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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 2021-11-25
  • 2021-11-25

关于《铜梁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铜梁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牵头编制了《铜梁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1225日,希望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以下方式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寄至: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74号区生态环境局,邮编:402560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ksd1@qq.com

3.电话联系:023-45695035


附件: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11125


附件:

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铜梁区人民政府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目 录

前 言 1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3

(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 3

(二)发展机遇 6

(三)面临挑战 8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0

(一)指导思想 10

(二)基本原则 10

(三)目标指标 11

1.总体目标 11

2.具体指标 12

第三章 以碳排排放达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13

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3

(一)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13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 15

(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化变革 16

第四章 加强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18

(一)加快工业低碳转型 18

(二)强化建筑低碳管理 19

(三)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21

(四)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22

(五)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23

(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24

第五章 加强主动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25

(一)强化基础设施气候适应能力 26

(二)提升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 27

(三)推动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 28

(四)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 28

第六章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0

(一)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制度 30

(二)强化气候领域科技创新水平 32

(三)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机制 33

(四)建立气候领域人才队伍体系 33

第七章 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激励约束机制 34

(一)完善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财税政策 35

(二)落实“碳汇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5

(三)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 36

第八章 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36

(一)打造低碳试点升级版 37

(二)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37

第八章 加强组织实施 38

(一)加强统筹协调 38

(二)强化监督考核 38

(三)加大财政支持 39

(四)注重低碳宣传 39

附表1 规划重点项目库 40

附表2 规划任务分工表 52


前 言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2015年,习近平主席亲自出席巴黎会议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为达成2020年后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作出历史性贡献。20209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国际社会作出郑重承诺“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即“30.60双碳目标。这意味着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2020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气候雄心峰会上通过视频发表题为《继往开来,开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征程》的重要讲话,宣布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一系列新举措。

20219月,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主持召开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时强调,“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要科学谋划部署,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研究制定了《重庆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白皮书(2020年)》,对“十四五”期间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就碳达峰、碳中和等有关围绕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部署、面临的形势、能耗双控面临的形势压力以及双方工作联动机制等内容进行讨论和交流,共同扎实开展规划联动,以全市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编制为契机,科学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和碳达峰行动方案,不断加强能耗“双控”和碳达峰工作。

铜梁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重庆市有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要求,按照《2021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中“开展辖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或将应对气候变化以专章形式纳入辖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特编制《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采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一系列措施,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低碳技术创新及应用、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持续构建低碳产业体系。202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66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15年4.3:67.5:28.2调整为8.8:55.4:35.8。“十三五”期间,工业园区成长为生态数字花园高新区,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268个,规上数字经济产值年均增长达到27.8%。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分别达到95家、540家,“双新”企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提高至45.3%,全区实现工业增加值254.5亿元。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以龙城天街为首的核心商圈商业综合体雏形初现,围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高端康养、文体旅游等行业门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及其配套产业,实现城市现代服务有效聚集和高质量发展,全区实现服务业增加值236.3亿元。农业产业提档升级,优势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铜梁农业科技园区成功跻身于第八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全区实现农业增加值58.3亿元。

低碳能源体系持续优化。持续开展煤炭消费减量工作,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目前,全区实现煤矿整体退出,规上企业消耗原煤32.52万吨,较2015年下降44.4%。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稳步实施能源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日最大电力达958万千瓦时,较2015年提升98.76%,页岩气累计产气量达到1.5亿立方米,完成了一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无危小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等民心工程。持续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十三五”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重点工作通知》(铜发改〔20172号)等制度文件,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能源统计和上报工作。2020年,全区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2%、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3.4%,全社会能源消耗总量132.39万吨标煤,年均增速3.4%,全面完成《关于下达“十三五”能耗强度和增速“双控”目标的通知》(渝节减办〔20177号)要求。

低碳生态环境稳步提升。全区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2018年以来,全区共计完成营造林25.8万亩,实现森林数量提升20.5万亩,中心城区见缝插绿新增绿地面积约342万平方米,实现市民出门500米以内就有公园广场的城市森林生态空间新格局,截止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7%,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7.98%。持续提升安居黄家坝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完成黎家沟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水环境改善工程、小北海水库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湿地生态修复工作,全区湿地面积达5.6万亩。不断实施流域生态保护修复,2015年以来,累计综合治理河道27.91公里。大力实施生物多样性提升工作,完成毓青山国家森林公园和西温泉市级森林公园科普基地、森林教室、动植物观察点、科研监测等设施建设。

低碳城市建设一体推进。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制定实施了《铜梁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专业规划》,严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20169月至今,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制定实施《铜梁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高水平规划建设8.26平方公里淮远新区,打造产城景一体的高品质生态新区和海绵城市示范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扎实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清洁能源车,“十三五”期间,累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96个,截止2020年,全区清洁能源客运车达425辆,新能源公交车25辆。严格落实《铜梁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铜府办发〔201923号)文件要求,目前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街道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累计建成4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限塑令”升级“禁塑令”,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稳步推进。成立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建成“御天·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落地落实重庆智慧气象“四天”系统,建成“四天·铜梁智慧气象服务应用平台”,观测业务实现全面自动化。建成全市首家标准化人工影天气作业(科普)基地,扎实开展蓝天行动人工增雨改善空气质量作业服务。在全市率先建成基于三维实景的生态宜居及防灾减灾大数据平台。制定农业气象服务方案,开展农业气象实用技术研究,并全面推广农业气象精细化智能服务平台,成功创建“全国标准化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区县”。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琼江安居提水二期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和中小河流治理等一批防洪减灾工程、濑溪河大灌区等一批农田水利建设工程。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实施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21.03平方公里。

低碳工作体系不断健全。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能职责,制定《铜梁区节能降耗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节能工作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持续完善节能机构建设,成立节能监察中心设于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机关事务局等各自设立本单位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不断完善能源统计体系,区统计局明确设立能源统计科室,每年召开能源统计年报会,向企业布置能源统计任务;每年组织开展能源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镇街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铜梁共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铜梁西南水泥公司纳入全国重点碳市场排放单位名录。节能减排降碳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节日契机,广泛宣传“绿色发展、节能先行”理念。

(二)发展机遇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迎来全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要求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要求和期许,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找准了方法和路径,坚定了决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立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市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多次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提出具体要求,并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率先将碳排放管理纳入环评和排污许可,争取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表明全市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雄心和决心,在国家、重庆政府领导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释放更多政策福利,助推铜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为重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铜梁力量。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条件。铜梁区积极贯彻落实上位要求,“十三五”以来,全区煤炭企业已实现整体退出,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烧结砖企业15家,淘汰粗钢产能16.2万吨,每年保质保量完成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全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十三五”期间,超额市级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逐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对打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硬仗,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已具备一定的基础和条件。此外,在全市范围内,璧山区、潼南区已开展国家首批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巴南区木洞镇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两江新区民心佳园等多个低碳社区试点,悦来生态城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等示范探索工作,将为铜梁区各类型、各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成功典范和宝贵经验。

“一带一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战略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协同。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局谋划,形成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新机制,推动成渝环保标准统一,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当前成渝两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从环境技术信息共建共享、搭建行业交流平台、环境保护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工作协调会等8个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与交流,此外,重庆市、四川省签订“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合作协议”,议定“8+5”具体合作事项,进一步推动铜梁区在碳普惠机制,碳标识、碳排放权交易等工作中受益,促进铜梁与四川省各地级市、全市各区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合作。

(三)面临挑战

能源产业结构性矛盾形势仍然严峻。经济规模增长是全区排放增长的主要因素,根据2020年碳排放清单,全区碳排放主要集中在能源消费、工业生产过程方面。“十三五”期间,全区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速从2016年的5.04%降低至2020年0.76%,增速实现总体下降,但消费总量仍处于持续上升趋势。2020年,规模以上传统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50.22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95.48%,“十四五”期间,全区经济主要部分仍为传统制造业,随着战略性新兴以及重点项目的实施,减煤空间进一步收窄,能源、产业等领域绿色转型难度进一步加大。

