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办发〔2022〕11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
2022年5月
目 录
一、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5
(一)“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5
(二)面临的挑战 10
(三)面临的机遇 12
二、总体要求 14
(一)指导思想 14
(二)基本原则 15
(三)目标指标 17
(四)防治重点 18
三、主要任务 19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19
(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27
(三)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33
(四)提升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39
四、重大工程 42
(一)土壤污染防治 42
(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提升 43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 43
(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44
五、保障措施 44
(一)加强组织领导 44
(二)加大投入保障 44
(三)严格监督考核 45
(四)引导公众参与 45
(五)强化队伍建设 45
附表 47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期,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全面深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对于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要求,深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编制本规划。
“十三五”以来,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入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1.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进一步深化。
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进一步夯实。印发《重庆市铜梁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顺利完成“土十条”目标任务,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根据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空间状况,基本实现“一张图”管理。率先完成土壤样品及同点位农产品样品采集和粗制样任务,样品一次合格率达到100%。全面完成重点企业用地调查,基本掌握全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和环境风险。
土壤污染全过程严管措施不断加强。加强产业空间布局引导,鼓励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除必须单独选址项目外,其余新建工业项目全部按照产业准入相关规定和要求进入高新区。加强重点对象监管,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持续达到A级,有序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设施试点建设,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开展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排查与深化治理,排查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对象16家,推进实施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庆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重金属污染治理与减排工程,全区无涉镉污染源整治企业,未发现涉重金属行业“散乱污”现象,未发生涉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工业固废堆存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完成2家问题渣场整治,完成3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整改并销号。强化土壤风险责任落实,区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管理机制体制建设,严格落实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农用地分类管理有序推进。印发《铜梁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工作方案》等文件,开展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区无重度污染高风险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际推广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覆盖面积达224544.5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
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不断深化。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与风险评估,共排查出18个疑似污染地块,其中13个地块经评估无污染,疑似污染地块全部录入全国污染地块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推进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潼南115号单井集气工程、铜梁区广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5个污染地块纳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名录,其中2个地块已完成修复治理,余下暂未修复的3个地块已按相关规定完成风险管控工作。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目前辖区内污染地块均位于铜梁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农村饮水安全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试点任务,实施28个镇街全覆盖的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有序推进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不达标饮用水源污水整治工程,改造村级供水工程35处,铺设农村人饮供水管网3096公里,农村居民饮水不达标问题得到解决,集中供水率不断提高。加强农村饮水水质监管,开展83处水源水、59处出厂水、86处末梢水常态化监测,完成76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78处5户20人以上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和17处5户以上20人以下共用水池分散供水工程水质监测。深入开展镇街饮水安全保障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实现动态清零。2020年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
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全面开展养殖场整治,禁养区和非禁养区内无法治理的187家养殖场已全部关闭,剩余1166家养殖场已全部配套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完成循环化改造,实现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新建养殖场已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探索实施养殖废气处理和微生态制剂综合处理利用等新模式,开展规模化养殖场臭气处理、有机肥集中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解决了养殖场部分臭气处理问题,并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全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1%,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不断深化。印发《铜梁区水产养殖功能区划分方案》等文件,开展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全面禁止江河湖库从事肥水性水产养殖,完成水产养殖“三区”管理工作,关停转产禁养区内水产养殖79户、池塘116口(面积852.2亩)。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全区推广“池塘鱼菜综合种养殖技术”面积7000亩、“池塘底排污技术”改造老旧渔场4个鱼池(面积190亩),建设“池塘工业化循环技术”基地12个、建养殖槽59口(面积6490平方米),全区获得农业农村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命名的养殖场共19家。在涪江、琼江、淮远河、小安溪等地开展人工增殖放流,累计投放22000余公斤草鱼、花鲢(鳙)和白鲢等鱼种。
