对供水突发事件时的预警及应急机制。

第六章附则。主要内容是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四、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全区境内为解决农村饮水而兴建的各类供水工程。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工程,是指城市供水工程之外的供水工程。铜梁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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