气候变化的适应能力仍旧薄弱。近年来,在全市大环境下,极端天气增多,高温、洪水等极端气象频发,现阶段,全区应对气候变化以减缓为主,对适应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足,适应气象变化的具体的工作以农业、林业、水利、住建等部门为主,工作保障体系尚未形成。部分区域防洪工程措施未达到规定防洪标准,防洪薄弱环节仍然存在;防汛预警预报系统不完善,水文、气象、国土等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还需进一步整合共享。全区水资源分布不均,水利设施建设滞后,农业应对极端异常天气引发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全区以创建森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新增营造林固碳能力不强,仍需不断提升国土绿化质量。

低碳发展的深度广度亟需拓展。碳排放交易市场从2013年启动以来,重庆作为八个碳市场交易试点省市,铜梁区纳入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企业仅3家,全区参与碳市场金融化程度总体偏低。各类建筑业企业、交通类企业、高耗能企业等完全依靠强制性标准进行节能约束,主动参与节能降耗的意识不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涉及的点多面广,全区低碳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指引,尚未开展实质性、针对性的碳减排碳中和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工作,部门之间应对气候变化的协同机制体制亟待完善。此外,广大居民节能意识仍有待提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推动产业、能源结构调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升基础设施韧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为重点,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以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和健全市场化机制为抓书,着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为铜梁打造创新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际大都市后花园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主导作用。强化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生活方式中向绿色低碳转型。完善市场机制,发挥企业、公众在减缓工作的主体共作用,挖掘适应工作潜力。

坚持立足目标,突出重点。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统筹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立足于气候变化对铜梁区影响的重点区域与领域,开展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气候变化预警预测能力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坚持科技引领,试点推进。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创新支撑,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大数据应用,提升数字智治水平。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在发展模式、产业、业态等方面的创新示范作用,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有效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坚持各方协作,联合推进。把握应对气候变化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的定位,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产业与能源结构调整、城市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深度融合。推进部门、行业、周边区县、四川各地级市共同参与、协作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经济低碳绿色复苏,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目标指标

1.总体目标

2025年,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向协调、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局面,碳达峰基础进一步夯实,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效提升,气候变化治理能力有效增强。

经济增长更加绿色低碳。初步形成产业低碳化、低碳产业化的战略新兴产业体系,三次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现代服务业占比进一步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减少,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完成市级下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等目标任务。

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效提升。江河湖库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增强,生态系统碳汇明显增加,气候灾害预警和应对能力显著增强。

气候治理能力有效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科技创新水平持续增强,市场机制有效建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示范试点体系健全完善。低碳发展示范试点全面推进,适应气候变化示范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工业园区、“零碳”示范试点等,全民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基本形成。

2.具体指标

十四五”期间共设置应对气候变化重点指标13项目,包括综合控制指标、结构性控制指标、重点领域指标、气候适应性指标。

2-1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具体指标

2020

2025

指标性质

责任部门

综合指标

1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市级下达

约束性

区生态环境局

结构性指标

2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

-

15

预期性

区发展改革委

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市级下达

约束性

区发展改革委

重点领域指标

4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市级下达

约束性

区经济信息委

5

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

-

70

约束性

区住房城乡建委

6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0%

约束性

区交通局

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22]

市级下达

约束性

区发展改革委

8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95.7

160

约束性

区林业局

气候适应性指标

9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216

0.56

约束性

区水利局

10

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


80%

约束性

区水利局

11

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比重(%

-

50%

约束性

区农业农村委

12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48

预期性

区水利局

备注:【】为“十四五”期间累计数;相关指标由市级下达的,以市级实际下达数为准。

第三章 以碳排排放达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针对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30·60”目标,实施碳排放达峰、碳中和行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比重,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效利用效率,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铜梁力量。

(一)加快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研究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顶层设计,制定铜梁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铜梁区碳排放达峰“十四五”行动计划,明确达峰目标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定年度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排放清单数据应用,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年度方案,针对性制定年度温室气体控制目标与措施。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推动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方案。

推动重点领域(区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根据碳排放清单编制成果,识别全区“能源消耗”“工业生产过程”两类碳排放重点行业,差异化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鼓励水泥等重点用能行业在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推动其他碳排放重点行业低碳发展,严格控制高碳排放产业新建、扩建产能。依托碳排放清单编制成果,鼓励、指导全区高碳排放重点企业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鼓励辖区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碳中和行动,明确碳中和目标和路径,引导行业全产业链协同实现碳中和目标。鼓励高新区推进低碳生产、开展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低碳管理、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强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落实。严格落实重庆市达峰行动方案相关工作任务,制定碳达峰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将碳排放达峰工作纳入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内容,建立碳排放达峰目标考核制度,对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将碳排放达峰行动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加强与市级沟通与对接,强化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形势分析,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二)促进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

推进经济体系数字化变革。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制造业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主动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引入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产业,促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物流等行业与领域深度应用。筹建“重庆工业互联网学院”,打造一批数字化促进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家居和智能可穿戴设备锂电池等新能源产业以及先进金属及其合金材料、复合材料、高性能玻璃、绿色建材等新材料产业。加快布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到202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商贸服务业、高端康养、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与专业服务等行业,不断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功能配套。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深入挖掘龙文化内涵,推动文旅体行业融合发展,建设中华龙文化旅游名城。

做强节能环保产业。落实各级扶持政策,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努力将高新区打造为创新生态典范区、产业融合先行示范区。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鼓励企业开展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节能环保产业精准招商,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类项目作为招商重点,围绕环际低碳、龙浩节能、四通环保等纳入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范畴的17家规模以上企业,拓展节能环保产业链,提升产业集中度。通过鼓励政策和试点形势,引进有资质的节能服务业企业,带动全区企业节能技术改革。

打造一批低碳发展重要平台载体。积极推进广铜(广州、铜梁)“一带一路”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区、两江新区铜梁协作产业园建设。加快融入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高标准建设高新区科创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评审、认定等工作,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加大创新资金扶持力度,总结重庆环际低碳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功转型经验,助推企业科研项目走出实验室,提升企业智能化大数据开发的积极性。

(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化变革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系统。积极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开展安居电站、高坑水电站绿色小水电创建任务。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示范片、旅游景区等区域采用太阳能照明设施。稳定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建成炉渣场利用项目和餐厨处理项目。逐步增加变电站布点,改造存在严重缺陷的变电设备和严重供电“瓶颈”的线路,多渠道拓展区外来电,推动跨区域电力通道建设,增强全力供电能力。

清洁高效实用化石能源。强化煤炭总量控制,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鼓励用煤大户使用洁净煤以及高热值煤,提高煤电用煤利用效率。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气化率。利用新能源产业园分布式能源装备制造优势,推进辖区内医院、学校等单位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推进页岩气就地转化利用,加快引进LNG加工企业,新建分布式能源项目等方式实现页岩气就地转化利用。结合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着力打造页岩气研发中心、装备制造基地及生产配套基地,形成产研配套一体化产业模式。

着力推进能效提升。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目标。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数据纳入全区能源数据中心。推进铜梁能源数据中心建设与更新完善,为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持续开展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市级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推动高耗能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先进过程控制技术实施能源数字化和精细化管理。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第四章 加强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实施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温室气体减排工程,有效控制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着力增加林业、湿地、农业等方面碳汇,构建全区低碳生活方式,实现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

(一)加快工业低碳转型

抑制高碳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加强相应的准入审查,逐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门槛,限制高碳排放行业规模加快增长。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支持开展以甲烷、氧化亚氮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区水泥制造、油气开采、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企业范围。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排放监测计划编制,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的碳排放报告开展核查,确保全区碳交易纳入企业排放量和配额量的准确性,进一步推动企业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

推动制造业低碳发展。全力打造先进制造示范区,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结合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契机,支持传统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创新与改造,带动全区行业产业链企业实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助力全区打造“数字龙乡”“智造高地”。用好国家与市级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节能建筑以及生态补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积极开展低碳技术的开发和示范工作。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实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推进工业绿色循环发展。根据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际需要,围绕重点支撑项目及产业链等方面,调整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方案。结合全区“一核三区多园”布局,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疗为重点,构建循环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的闭合循环产业链。鼓励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全过程生产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率,构建循环产业体系,促进工业产品实现低碳或零碳。加快推进工业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推动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二)强化建筑低碳管理