种植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全面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建设水肥一体化示范项目300亩,建设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360亩,落实2020年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项目,实施农药减量示范项目12250亩。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5%,水稻氮肥利用率达40%,玉米氮肥利用率达40%,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1.04%、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2.45%。通过建立农膜回收网络体系和探索秸秆、粪污利用等方式,综合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全区秸秆利用率达90.9%,废弃农膜回收率达90%。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完成28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完成25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面建立并实现常态化运行,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100%。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成68个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新)建农村厕所25259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6.9%,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73.6%,千人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完成农村黑臭水体现场排查,农村环境部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国控考核监测点围龙镇双碾街道地下水水质稳定达III类。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双源”环境安全调查评估,构建动态“双源”清单数据库。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万人千吨”水源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完成蒲吕街道龙山村地下水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规范化建设、整治工作,全区14个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水质状况良好。严格生活垃圾处置、危废处置等地下水污染重点行业、场所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地下水监测。加强加油站、垃圾填埋场、石化生产储存销售企业等地下防渗处理,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等防渗改造。
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调难度依然较大。铜梁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不可避免,有限的土地资源和高强度开发利用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高新区企业将不断增加,资源与环境约束不断增强,企业减排增收和农业稳产保供压力较大。同时,土壤污染治理将步入边际成本上升期,实现同样的治理成效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在经济发展面临困难增多的复杂形势下,加之多数地下水、农村环境治理项目以及部分土壤环境治理项目具有准公益性,社会资本缺乏进入动力,农民自筹缺乏投资实力,部分地区存在对生态环保的重视程度减弱、保护意愿下降、行动要求放松等现象,污染防治问题存在反弹风险,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难度增加。
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艰巨且协同治理难度较大。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土壤污染表现不够直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成因分析与排查工作滞后,技术支撑能力不足,精准溯源、断源水平不高,源头管控、修复治理难度较大,土壤污染防治与协同治污任务仍然艰巨。例如,全区多数关闭和废弃矿山开采后受高陡边坡、山体高低不平等地形影响,生态修复实施难度大,短时间内达不到植物生长所需条件,导致资金投入大、植物成活率低、生长缓慢、管护周期长,短期内效果不明显。另外,水土流失问题仍然突出,“十三五”时期规划小安溪、琼江、淮远河流域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平方公里,实际完成21.03平方公里,占规划治理面积的26.6%,水土流失治理率仍较低,新老水生态环境问题叠加将增加治理难度。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局部地区农村饮用水源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尤其是分散式饮用水源普遍未划定保护区范围,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较为滞后。部分农村供水设施不规范,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管护工程配套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出水水质达标不稳定等问题,黄升村、龙岩村苗儿杠供水站水质偶有超标。部分镇街污水处理设施农户接入户数明显不足,与设施处理能力不匹配,造成终端负荷小,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30.1%。农业农村污染源头预防不足,部分镇街和农户对生活垃圾分类、化肥农药减量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程度较低,化肥农药施用强度较高、监管困难,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实施力度不够,项目推进比较缓慢。全区畜禽养殖多属于中小规模养殖场或散户养殖,建场时未将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使用,在后期生产过程中逐渐增添一些粪污处理设施,但由于粪污治理设施投入大且运行成本高,个别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未及时运维。
地下水污染源风险防控底数不清。地下水水质受地表径流、周边地层、区域场地等多方面影响,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受污染来源更加隐蔽,城市管网漏损、农业面源及地表水污染等均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地下水源头管控难度较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缺少顶层的科学规划和合理指导,具体措施和对策缺乏系统性。另外,全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不够完善,相关部门主要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监测,对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污染源区域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掌握不足,未定期组织对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隐患和风险区域进行地下水监测,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
环境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全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不够,生态环保机制政策仍显“碎片化”和“局部性”,长效制度未从根本上形成体系。部门联防联控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分工与职能协调工作需进一步理清,对工业企业土地再开发利用、固危废环境执法及协同治污等行动需部门统一协调、统一配合。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制度不够完善,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要求,在污染源精准查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污染治理新技术新手段运用、智慧化监管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生态环保科技支撑较薄弱,乡镇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不足。全区与周边区县在开展项目会商、预警预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有时会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联防联控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交汇为铜梁生态环境协同治污带来新机遇。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就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铜梁地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轴线上关键节点,是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一区两群”市级重要发展战略为铜梁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带来新机遇,能进一步加强铜梁与其他区域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沟通交流和协同合作,有助于促进铜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商、共建、共保的发展新格局,有助于协同解决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的重难点问题。