全面实施新建建筑绿色设计。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推动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7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总建筑面积100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核心商圈、区域地标性建筑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建筑提高绿色等级,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及现代木结构建筑,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推进淮远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绿色建筑星级空间布局、制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指标,打造高质量绿色低碳示范区。

着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外墙外保温等节能改造,推动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

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加强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持续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绿色建材应用力度,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及应用情况作为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重点核查内容。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培训,提升全区建筑行业技术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水平。依托碳排放清单编制成果,逐步将公共建筑纳入碳核查范围。

(三)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立足于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定位,加快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渝西综合交通枢纽。推动成渝中线高铁、渝西高铁联络线、渝遂绵(兰渝)高铁建设,打通对外通道。加快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建设市域快线璧铜线、铜安、合璧津等高速,实现设区域交通一体融合。加快实施主城-铜梁-遂宁物流通道、安居至少云高铁站等快速路、辖区内国省道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完善铜梁公路骨架,实现区内高效通达。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铜梁区城市交通卡与周边区县互联互通,全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及以上。加快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建成市域铁路璧铜线,加快推进璧铜线延伸段铜梁至潼南、汉南大泸城际铁路、中心城区至铜梁至大足快线研究与建设,全面实现“半小时直达中心”。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加快建成铁路二环线、团结村至铜梁至成都铁路,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建设智慧铜梁汽车站,探索应用“电子客票”和“无纸化乘车”,打造“无人”值守的“无纸化、自动化、自助化”的智慧车站。持续开展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

优化交通运输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在铜梁相关景区、车站、城市交通要道、乡镇供电所所在地、工业园区和教育园区等地,以少桩、多布点的方式,建设新充电站和扩容旧充电站,到2025年,建成分散充电桩50个,专属充电桩100个。鼓励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

(四)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支持企业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淘汰高能耗产品和技术。鼓励大型商超优先引入绿色低碳产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采取措施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令”要求,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推进绿色采购。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推动各超市、商场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倡导低碳生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方式出行。积极开展零碳校园试点,着力加强校园碳排放控制,推行零碳教学,开展多样化零碳课程设置。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浪费行为。

(五)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持续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使用有机肥,采用缓释肥和长效肥料,到2025年,全区化肥施用强度(折纯)持续降低。探索开展土壤使用硝化抑制剂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先试点、后推广模式,减少农田土壤氧化亚氮排放。推广水稻田水分状况管理,推广使用间隔灌溉。加强水稻固碳研究,推广种植和选育固碳能力强的水稻品种。实施畜禽养殖种养结合模式,利用沼渣代替化肥、农家有机肥。以牛、羊等反刍畜禽养殖企业为重点,推广秸秆青贮与氨化,合理搭配日粮粗细比和使用多功能舔砖或营养添加剂。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全收集、全利用或全达标。推动减少畜禽养殖生产过程厌氧条件,减少畜禽甲烷产生量,推动水冲粪、水泡粪改干清粪。

控制废弃物处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全面推进铜梁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各类固废分类处理,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从源头减少各类固废产生量。构建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有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建设,实施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异位处理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作,稳定运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设施,持续开展甲烷发电等规模化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实施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建成中水回用能力4m3/天,到2025年,全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六)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提升林业碳汇能力。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围绕“一区、三廊、五区、多点”森林城市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提升林业碳汇。推动植树造林工作由成片规模造林向零星空地造林、数量扩张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巩固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成果,统筹谋划好涪江两岸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工程。强化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工程。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加强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分析全区森林生态系统碳库碳储量、分布情况,为植树造林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为全区、重点区域碳排放限额制定提供依据。积极参与全市碳排放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

提升湿地碳汇能力。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到2025年,重要湿地保护率不低于100%,实现湿地单位面积碳汇水平再提升。建成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增强小北海、玄天湖、荷和原乡等湿地蓄水补水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加强湿地型自然公园、城市公园建设,建设小微湿地群落示范点。以琼江、涪江“两江六岸”为重点,实施重要水系两侧绿化带建设,修复湿地水质和动植物生境,加强巴川河、小安溪、淮远河等河流湿地保护与修复,有效连接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等生态功能区,构建城市群生态廊道,形成森林湿地群。

提升农业碳汇能力。严守永久性基本农田底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以实施西郊示范片、淮远示范片宜机化项目为重点,完成5万亩农田宜机化改造任务,完成2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固碳农业,大力推广有机肥料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建立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采用轮作、间作套种等栽培措施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引导农户种植固碳效益高、固碳成本低的水稻等大田作物。

第五章 加强主动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对林业、农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水土流失重点区域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强化铜梁智慧气象体系建设,提升极端气候事件的预警预报以及减灾防灾体系,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强化基础设施气候适应能力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应当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合理利用空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科学设置、调整城市、城镇通风通道。逐步提升供电、排水、燃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运行标准。实施“物联网+智慧排水”计划,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感知层、传感层、应用层建设,建设全区排水系统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形成排水管网的“数字化”“动态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落实《铜梁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铜梁区海绵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到2025年,全区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提升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深入推进同心桥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以及以涪江、琼江、淮远河、小安溪为重点的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人口聚集区的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辖区防洪能力。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实施好大江大河及重要河流水量分配,完善中小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和调度机制。加强专业型、专用型水利防灾物资储备,建成水利防灾物资装备库,全面提升水利防灾物资保障能力。集中整合水文、水资源 、防汛、水库监测、河道生态监测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铜梁水利信息中心。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适应能力。推进开展成渝中线高铁沿线、璧铜轨道快线、高速公路地下水位动态变化和地面沉降监测,加强极端天气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地区交通运输设施气候风险评估。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设防标准科学评估,针对极端天气事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影响上,精准制定应对措施和预案。新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对地面沉降区域、低洼区域、地下水富集区域等相应敏感的路段采用强化设计。

(二)提升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

提升林业系统气候适应能力。强化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大森林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力度,增加耐火、耐旱(湿)、抗病虫等树种的造林比例。加强清明、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管控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到2025年,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充分发挥铜梁作为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的骨干作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持续完善监测预报制度。加强与大足、潼南、永川、璧山、合川等周边区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加强林木种苗违规调运、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苗木产地检疫等检疫执法工作,到2025年,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

提升农业系统气候适应能力。总结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适当调整播栽期,增强作物抗旱、抗涝能力。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等有利提升耕地质量的举措,持续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继续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升农业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工程。推进落实“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工程,以铜梁乡村振兴重点示范片、重点特色农业园区,建设3-5个标准化农田气象观测站点,打造2-3个铜梁特色花卉苗木果蔬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区“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覆盖8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推动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

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严格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实行遥感监管全覆盖。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推进水土保持重要监测点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观测和信息传输能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涪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编制重要江河(水库)预警断面洪水预报及调度方案、重要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超标准洪水监测预警方案。开展重点城集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四)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

建设铜梁智慧气象体系。助推重庆智慧气象“四天”系统在铜梁落地实施,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智慧气象领域深度运用,构建“一平台+三系统”铜梁智慧气象体系。加强农业、水利、电力、交通、应急、城管、生态、社会治理等行业主管部门与衔接,实现“气象+大数据”汇集,构建铜梁智慧生态宜居及防灾减灾大数据平台。绘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气象风险地图,开展城市气象大数据与城市运行各类大数据的融合分析,依托网格化智能预报手段,构建铜梁智慧城市气象服务系统。开展铜梁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等流域洪涝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研究,建设智慧水文气象服务系统,实现洪涝气象服务智能预警预报。将气象系统融入全区“数字乡村”建设,建设铜梁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实施辖区内主要经济作物网格化管理,实现农作物精细化气象影响预报及风险预警。

加强气候灾害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强化中小河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区内涝易发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暴雨灾害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监测预警,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基础监测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积极争取相控阵天气雷达落户铜梁。完善气候灾害预警信息智能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和全媒体精准靶向快速推送。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警工作体系、“区—镇(街道)—村(社区)—户—人”五级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体系。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增雨抗旱、防雹减灾作业力度。