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土壤污染治理提供持久动力。以前在大气、水、土壤三领域中,独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能有效填补环保立法重要空白,确立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基础,为生态环保新增一道坚实的法律屏障,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新阶段。《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的信贷投放、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单位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措施,这些措施与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制度的并行实施,有助于打破土壤修复瓶颈,吸引社会资本主动投资参与污染治理修复工作,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行业带来新发展机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后续配套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政策文件将会相继出台,也将有效指导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推进,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理,将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持久动力和战略定力。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带来新的政策红利。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之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全面深化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带来重要战略机遇,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抢抓重庆主城都市区发展重大机遇,做好“六个坚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保障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建设生态绿色农业、巩固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为出发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理顺工作机制,解决一批突出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推进污染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促进土壤和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发展、助推乡村生态振兴,加快建设重庆向西发展桥头堡,努力争当成渝中部崛起排头兵,建设国际大都市后花园、全市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谱写铜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篇章,让“原乡风情·大美铜梁”颜值更高、气质更佳。
坚持保护优先、源头减量。加强环境准入和日常监管,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污染源排查整治,进一步理顺源头预防的压力传导机制,以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倒逼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尽可能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的途径,推动末端治理为主向防治并举转变。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畜禽养殖污染预防,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实现源头减量。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根据相关调查和日常环境监管识别出的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污染源头防控、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行动,切实解决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坚持系统治污、综合协同。坚持系统思维,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成渝地区及“一区两群”等区域协同治理、部门联动治污,统筹运用源头预防、结构优化、转型升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强化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协同防治和地上、地下水系统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完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土壤环境管理人员培训和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健全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制度,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完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共治。以保障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统筹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制约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夯实全社会环保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到202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基本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到203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环境治理监管能力增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专栏1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指标
序号 |
任务 |
指标 |
类型 |
2020年现状 |
2025目标 |
1 |
土壤安全 利用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95 |
2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 |
约束性 |
— |
有效保障 | |
3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化肥使用量 |
预期性 |
— |
持续减少 |
4 |
农药使用量 |
预期性 |
— |
持续减少 | |
5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2 |
预期性 |
96.1 |
≥96.1 | |
6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 |
约束性 |
30.1 |
40 | |
7 |
黑臭水体治理率(%) |
约束性 |
— |
100 | |
8 |
地下水风险管控 |
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预期性 |
100 |
100 |
9 |
“双源”点位水质 |
预期性 |
— |
总体保持稳定 | |
注:1.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以及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 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指标现状值、目标值来源于《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指标现状值来源于《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年)》;目标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暂定,最终以市级下达目标为准。 |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要结合已有相关调查数据和资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影响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成果,强化对问题成因机理及时空和内在演变规律研究,提高把握问题的精准性和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可达性。聚焦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协同共治,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地下水源安全,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乡村宜居环境。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原则,进一步强化涉重金属等土壤污染重点单元监管和风险管控,加强小安溪流域涉镉污染等重点区域土壤分类管理,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毓青山、巴岳山重点区废弃关闭矿山修复治理,确保土壤安全利用。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以乡村生态宜居、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方向,按照“整体性和系统性”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粮油、蔬菜、果树、花卉苗木等基地、农业园区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进一步加强琼江和小安溪流域农业面源、生活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行动,打造村庄整洁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