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区铜梁区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铜府办发〔202130号)文件要求。开展气象灾害风险精细化普查,实施差异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城区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通道、救灾物资储备等建设,强化应急指挥部与基层防灾减灾队伍建设,提高救援响应速度、应急救援覆盖率等应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铜梁作为国家气象科普基地契机,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普)基地,完善常态化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研学教育机制。

第六章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整体与系统观念,围绕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完善气候变化市场机制、建立应对气候变化人才队伍体系等方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制度

完善碳排放目标控制制度。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制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市级探索建立、落实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充分结合本区经济水平、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总量、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际,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削减工作任务。

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的基础统计制度。探索建立重点企事业碳排放报告制度,扩大范围至年消耗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指导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台账记录。编制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清单,加强对清单数据核对。

推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排污企业为重点,实施分阶段、分行业披露排放数据、减排措施和成效等。督促企业落实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的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编制年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或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报告,并向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报备。探索开展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

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机制。探索构建以碳减排管理为核心的制度机制体系,推进将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过渡到总量控制目标。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减排,明确发改、经信、交通、住建、机关事务、旅游、水利、农业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职能职责。推动大气污染物与二氧化碳监管执法体制和机制的统筹融合,推动在能耗指标、行政许可、设施监管、监测方法和数据合规性方面,开展综合执法检查。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落实川渝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协议,推动与周边区县、地市建立应对气候变化联合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商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重难点问题,共享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二)强化气候领域科技创新水平

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依托网格化智能预报手段,开展致洪暴雨、强高温事件和持续性干旱等影响生态系统的气象条件和极端气候事件预测研究,联合上下游区县与地级市,开展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等流域洪涝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研究。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和服务工作,将铜梁建成全市智慧气象服务示范区、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区、数字乡村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区。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强化面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程和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建立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和成果落地转化,积极参加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遴选工作。落实《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节能部分)》,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鼓励用能单位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组织召开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现场推广会及技术对接会。全区组织低碳宣传时,应加强对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单位和成果。

加强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充分发挥环际低碳为龙头的创新技术研发与转化落地的引领作用,加强打造以环际为核心的绿色低碳产业园。建设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省部协同创新中心铜梁中心、中科院重庆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推动科技成果在铜梁区内转移转化。深化校企合作,持续深化高新区企业与西南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交流协作。将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深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加强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

(三)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机制

夯实碳交易工作基础。组织环保、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大数据、统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主管部门等工作人员、镇街相关工作人员、企业人员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培训,提升企业参与碳交易的能力。督促企业完善碳报告制度,健全企业内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复查工作体系,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碳排放台账制度。以辖区内环保服务类型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安排人员开展碳排放管理员培训、考核。

全面参与碳市场建设。严格落实《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实行)》,落实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机制,积极参与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动态更新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名录。加强辖区内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核查、碳排放配额清缴等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强化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结果运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和频次。

(四)建立气候领域人才队伍体系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强气候变化人才培养,强化参与全市、全国科学评估的人才储备,为气候变化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持。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快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统计核算、新闻宣传、战略与政策应对气候变化队伍建设。加强经济、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节能技术专业人员培养,强化行业技能监察技术。完善气象人才政策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协助开展规划编制、调整和修订。

发挥智力支撑作用。组织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参加重庆市企业低碳管理能力建设、重庆市低碳发展论坛、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等交流学习会。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低碳战略决策能力。深化跨部门开放合作,充分利用跨部门专家智库资源,进一步提升面向全区决策的支撑保障能力。壮大高新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力量,聘请为企业低碳发展、产学研用合作对接提供决策服务支持。鼓励各企业积极培养企业节能、低碳发展专业人才。

加强支撑力量培养。鼓励市场发展低碳产业联盟和社会团体,加强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将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纳入党员干部主体培训课程。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和科学防灾减灾等主题科普活动走进小学、中学校园,开展“低碳进课堂”活动。

第七章 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激励约束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对应对气候变化各领域的支持力度,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充分利用全市“碳汇通”平台,鼓励社会各领域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激发潜力市场潜力,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铜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

(一)完善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财税政策

区财政设立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由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重点用于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项目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探索制定实施节能、降碳、环保、生态建设、绿色建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税收优化政策。完善政府绿色采购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供应商、绿色产品管理名录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峰谷电价、阶梯气价等。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

(二)落实“碳汇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鼓励辖区内满足条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交通领域的二氧化碳减排,森林碳汇、农林领域的甲烷减少及利用,垃圾填埋处理及污水处理等方式的甲烷利用等申请“碳惠通”项目。鼓励企事业单位、团体、协会等社会组织按照评价规范要求参与“碳惠通”低碳场景创建工作,推动居民购买“碳惠通”产品,以碳积分形式,享受平台上合作商家的商品、服务优惠等。

(三)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

推动金融市场发展,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以碳金融创新为核心,积极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探索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资本投入试点项目建设。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探索设置低碳试点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

第八章 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推动城市建设各方面、各领域融入绿色低碳理念,助力低碳城市建设,全面开展各类近零碳试点示范工程,实施园区、工业企业、学校、饭店、商贸等领域低碳、零碳示范创建,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有效总结示范创建的成功经验,有效带动全区各行各业实施低碳建设。

(一)打造低碳试点升级版

积极推动开展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探索编制铜梁区低碳城市发展规划,明确碳排放达峰目标,推动将低碳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将低碳理念纳入至全区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加快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低碳生活方式。结合铜梁受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特点,探索开展气候适应性城市试点工作。

(二)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实施低碳园区建设。依托铜梁高新区作为全国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优势,开展低碳园区建设,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严格实行低碳门槛管理、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及合理控制工业过程排放,推进减碳治污协同增效。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须执行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光伏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园区新能源应用比例等。鼓励铜梁西南水泥实施开展低成本、规模适度的CCUS试点示范。

实施“零碳细胞”工程。优先选择若干代表性城镇、社区、校园、商业等领域、场所,组织开展首批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中优选1-2个城镇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在乡村振兴示范村等生态文明示范村中优选1-2个社区开展近零碳试点,在绿色学校中优选1-2个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在绿色商场、绿色饭店、4A级旅游景区中优选1-2个开展近零碳试点。

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试点。鼓励在铜举行的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在筹备阶段制订碳中和实施计划,提出减排措施,组织开展减排行动,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大型活动碳中和。

实施碳中和产品试点。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标签”认证工作,支持企业将授权“碳中和”标签的产品用于产品包装与企业宣传,鼓励商场引进具有“碳标签”的商品。

第九章 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更好发挥区政府牵头作用和统筹协调职能,强化归口管理,积极落实责任、完善常态化协作机制,推动各领域资源整合利用和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区级各领域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做好本规划与市级有关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各相关规划目标一致、各有侧重、协调互补。

(二)强化监督考核

强化目标任务分解,综合考虑全区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等因素,合理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纳入到各地区、各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规划实施年度、中期、期末监测评估体系,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展,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并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政府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财政支持

政府各部门应积极争取国家、市级各类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资金,加强融合各类有关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的统筹。切实加大对碳排放量总量、强度控制资金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支持低碳建设、碳排放控制、能力建设等。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创新投融资模式在低碳领域项目建设运营中的应用。

(四)注重低碳宣传

政府宣传部门以及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和科协组织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上来,全力以赴抓好碳达峰、碳中和科普宣传工作。做好联合国环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表1 规划重点项目库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完成时限

投资

(万元)

上级资金

区级财政投资

社会投资

牵头单位

1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铜梁65万方/日页岩气液化储备调峰及综合利用项目。

2021-2022

30000

30000

区经济信息委

2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在重点小区、景区、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停车场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或配套建设充电桩。在铜梁中心城市公共区域、医院学校、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及各场镇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2000个。

2021-2024

27390

27390

区住房城乡建委

3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城镇天然气管网向农村延伸5000km

2021-2025

40000

36000

4000

区经济信息委

4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建筑节能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

2021-2025

1000

10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5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改造铜梁至虎峰镇、土桥镇农村客车34台为新能源。

2021-2025

1100

1100

区交通局

6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建设智慧铜梁汽车站,探索应用“电子客票”和“无纸化乘车”,打造“无人”值守的“无纸化、自动化、自助化”的智慧车站。

2021-2025

400

400

区交通局

7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推动全区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等实现纯电动化,推广使用纯电动公交车75台,更新出租车245台。

2021-2025

6800

6800

区交通局

8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低碳交通体系建设

2025年,更新纯电动公交车99台。

2022-2025

5000

5000

区交通局

9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森林数量提升0.7万亩,森林质量提升1.7万亩。

2021-2025

1858

1858


区林业局

10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铜梁区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实施巴岳山、毓青山森林防灭火通道、防火阻隔带、消防水池和森林检查站点建设。继续实施森林火灾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巴岳山,毓青山火灾智能监控全覆盖。

2021-2025

6000

6000

区林业局

11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平台,强化外来物种及物种流失监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完成陆生生物等动植物区系编目更新,建立物种资源数据库.

2021-2025

1700

1700

区生态环境局

12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在少云镇、巴川街道建设,共建设生态湿地9200平方米,隔离防护网3030米,生态涵养林5000平方米,生态截滤沟2200

2022-2024

754

754

区生态环境局

13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水口镇白羊河流域生态修复,大滩水库库滨植物带95000平方米,库湾湿地19300平方米;白羊河大滩、天寨、树荫村河段河滨植物带24000平方米。

2022-2024

2897

2897

区生态环境局

14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蒲吕街道康龙溪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康龙溪人和村、康济村河段构筑生态石笼11200平方米,生态缓冲带面积16800平方米,水生植物2800平方米。

2022-2024

918

918

区生态环境局

15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湿地工程,土桥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1200平方米、铜梁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50000平方米、铜梁区新东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20000平方米。小安溪流域(铜梁区段)沿岸西河镇等11个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建设14800平方米。琼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6座,共计8800平方米。涪江流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尾水湿地5座,共计7400平方米。

2022-2024

8328

8328

区生态环境局

16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态碳汇能力建设

对城市待建地、闲置地、管护范围内的裸露地面等进行绿化治理,消除城市裸土;结合坡地堡坎崖壁绿化美化工作要求,选择在城区斜坡、堡坎等区域进行栽植使君子、三角梅等植物;完成铜梁区景观提升,提升绿化美化亮化景观水平,塑造铜梁城市良好形象。

2021-2025

2500

2500

区城市管理局

17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大气污染治理

淘汰燃煤锅炉20160蒸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9台。完成15家企业VOCs综合整治。

2021-2025

1500

1500

区生态环境局

18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无废城市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垃圾收集点、转运车、垃圾桶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设施,2.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村266个: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1万个;购置垃圾收运配套设施设备。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

2021-2025

15000


15000

区城市管理局

19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无废城市建设

太平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筛分异位处理项目:工程实施内容包括采用“筛分异位处理”工艺对约140万方陈腐垃圾进行开挖筛分,并对陈腐垃圾中不同类型物质(轻质可燃物、无机大骨料、腐殖土、金属)进行就地处理或者转运、暂存和资源化利用,以彻底恢复填埋场及周边生态环境。

2022-2024

25000

22000

3000

区城市管理局

20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无废城市建设

城乡垃圾压缩中转站新(改)建项目:一是新建(改建)城乡垃圾压缩中转站10座;二是新增一批城乡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分类投放和收集设施。

2021-2022

1200

1200

区城市管理局

21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以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实施铜梁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局部封场及生态恢复工程,包括拦渣坝、垃圾堆体稳定性监测与治理;防渗墙截污功能评估及治理;填埋地下游水库水体治理。

2021-2022

3843

3843

区城市管理局

22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以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实施铜梁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填埋气发电项目,包括建设41兆瓦级燃气发电机组,分2期建设,每期2台,并配套建设填埋气收集、预处理系统和电力系统等辅助生产设施。

2021-2025

3634

3634

区城市管理局

23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以及资源化利用工程

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发电厂一期工程,规模1200/天。

2021-2025

73919

14000

59919

区城市管理局

24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铜梁区同心桥水库工程1126m3中型水库一座,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泵站工程、灌溉工程及供水工程四部分组成。主坝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3个副坝为土工膜防渗坝;泵站工程布置6台卧式水泵;灌溉工程4条管线总长11.96km;供水工程管线一条全长7.44km

2020-2022

70800

53100

17700

区水利局

25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安居电站以及高坑水电站绿色小水电创建绿色小水电项目

2023-2025

300

300

区水利局

26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水防御保障项目

实施3000km2以上中小流域治理,新建涪江铜梁杨乐坝段防洪护岸2.2km,实施安居镇防洪提标。

2022-2025

15299.13

15299.13

区水利局

27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水防御保障项目

实施2003000km2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淮远河支流综合治理、大庙段河道综合整治、虎峰段综合治理、淮远河流域河道修复与河岸治理、淮远河(付家桥上段)综合治理。

2022-2025

31189

31189

区水利局

28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防洪排涝工程

对涪江8公里、小安溪46.9公里、平滩河23.77公里、淮远河6.4公里和白羊河流域9.5公里山洪沟进行治理。

2021-2025

3000

3000

区水利局

29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防洪排涝工程

铜梁区安居镇防洪提标工程,坝体加厚加高、监控设施、闸门改造、线缆改造、防渗墙改造等。

2022-2023

3299.13

3299.13


区水利局

30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防洪排涝工程

实施物联网+智慧排水工程建设,新建水位监测站4个,流量监测站92个,水质监测站点30个,水质监测站点6个,井盖状态监测站1240个,气体在线监测站点31个,泵站状态监测站13个,雨量监测站点2个,视频监测站点16个及相关应用系统。

2021-2025

4199.93

4199.93

区住房城乡建委

31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低碳农业体系建设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旧县、安居、平滩、土桥等镇街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万亩,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5万亩。

2021-2025

47500

47500

区农业农村委

32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低碳农业体系建设

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万亩,推广绿肥还田技术8万亩。

2022-2025

2000

2000

区农业农村委

33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低碳农业体系建设

铜梁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对石梁水库、双寨水库进行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规划新建渠道共计61条,总长度67.9公里,设计灌溉总面积3.32万亩,恢复或新增有效灌溉总面积0.8万亩,改善灌溉总面积1.65万亩。

2022-2025

4710

4710

区水利局

34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低碳农业体系建设

加大退化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酸化土壤的改良与修复。

2021-2025

1600

1600

区农业农村委

35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铜梁区智慧农业气象大数据服务系统。

2021-2025

1800

1100

700

区气象局

36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铜梁智慧生态宜居及防灾减灾大数据平台。

2021-2025

1500

500

1000

区气象局

37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铜梁智慧城市气象服务系统。

2021-2025

800

400

400

区气象局

38

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铜梁智慧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升级改造铜梁区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升级铜梁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成333个行政村(社)预警工作站。开展气象灾害风险精细化普查,建设气象灾害风险影响评估数据平台。在重点区域加密建设20个气象监测站点,升级50%老旧的区域自动站,完成X波段双偏振雷达建设并投入业务应用,建设10个综合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研发移动式智能气象监测应急平台。研发涪江水文气象灾害影响预测评估系统。

2021-2025

2000

1200

800

区气象局

39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升

水土流失治理

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48平方公里。

2022-2025

2400

2400

区水利局

40

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升

智慧水利工程

实施铜梁区智慧水利工程,对全区107座小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进行全覆盖建设;升级铜梁区2处水文站及水资源事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河其余站点仪器设备配置升级提档;对全区农业、工业以及供水企业实现在线监控;对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实施在线监测;建设区级信息中心1处、镇级信息分中心28处,新建量水站网监测站点349处;智慧河长、示范河流建设。

2021-2025

11041

11041

区水利局

41

试点示范建设

低碳、零碳示范工程

实施低碳园区建设,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须执行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采用屋顶光伏、储能交直流微网等技术,为建筑供应绿色电力聚焦建筑科技提升、能源提升、建筑感知系统提升及运维场景提升,寻求更加节能建筑方式、能源利用方式。加强光伏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园区新能源应用比例等。

2021-2025

30000

12000

3000

15000

高新区管委会

42

试点示范建设

低碳、零碳示范工程

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中优选1-2个城镇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