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扭住“双源”调查,兼顾“区域质量监控”,加强地下水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监管,加强围龙镇双碾地下水考核点水质保护,进一步强化集中、分散式地下水水源保护,加强水源周围农业面源治理和人畜活动监管,优先保障地下水源和矿泉水源环境安全,提供优质地下水生态环境产品。
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相关要求,以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与保护,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
1.优化空间规划布局。
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充分考虑土壤污染风险,统筹协调“三区三线”,合理确定各类土地用途。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建设项目,结合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要求,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优化农业生产空间布局。充分结合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定成果,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监管。结合农业生产适宜区,优先保护铜梁中部平坝、南部槽谷等区域连片优质农业生产空间。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合理调整侣俸、安溪和华兴等镇街农业生产适宜区农业生产结构,采取循环利用的种植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推进南部区域具有农业生产拓展潜力镇街的宜耕园地、林地和零散未利用地等土地开发整理,进一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因地制宜逐步退出中心城区及周边镇街等城镇开发边界及不适宜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推进两山地区及北部缓丘区撂荒耕地合理利用。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强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和评价,依据相关标准指南,科学合理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动态调整,根据耕地土壤受污染程度将耕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及时对各类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共享。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未利用地拟开垦为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符合用地功能要求的才能开发利用,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
2.强化重点涉土污染源头防范。
加强重要风险点周边土壤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太平生活垃圾填埋场、庆隆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厂等周边土壤环境保护,实施常态化监管。深入开展全区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土壤污染排查整治,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堆放废渣、垃圾等废弃物,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等对土壤环境有严重污染和危害的行为。强化医疗废物环境安全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处置行为,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强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周边土壤保护,做好庆隆焚烧发电厂、太平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措施,加强生活垃圾输送沿线土壤保护,防止装运滴洒、卸载漫流。加强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铜梁污泥处置厂周边土壤保护,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推进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整治,建立并动态更新存在的隐患问题清单,限期整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固废堆存场,完成重庆龙璋纸业白泥渣场、重庆铜梁红蝶锶业锶渣场综合整治后续工作。
加强土壤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鼓励工业企业集聚、绿色发展。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督促企业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等制度,依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排放。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查与分类管理,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或关停。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防控。严格落实《重庆市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依法依规将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严控涉重金属行业镉等污染物排放,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制度。鼓励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提标改造,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及总量减排工程,继续推进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电镀废水深度治理减排工程。加强高新区涉及医药、铅酸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监管,推进东城街道电子商务产业园与汽车服务产业园、蒲吕街道、大庙镇镉污染物超标污染治理。
加强矿山开采污染监管与治理。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露天矿山整治、废弃矿山治理“三山”攻坚行动。严格矿产开发准入,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破坏矿产资源。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严格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做好废渣、废水和废气污染防治。在建、在册矿山坚持“谁开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落实矿山开采企业保护与治理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铜梁建设重庆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探索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推进旧县-蒲吕石灰岩、华兴石灰岩、福果-围龙锶矿、石膏、砂岩集中开采区以及部分地热、矿泉水开采点,促进全区矿山绿色转型升级,对未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实施有效管控措施,建立绿色矿山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关停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继续开展“矿山重披绿衣”专项行动,加强废弃采石场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和植被恢复,对破坏土地进行复耕复绿和生物修复。逐步推进毓青山、巴岳山两山地区及西河镇、围龙镇、蒲吕街道、旧县街道等镇街51个历史遗留关闭矿山和26个计划关闭矿山环境整治修复。
3.加强耕地保护与安全利用。
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占补平衡”,限制“农转非”,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管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加强平滩镇、侣俸镇、旧县街道、虎峰镇、少云镇和永嘉镇等镇街基本农田保护,实行严格划定制度、严格保护措施、严格监督机制,推进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落实有效保护空间,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应限期关闭拆除。实施“千年良田”工程,加强农田宜机化改造,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整村推进虎峰、蒲吕、二坪、高楼、永嘉等镇街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深入开展建房乱占耕地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严格管控“非农化”“非粮化”,对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垦复绿。
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新模式、新技术,分区分类建立安全利用技术库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污染物低积累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逐步降低小安溪流域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风险。以治理小安溪流域蒲吕、庆隆、虎峰、福果等镇街镉污染,旧县街道镉、砷、汞等多种重金属复合性污染为重点,在切断重金属等污染源头的前提下,优先采取不降低生产功能的生物修复措施,或辅助采取物理、化学治理与修复措施,确保土壤质量不下降。针对水稻镉、水稻重金属复合等不同土壤污染类型,参与全市安全利用试点示范。推进西河、永嘉、安溪、华兴等镇街安全利用类耕地较多区域,以重点村集中推进水稻重金属镉低吸附品种和增施水稻阻隔剂示范片建设,辅以施用土壤调理剂和钙镁磷肥进行土壤改良。加强安全利用类耕地后期监管,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跟踪监测,及时优化调整农艺调控措施,探索建立农用地安全利用长期监测基地。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
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保护。完善耕地保护监管机制,将对农产品质量、地下水安全、饮水水源安全等存在较大风险的区域划为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制定并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方案。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鼓励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轮作休耕等风险管控措施,逐步降低土壤污染物浓度;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探索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扶持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肥料、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4.加强建设用地污染防治。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强化对土壤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影响项目的环评审批,禁止引入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周边规划新、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土地用途变更监管,对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变更或收回转让前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经治理修复仍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不予批准选址。在土地收储、出让以及房地产出售等环节,土地使用权人应公开地块原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和修复情况。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加强潜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对医药、铅酸蓄电池、造纸和纸制品等重点行业关停、搬迁的企业场地,及加油站、危废处置场所等开展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名录,进行动态更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地块,不得组织土地供应。加强对暂不开发利用或暂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风险)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采取隔离、定期监测等措施。鼓励利用卫星、无人机、遥感等监测技术,加强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监管,防止关闭企业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和使用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
开展建设用地修复治理。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力求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与供地、再开发活动同步。以铜梁广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庆市铜梁铜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潼南115号单井集气工程等污染地块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同时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污染,防止“二次污染”。修复施工期间,应当设立公告牌,公开相关情况和环保措施,修复过程中因修复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产生的污染物按规定进行处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辖区污染地块修复治理监管,严厉查处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信用评价系统,以确保治理修复方案落实落地。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联动和数据对接,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逐步实现建设用地管理信息共享。到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原则,推行农业绿色转型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多举措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
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调查1000人及“万人千吨”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区域分布情况,开展水源周边风险调查评估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工业废水及固体污染物等排放管理,完成平滩镇双寨水库平滩自来水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深化分散式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探索开展水源地排查,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采取取缔不达标饮用水源地、山坪塘整治、实施河库联通工程等措施优化整合水源,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参与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管。加强农村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水质全过程监管,落实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水质监测检测“三同时”制度。开展饮水安全保障督导检查,定期检测和评估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常态化监测,加强全区68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项水质监测,对不达标供水设施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农村水质达标率,逐步推动城乡供水同源、同质、同服务。强化供水企业水质自检,完善自检实验室建设,增加抽检频次,夯实供水水质监管责任。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1次,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每年监测1次。逐步推动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到2025年,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3%,自来水普及率达91%。
2.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持续推进“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发展铜梁莲藕、火龙果等绿色食品。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导农民科学安全施肥用药,推进粮油、蔬菜、花卉苗木等基地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鼓励使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环保型农药。围绕粮、油、果、菜等农作物,优化种植业投入结构,推进“有机肥+配方肥”“果—沼—畜”“有机肥+绿肥”“机械深施”等化肥利用模式,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秸秆还田等减施增效技术应用。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生态控制、生物防治、物理防控、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提高设施农业、经济园艺作物重点区域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到2025年,农药、化肥使用量持续减少。