2021-2025

2000

2000

区生态环境局

43

试点示范建设

低碳、零碳示范工程

在乡村振兴示范村等生态文明示范村中优选1-2个社区开展近零碳试点。

2021-2025

500

500

区生态环境局

44

试点示范建设

低碳、零碳示范工程

在绿色学校中优选1-2个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

2021-2025

200

200

区生态环境局、区教委

45

试点示范建设

低碳、零碳示范工程

在绿色商场、绿色饭店、4A级旅游景区中优选1-2个开展近零碳试点。

2021-2025

500

500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合 计

/

497379.19

263993.3

60499.93

172886



附表2 规划任务分工表

序号

任务类别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2025年目标指标

2025年目标指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生态环境局


2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15%

区发展改革委


3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


4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经济信息委


5

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

区住房城乡建委


6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大于20%

区交通局


7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


8

森林蓄积量达到160万立方米

区林业局


9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

区水利局


10

河库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80%

区水利局


11

高标准农田占基本农田比重达到50%

区农业农村委


12

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8平方公里

区水利局


13

研究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顶层设计,制定铜梁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铜梁区碳排放达峰“十四五”行动计划,明确达峰目标统筹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


14

常态化制定年度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排放清单数据应用,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年度方案,针对性制定年度温室气体控制目标与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


15

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16

推动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方案。

区发展改革委


17

推动重点领域(区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根据碳排放清单编制成果,识别全区“能源消耗”“工业生产过程”两类碳排放重点行业,差异化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18

鼓励水泥等重点用能行业在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推动其他碳排放重点行业低碳发展,严格控制高碳排放产业新建、扩建产能。

区发展改革委


19

依托碳排放清单编制成果,鼓励、指导全区高碳排放重点企业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鼓励辖区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碳中和行动,明确碳中和目标和路径,引导行业全产业链协同实现碳中和目标。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


20

鼓励高新区推进低碳生产、开展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低碳管理、加强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低碳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高新区管委会


21

强化碳排放达峰目标落实

严格落实重庆市达峰行动方案相关工作任务,制定碳达峰年度工作计划,将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将碳排放达峰工作纳入各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内容,建立碳排放达峰目标考核制度,对年度碳达峰工作任务执行、落实情况开展年度评估。将碳排放达峰行动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范围。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加强与市级沟通与对接,强化对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形势分析,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22

促进经济高质量低碳发展

推进经济体系数字化变革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制造业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主动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引入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产业,促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物流等行业与领域深度应用。筹建“重庆工业互联网学院”,打造一批数字化促进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23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智能家居和智能可穿戴设备锂电池等新能源产业以及先进金属及其合金材料、复合材料、高性能玻璃、绿色建材等新材料产业。加快布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到2025年,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达到300亿元。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高新区管委会

24

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发展绿色商贸服务业、高端康养、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与专业服务等行业,不断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功能配套。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深入挖掘龙文化内涵,推动文旅体行业融合发展,建设中华龙文化旅游名城。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


25

做强节能环保产业

落实落实各级扶持政策,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努力将高新区打造为创新生态典范区、产业融合先行示范区。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鼓励企业开展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节能环保产业精准招商,将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类项目作为招商重点,围绕环际低碳、龙浩节能、四通环保等纳入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范畴的17家规模以上企业,拓展节能环保产业链,提升产业集中度。通过鼓励政策和试点形势,引进有资质的节能服务业企业,带动全区企业节能技术改革。

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

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

26

打造一批低碳发展重要平台载体

积极推进广铜(广州、铜梁)“一带一路”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区、两江新区铜梁协作产业园建设。加快融入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高标准建设高新区科创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评审、认定等工作,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加大创新资金扶持力度,总结重庆环际低碳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成功转型经验,助推企业科研项目走出实验室,提升企业智能化大数据开发的积极性。

高新区管委会、区科技局


27

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化变革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

加强城乡电网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建设智慧能源系统。

区发展改革委


28

积极推进农村水电绿色发展,开展安居电站、高坑水电站绿色小水电创建任务。

区水利局


29

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示范片、旅游景区等区域采用太阳能照明设施。

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30

稳定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建成炉渣场利用项目和餐厨处理项目。

区城市管理局

区规资局、区生态环境局、庆隆镇、石鱼镇

31


逐步增加变电站布点,改造存在严重缺陷的变电设备和严重供电“瓶颈”的线路,多渠道拓展区外来电,推动跨区域电力通道建设,增强全力供电能力。

区发展改革委


32

清洁高效实用化石能源

强化煤炭总量控制,实行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33

鼓励用煤大户使用洁净煤以及高热值煤,提高煤电用煤利用效率。

区生态环境局


34

持续实施煤改气工程、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提高天然气覆盖率和气化率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35

利用新能源产业园分布式能源装备制造优势,推进辖区内医院、学校等单位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区发展改革委


36

推进页岩气就地转化利用,加快引进LNG加工企业,新建分布式能源项目等方式实现页岩气就地转化利用。结合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着力打造页岩气研发中心、装备制造基地及生产配套基地,形成产研配套一体化产业模式。

区经济信息委、区招商投资局、区科技局


37

着力推进能效提升

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目标。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鼓励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数据纳入全区能源数据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


38

推进铜梁能源数据中心建设与更新完善,为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区内各电力、水务、天然气、石油公司


39

持续开展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市级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推动高耗能企业加大节能改造力度。

区经济信息委


40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先进过程控制技术实施能源数字化和精细化管理。

区经济信息委


41

政府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区住房城乡建委


42

加快工业低碳转型

抑制高碳排放行业过快增长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加强相应的准入审查,逐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门槛,限制高碳排放行业规模加快增长。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支持开展以甲烷、氧化亚氮等其他温室气体排放为主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将全区水泥制造、油气开采、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企业范围。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排放监测计划编制,组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的碳排放报告开展核查,确保全区碳交易纳入企业排放量和配额量的准确性,进一步推动企业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43

推动制造业低碳发展

全力打造先进制造示范区,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充分结合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契机,支持传统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创新与改造,带动全区行业产业链企业实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助力全区打造“数字龙乡”“智造高地”。用好国家与市级节能减排、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广节能建筑以及生态补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积极开展低碳技术的开发和示范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高新区管委会

44

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实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区经济信息委

区应急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45

推进工业绿色循环发展

根据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实际需要,围绕重点支撑项目及产业链等方面,调整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方案。

高新区管委会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46

结合全区“一核三区多园”布局,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疗为重点,构建循环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的闭合循环产业链。

高新区管委会


47

鼓励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全过程生产体系,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提升资源利用率,构建循环产业体系,促进工业产品实现低碳或零碳。

高新区管委会

区经济信息委

48

加快推进工业循环化改造项目建设,推动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改造,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

高新区管委会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49

强化建筑低碳管理

全面实施新建建筑绿色设计

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推动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 住宅小区建设,到2025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7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居住建筑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总建筑面积1000以上新建公共建筑执行《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鼓励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核心商圈、区域地标性建筑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建筑提高绿色等级,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及现代木结构建筑,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推进淮远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优化绿色建筑星级空间布局、制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指标,打造高质量绿色低碳示范区。

区住房城乡建委


50

着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万平方米。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外墙外保温等节能改造,推动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

区住房城乡建委


51

强化建筑领域低碳管理。

加强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持续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大绿色建材应用力度,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及应用情况作为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重点核查内容。持续开展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培训,提升全区建筑行业技术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委


52

依托碳排放清单编制成果,逐步将公共建筑纳入碳核查范围。

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局


53

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立足于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定位,加快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渝西综合交通枢纽。推动成渝中线高铁、渝西高铁联络线、渝遂绵(兰渝)高铁建设,打通对外通道。加快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建设市域快线璧铜线、铜安、合璧津等高速,实现设区域交通一体融合。加快实施主城-铜梁-遂宁物流通道、安居至少云高铁站等快速路、辖区内国省道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完善铜梁公路骨架,实现区内高效通达。