加强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开展区域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实施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综合利用,培育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企业,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注:根据现状设置)。大力治理农业“白色污染”,以标准地膜应用、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废弃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鼓励应用可降解薄膜,探索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和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加强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建立回收利用网络,构建“镇街(村)回收转运—区集中分拣贮运中心—区域加工利用”三级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监管体系和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农药进销及回收监管信息平台,推进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管理。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注:根据现状设置)。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格畜禽养殖分区管理规定,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推进养殖用药减量化、饲料环保化。加强琼江、小安溪等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培育发展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产业。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因地制宜推广微生态制剂综合处理利用模式,完善粪肥施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粪肥运输、使用奖励机制,培育粪污还田社会化粪污组织,建立粪肥施用田间暂存设施,推进粪肥低成本、机械化、就地就近还田。加强散养畜禽污染治理,严格管控桥亭水库、青云水库等水源地周边养殖污染,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探索建立小型集中处理设施或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由第三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执法,依法督促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1%以上。
加大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水产养殖分区管理规定,在养殖区内新、扩建水产专用养殖场(池)应配套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严控肥水养殖,发展绿色健康水产养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养殖模式。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梯次推进191户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采取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三池二坝+鱼菜共生、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多级人工湿地、生态沟渠净水等多种措施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对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鼓励采取种养结合方式,促进废弃物就近就地消纳利用。加强水产养殖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培训、日常督导检查,开展养殖尾水定量检测,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修复损毁、植物生长状态不佳的鱼菜共生浮床设施,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严厉查处利用化肥、粪便、动物源性饲料开展渔业养殖等违法违规行为。
3.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开展人口集聚区污水,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集中区域周边的农家乐、民宿污水以及小安溪流域等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区域污水的收集治理。加强5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和监管,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开展常规水质监测,推进围龙镇四合、黄家岩污水处理站生态修复。对太平镇、安居镇、侣俸镇等镇街部分农村居民聚居点实施集中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鼓励小型聚居点和散居农户采用人工湿地、生物塘、农村改厕、户用沼气、化粪池以及储粪还田等多种形式治理分散污水,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0%。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继续深化“户集、村收、镇街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推进全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东城街道飞凤村、南城街道翠英村等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引导农户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处理消纳厨余垃圾。鼓励镇、村与废旧商品回收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模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陈年生活垃圾与水域生活垃圾整治,因地制宜建设出渣点,严厉查处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到2025年,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100%。
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调查,查找污染隐患点,建立治理台账,对排查发现问题分类施治、限期整改,并加强跟踪监测。以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围绕农村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等污染源,合理选择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基流调控等治理措施,因河因塘施策,分区分类,标本兼治,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模式,完成新联村10社干堰堰塘、滴水村3社山坪塘黑臭水体整治。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以农户意愿为主,做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方式和技术,坚持改厕与保障供水、污水处理同步推进,定期做好配件抽检及技术指导,确保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推进部分卫生厕所提档升级,达到无害化厕所标准。推进农村公厕建设,以学校、卫生站(室)、便民服务中心、商业网点、交易市场、交通集散点和旅游线路沿线等为重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加强厕所维修等后期管护。
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实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坚持“点、线、面”相结合,以已建成示范片、示范点为基础,持续推进村庄清洁、乡村绿化美化等工作,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开展“把乡村建成人们喜欢的样子”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河岸、道路、院坝绿化美化彩化工程,规范整治圈舍柴棚,实施村庄净化工程,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全面推行“积分制”,常态化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拉练活动,开展“最美庭院”“最美院落”“最美村居”评选,建设美丽宜居乡村80个、绿色示范村庄15个,其中巴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5个。深入开展“五清理一活动”专项行动,实施“蓝棚顶”、无人居住废旧房、房前屋后杂物堆、田间地头废弃物、管线“蜘蛛网”清理及农村爱国卫生运动。
严格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依照统筹规划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与风险管控,持续提升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1.加强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
加强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风险防控。全面分析地下水资源状况、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并完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开展风险源排查和整治,对13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注:为蒲吕街道溶洞水青山村、沙坝村、岚峰、二龙洞水源;旧县街道小安溪河、左家沟、长河洞子、九塘村;虎峰镇东山地下水、煤场水双龙片区、西泉村五社李家湾、福果镇煤窑地下水、安溪镇黄荆沟)周边重点风险源实施风险等级管理,建立风险源名录。根据要求划定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巩固提升规范化建设成果,修复完善破损隔离网、标志标牌,严格管控水源地周围人畜活动与种植污染,完成旧县街道小安溪河地下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针对存在人为污染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对水质超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制定地下水修复(防控)方案,实现“一源一案”。到2025年,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加强分散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分散式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保护状况排查与评估,逐步推进分散式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与规范化建设。加强井水、泉水等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圈舍应尽量远离取水口,禁止向水体直接倾倒畜禽粪便和污水。对水质不达标水源或水源发生污染时,优先考虑更换水源,无可替换水源时再采取物理法、化学法、生物法和复合修复技术等措施进行修复治理,或采用城镇供水管网延伸以及跨村、跨镇连片集中供水等方式,确保农村供水安全。
强化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将地下水环境监测纳入专项督查、督导,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检查和后督查,对难以恢复饮用水源功能且经水厂处理水质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水源,应按规定撤销或更换。加强私采地下水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打击私采地下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围龙镇巴岳山天然饮用矿泉水水源地保护,科学合理开发矿泉水水资源,严厉查处过度开采或破坏水源的行为。加强地下水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推进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加强地下水污染专业知识、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培训,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加强对监察人员工作过程监督,对执法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强化地下水污染源预防与风险管控。
强化工矿重点风险源管控。开展“双源”环境安全调查评估,构建动态“双源”清单数据库。推进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污泥处置厂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防渗情况排查与监测,根据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评估结果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对分区防渗措施未按相关标准或规划执行、防渗层破损、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开展防渗改造。加强铜梁污泥处置厂、蒲吕工业污水处理厂、新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等渗滤液处理设施运维监管,推进全区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重点控制危废对地下水的影响,建立危废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明确危废利用处置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综合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促进危废安全利用。加强场地修复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中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防控。
严格生活重点风险源管控。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渗漏排查,加快推进铜梁高新区及各镇街污水管网更新改造,补齐污水管网设施短板,减少管网渗漏。完善污水处置设施,加快实施铜梁老城区管网雨污分流、新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污水管网清淤、排水管网井盖隐患排查,推进巴川河、淮远河等截污干管溢流口整治,防止污水渗漏对地下水污染。做好庆隆垃圾焚烧发电厂、太平垃圾填埋场等垃圾处理、堆放场等场所的防渗措施,对封场后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长期地下水水质监测及稳定性评估。
加强污染重点企业监管。根据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确定并公开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隐患排查、地下水污染防渗和自行监测,明令禁止企业通过渗井、渗坑和裂隙排放、倾倒废水,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局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督促涉重金属类重点行业、危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固废渣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采取防渗漏措施,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针对人为污染地下水,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
推进其他风险源防控。加强石鱼、土桥、围龙等镇页岩气开采对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强化钻井废水、废弃钻井液、压裂返排液等废水废液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以及场所应按相关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做好虎峰镇页岩气处理站防渗处理。加强南城街道龙温泉地热资源开采对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防止过度开采,定期对地热井流量、水位及水质进行监测,推进地热水循环利用,尾水排放前应进行废水达标排放处理,防止污染水体。巩固提升围龙镇双碾街道地下水考核监测点水质,加强周边环境风险防范与保护。到2025年,围龙镇双碾街道地下水考核监测点水质达III类。
3.开展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与修复。
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农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小安溪流域镉污染超标等区域的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造成土壤污染的同时可能污染地下水的,在制定污染防治方案时,应纳入地下水内容。加强建设用地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对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内容;对列入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中的建设用地地块,实施风险管控措施应包括地下水污染防治内容;实施修复的地块,修复方案应包括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防控内容。在防治项目立项、实施以及绩效评估等环节上,要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统筹安排、同步考虑、同步落实。
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快推进小安溪、琼江、涪江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减少河网区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污染地下水。统筹规划农业灌溉取水水源,加强灌溉水水质监测,超标点位需采取溯源断源、污灌区治理等有效措施稳定水质。逐步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对地下水水质影响,重点推进小安溪流域土地集中连片区域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在饮用水源补给区内严控种植农作物和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畜禽养殖。
加强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实施地下水污染源分区防治、分类监管,强化对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方式非法排放水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含水层直接污染等行为的监管。重点开展以地下水污染修复与防控为主、以保护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安全为目的的场地修复与防控工作。