区交通局


54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铜梁区城市交通卡与周边区县互联互通,全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及以上。加快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建成市域铁路璧铜线,加快推进璧铜线延伸段铜梁至潼南、汉南大泸城际铁路、中心城区至铜梁至大足快线研究与建设,全面实现“半小时直达中心”。调整优化运力结构,加快建成铁路二环线、团结村至铜梁至成都铁路,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展绿色货运和现代物流。建设智慧铜梁汽车站,探索应用“电子客票”和“无纸化乘车”,打造“无人”值守的“无纸化、自动化、自助化”的智慧车站。

区交通局


55

持续开展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区商务委

56

优化交通运输能源结构

推进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使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

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


57

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大充电桩建设力度,在铜梁相关景区、车站、城市交通要道、乡镇供电所所在地、工业园区和教育园区等地,以少桩、多布点的方式,建设新充电站和扩容旧充电站,到2025年,建成分散充电桩50个,专属充电桩100个。鼓励开展燃料电池货车示范运营。

区发展改革委


58

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支持企业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研发、设计和制造的投入。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低碳)产品认证,淘汰高能耗产品和技术。

区科技局

区商务委

59

鼓励大型商超优先引入绿色低碳产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采取措施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落实“限塑令”要求,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区商务委


60

推进绿色采购

公共机构要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对于未列入品目清单的产品类别,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相关绿色采购要求,促进绿色产品推广应用。

区机关事务局、区财政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61

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推动各超市、商场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

区商务委


62

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有关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区市场监管局


63

倡导低碳生活

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民众采用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方式出行。

区发展改革委

区交通局

64

积极开展零碳校园试点,着力加强校园碳排放控制,推行零碳教学,开展多样化零碳课程设置。

区教委


65

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工作,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

区城市管理局


66

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浪费行为。

区商务委


67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农业活动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持续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推动测土配方施肥,推广使用有机肥,采用缓释肥和长效肥料,到2025年,全区化肥施用强度(折纯)持续降低。探索开展土壤使用硝化抑制剂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先试点、后推广模式,减少农田土壤氧化亚氮排放。推广水稻田水分状况管理,推广使用间隔灌溉。加强水稻固碳研究,推广种植和选育固碳能力强的水稻品种。实施畜禽养殖种养结合模式,利用沼渣代替化肥、农家有机肥。以牛、羊等反刍畜禽养殖企业为重点,推广秸秆青贮与氨化,合理搭配日粮粗细比和使用多功能舔砖或营养添加剂。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全收集、全利用或全达标。推动减少畜禽养殖生产过程厌氧条件,减少畜禽甲烷产生量,推动水冲粪、水泡粪改干清粪。

区农业农村委


68

控制废弃物处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

全面推进铜梁区“无废城市”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各类固废分类处理,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从源头减少各类固废产生量。

区生态环境局


69

构建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实施陈腐垃圾筛分异位处理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作,稳定运行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

区城市管理局

区规资局、区生态环境局、庆隆镇、石鱼镇、太平镇

70

实施非常规水利用工程,建成中水回用能力4m3/天,到2025年,全区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区住房城乡建委


71

增加生态系统碳汇

提升林业碳汇能力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围绕“一区、三廊、五区、多点”森林城市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着力提升林业碳汇。推动植树造林工作由成片规模造林向零星空地造林、数量扩张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巩固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成果,统筹谋划好涪江两岸生态修复和保护,实施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工程。强化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等工程。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加强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分析全区森林生态系统碳库碳储量、分布情况,为植树造林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为全区、重点区域碳排放限额制定提供依据。积极参与全市碳排放交易下的林业碳汇交易。

区林业局


72

提升湿地碳汇能力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到2025年,重要湿地保护率不低于100%,实现湿地单位面积碳汇水平再提升。建成安居国家湿地公园,增强小北海、玄天湖、荷和原乡等湿地蓄水补水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加强湿地型自然公园、城市公园建设,建设小微湿地群落示范点。以琼江、涪江“两江六岸”为重点,实施重要水系两侧绿化带建设,修复湿地水质和动植物生境,加强巴川河、小安溪、淮远河等河流湿地保护与修复,有效连接生态保护红线、森林公园等生态功能区,构建城市群生态廊道,形成森林湿地群。

区林业局


73

提升农业碳汇能力

严守永久性基本农田底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以实施西郊示范片、淮远示范片宜机化项目为重点,完成5万亩农田宜机化改造任务,完成2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资局


74

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固碳农业,大力推广有机肥料和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建立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采用轮作、间作套种等栽培措施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引导农户种植固碳效益高、固碳成本低的水稻等大田作物。

区农业农村委


75

强化基础设施气候适应能力

提升市政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城乡规划、重点领域或者区域发展建设规划应当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合理利用空气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科学设置、调整城市、城镇通风通道。

区规资局


76

逐步提升供电、排水、燃气、通信等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运行标准。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77

实施“物联网+智慧排水”计划,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感知层、传感层、应用层建设,建设全区排水系统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形成排水管网的“数字化”“动态化”“智慧化”“精细化”管理。

区水利局


78

落实《铜梁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铜梁区海绵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到2025年,全区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区住房城乡建委


79

提升水利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深入推进同心桥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以及以涪江、琼江、淮远河、小安溪为重点的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人口聚集区的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升辖区防洪能力。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实施好大江大河及重要河流水量分配,完善中小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建立生态流量、水量监测预警和调度机制。加强专业型、专用型水利防灾物资储备,建成水利防灾物资装备库,全面提升水利防灾物资保障能力。集中整合水文、水资源 、防汛、水库监测、河道生态监测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铜梁水利信息中心。

区水利局


80

提升交通基础设施适应能力

推进开展成渝中线高铁沿线、璧铜轨道快线、高速公路地下水位动态变化和地面沉降监测,加强极端天气下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发地区交通运输设施气候风险评估。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设防标准科学评估,针对极端天气事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影响上,精准制定应对措施和预案。新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对地面沉降区域、低洼区域、地下水富集区域等相应敏感的路段采用强化设计。

区交通局


81

提升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

提升林业系统气候适应能力

强化森林资源有效保护和生态公益林建设,加大森林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力度,增加耐火、耐旱(湿)、抗病虫等树种的造林比例。加强清明、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管控工作,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到2025年,全区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充分发挥铜梁作为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的骨干作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持续完善监测预报制度。加强与大足、潼南、永川、璧山、合川等周边区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加强林木种苗违规调运、林业有害生物调查、苗木产地检疫等检疫执法工作,到2025年,全区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下。

区林业局


82

提升农业系统气候适应能力

总结干旱、洪涝等气象灾害的发生规律,适当调整播栽期,增强作物抗旱、抗涝能力。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等有利提升耕地质量的举措,持续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继续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升农业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工程。

区农业农村委


83

推进落实“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工程,以铜梁乡村振兴重点示范片、重点特色农业园区,建设3-5个标准化农田气象观测站点,打造2-3个铜梁特色花卉苗木果蔬精细化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到2025年,全区“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覆盖8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区农业农村委、区气象局


84

推动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

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严格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实行遥感监管全覆盖。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布局,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推进水土保持重要监测点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观测和信息传输能力。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实施涪江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到2025年,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0%以上。建立健全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编制重要江河(水库)预警断面洪水预报及调度方案、重要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超标准洪水监测预警方案。开展重点城集镇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区水利局


85

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

建设铜梁智慧气象体系

助推重庆智慧气象“四天”系统在铜梁落地实施,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智慧气象领域深度运用,构建“一平台+三系统”铜梁智慧气象体系。加强农业、水利、电力、交通、应急、城管、生态、社会治理等行业主管部门与衔接,实现“气象+大数据”汇集,构建铜梁智慧生态宜居及防灾减灾大数据平台。绘制城市精细化管理气象风险地图,开展城市气象大数据与城市运行各类大数据的融合分析,依托网格化智能预报手段,构建铜梁智慧城市气象服务系统。

区气象局

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发展改革委等

86

开展铜梁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等流域洪涝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研究,建设智慧水文气象服务系统,实现洪涝气象服务智能预警预报。

区气象局

区水利局

87

将气象系统融入全区“数字乡村”建设,建设铜梁智慧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实施辖区内主要经济作物网格化管理,实现农作物精细化气象影响预报及风险预警。

区气象局

区农业农村委

88

加强气候灾害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

强化中小河流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区内涝易发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暴雨灾害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气象监测预警,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基础监测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积极争取相控阵天气雷达落户铜梁。

区气象局


89

完善气候灾害预警信息智能发布系统,实现预警信息面向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和全媒体精准靶向快速推送。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预警工作体系、“区—镇(街道)—村(社区)—户—人”五级预警信息发布传播体系。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人工影响天气增雨抗旱、防雹减灾作业力度。

区气象局

区应急局

90

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区铜梁区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铜府办发〔202130号)文件要求。开展气象灾害风险精细化普查,实施差异化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城区规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通道、救灾物资储备等建设,强化应急指挥部与基层防灾减灾队伍建设,提高救援响应速度、应急救援覆盖率等应急管理水平。充分利用铜梁作为国家气象科普基地契机,升级改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普)基地,完善常态化气象防灾减灾科普研学教育机制。

区气象局


91

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制度

完善碳排放目标控制制度

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将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制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定期对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市级探索建立、落实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充分结合本区经济水平、产业结构、能源消费总量、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隐私,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削减工作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92

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制度

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涵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要求的基础统计制度。

区统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

93

探索建立重点企事业碳排放报告制度,扩大范围至年消耗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企业。指导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台账记录。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94

编制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清单,加强对清单数据核对。

区生态环境局


95

推动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

探索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制度,以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排污企业为重点,实施分阶段、分行业披露排放数据、减排措施和成效等。

区发展改革委


96

督促企业落实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工作的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编制年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或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报告,并向所在区发展改革部门报备。

区发展改革委


97

探索开展公共机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披露。

区生态环境局、区机关事务局


98

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机制

探索构建以碳减排管理为核心的制度机制体系,推进将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过渡到总量控制目标。

区发展改革委


99

加强多部门协同联动减排,明确发改、经信、交通、住建、机关事务、旅游、水利、农业等部门分别负责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职能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机关事务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100

推动大气污染物与二氧化碳监管执法体制和机制的统筹融合,推动在能耗指标、行政许可、设施监管、监测方法和数据合规性方面,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区生态环境局


101

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落实川渝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协议,推动与周边区县、地市建立应对气候变化联合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商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重难点问题,共享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气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102

强化气候领域科技创新水平

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攻关

依托网格化智能预报手段,开展致洪暴雨、强高温事件和持续性干旱等影响生态系统的气象条件和极端气候事件预测研究,联合上下游区县与地级市,开展涪江、琼江、小安溪、淮远河等流域洪涝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研究。

区气象局

区水利局、区应急局

103

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和服务工作,将铜梁建成全市智慧气象服务示范区、气象灾害防御示范区、数字乡村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区。做好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强化面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程和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

区气象局

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规资局

104

建立低碳技术推广机制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低碳技术研发和成果落地转化,积极参加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遴选工作。落实《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17年本 节能部分)》,引导用能单位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105

鼓励用能单位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过程中采用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组织召开重点节能低碳技术的现场推广会及技术对接会。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106

加强关键技术示范应用

充分发挥环际低碳为龙头的创新技术研发与转化落地的引领作用,加强打造以环际为核心的绿色低碳产业园。

高新区管委会


107

建设微纳米光电材料与器件省部协同创新中心铜梁中心、中科院重庆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等,推动科技成果在铜梁区内转移转化。

区科技局


108

深化校企合作,持续深化高新区企业与西南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交流协作。

高新区管委会、区教委


109

将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深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政策,加强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支持。

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


110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市场机制

夯实碳交易工作基础

组织环保、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大数据、统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财政主管部门等工作人员、镇街相关工作人员、企业人员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培训,提升企业参与碳交易的能力。督促企业完善碳报告制度,健全企业内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复查工作体系,引导企业逐步建立碳排放台账制度。以辖区内环保服务类型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安排人员开展碳排放管理员培训、考核。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统计局等

111

全面参与碳市场建设

严格落实《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实行)》,落实重庆市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机制,积极参与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配合市生态环境动态更新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名录。加强辖区内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及核查、碳排放配额清缴等相关活动监督管理。强化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结果运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监督检查重点和频次。

区生态环境局


112

建立气候领域人才队伍体系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加强气候变化人才培养,强化参与全市、全国科学评估的人才储备,为气候变化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持。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113

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加快碳排放和碳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统计核算、新闻宣传、战略与政策应对气候变化队伍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


114

加强经济、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节能技术专业人员培养,强化行业技能监察技术。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

115

完善气象人才政策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队伍建设。

区气象局


116

积极培育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市场中介组织,协助开展规划编制、调整和修订。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117

发挥智力支撑作用

组织政府部门、重点企业参加重庆市企业低碳管理能力建设、重庆市低碳发展论坛、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核查等交流学习会。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118

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等培训,增强政策制定者和企业家的低碳战略决策能力。

区政府办


119

深化跨部门开放合作,充分利用跨部门专家智库资源,进一步提升面向全区决策的支撑保障能力。

区发展改革委

区政府各部门

120

壮大高新区企业家顾问委员会力量,聘请为企业低碳发展、产学研用合作对接提供决策服务支持。鼓励各企业积极培养企业节能、低碳发展专业人才。

高新区管委会


121

加强支撑力量培养

鼓励市场发展低碳产业联盟和社会团体,加强气候变化研究后备队伍建设。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122

将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纳入党员干部主体培训课程。

区委组织部


123

推动将应对气候变化和科学防灾减灾等主题科普活动走进小学、中学校园,开展“低碳进课堂”活动。

区教委


124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财税政策

区财政设立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由铜梁区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重点用于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项目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探索制定实施节能、降碳、环保、生态建设、绿色建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税收优化政策。

区财政局


125

完善政府绿色采购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供应商、绿色产品管理名录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


126

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峰谷电价、阶梯气价等。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

区发展改革委


127

落实“碳汇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落实“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鼓励辖区内满足条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绿色建筑、交通领域的二氧化碳减排,森林碳汇、农林领域的甲烷减少及利用,垃圾填埋处理及污水处理等方式的甲烷利用等申请“碳惠通”项目。

区生态环境局


128

鼓励企事业单位、团体、协会等社会组织按照评价规范要求参与“碳惠通”低碳场景创建工作,推动居民购买“碳惠通”产品,以碳积分形式,享受平台上合作商家的商品、服务优惠等。

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


129

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

推动金融市场发展,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以碳金融创新为核心,积极开发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探索一批可持续、可推广的气候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资本投入试点项目建设。

区财政局、区银监局


130

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131

支持符合条件的气候友好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区发展改革委


132

探索设置低碳试点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

区财政局


133

推进试点示范建设

打造低碳试点升级版

积极推动开展低碳城市建设工作,探索编制铜梁区低碳城市发展规划,明确碳排放达峰目标,推动将低碳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重点工作,将低碳理念纳入至全区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多个领域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加快构建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产业体系和低碳生活方式。结合铜梁受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特点,探索开展气候适应性城市试点工作。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134

建设“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依托铜梁高新区作为全国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优势,开展低碳园区建设,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严格实行低碳门槛管理、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及合理控制工业过程排放,推进减碳治污协同增效。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须执行二星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加强光伏技术研发应用,提高园区新能源应用比例等。鼓励铜梁西南水泥实施开展低成本、规模适度的CCUS试点示范。

高新区管委会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等

135

创建“零碳”示范试点工程

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中优选1-2个城镇开展近零碳排放试点

区生态环境局


136

在乡村振兴示范村等生态文明示范村中优选1-2个社区开展近零碳试点

区农业农村委


137

在绿色学校中优选1-2个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

区教委


138

在绿色商场、绿色饭店、4A级旅游景区中优选1-2个开展近零碳试点。

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139

鼓励在铜举行的演出、赛事、会议、论坛、展览等大型活动在筹备阶段制订碳中和实施计划,提出减排措施,组织开展减排行动,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大型活动碳中和。

区文化旅游委

区生态环境局

140

支持企业开展产品“碳标签”认证工作,支持企业将授权“碳中和”标签的产品用于产品包装与企业宣传,鼓励商场引进具有“碳标签”的商品。

区商务委、区发展改革、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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