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工作,推动太平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深度处理。推进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水取水工程,或者未建成、已完成勘探任务、依法应当停止取水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实施封井或者回填。对已经造成地下水串层污染的,督促工程所有权人对造成的地下水污染进行治理、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新模式、新技术、新方法,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模式。
进一步摸清家底,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力提升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1.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环保督察、监督考核评估等制度,强化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水利、城管、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建设用地准入、固危废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污染防治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等有关信息共享。加强信息公开,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项目施工过程、暂不开发利用地块风险管控、重点监管企业、排污单位、环境监测信息等信息公开。完善土壤环境监管、水源地监管、农村改厕、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治理、农村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等长效管护机制,为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保障。
2.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调查评估。
持续推进铜梁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加油站、废弃矿山、水源地、污水处理厂(站)、太平垃圾填埋场和庆隆焚烧发电厂等重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调查评估,进一步查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风险情况。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为基础,整合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等数据,开展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秸秆等环保信息情况调查,进一步摸清农业面源污染基本底数。开展污染溯源,结合铜梁实际,深入开展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治理,对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庆隆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等的排放及周边环境以及地下水的化学物质,探索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及健康风险评估。
3.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依据现有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铜梁工作需要,以饮用水水源地、铜梁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太平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等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完善监测点位,探索建立重点地区污染监测系统,实现对重点区域有效监测。维护已有耕地质量监测点,因地制宜设置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位和遥感监测,将基本农田集中区纳入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充分衔接市级地下水监测网络,整合优化铜梁地下水环境监测布设点位,探索搭建“区域环境+园区周边+企业内部”三位一体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天地一体化环境监管,加快卫星、无人机、遥感、大数据等监测监管技术应用,深化生态地面监测,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医疗废水、加油站、入河排口、重点监管企业等固定源在线监测监管,探索秸秆焚烧、永久基本农田、污染场地等重点污染源或领域视频在线监控,为非现场监管赋能。
4.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水平。
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加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优化和整合污染防治专业支撑队伍,开展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充分利用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环科院等高校、科研机构人才资源,加强成渝地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合作与经验交流,鼓励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打造示范工程。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土壤、地下水等修复成熟技术。推动先进科研成果转化、示范推广。
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充分应用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手段,加强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抽查巡检,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污染土壤处理处置单位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对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完善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对污染地块的多部门检查,严厉打击向土壤、地下水渗排偷排污染物、违规开发污染地块或修复工程造成二次污染等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跨界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与四川省遂宁市、资阳市,重庆市潼南区、永川区、合川区、大足区协同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
提高环境风险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公安等多部门的监控预警、信息通报、处置措施、应急资源等衔接与联动。加强土壤、农业农村、地下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识别固定源和移动源环境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定期对涉危化品、危险废物、水源地、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站、重点监管企业等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加强预警监控。加强应急管理、指挥和救援“三支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物资装备、技术设备建设,抓好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
围绕规划重点领域,提出包括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等4大领域、43个项目。
1.重点涉土污染源头防范工程。实施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加强高新区涉及医药、铅酸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监管。加快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工矿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进西河镇西河村、蒲吕街道人和村等矿山修复治理与绿色矿山建设。
2.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工程。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动态调整,推进农用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土壤改良项目。
3.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工程。实施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修复。
1.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工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等示范项目,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管控。
3.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推进新联村10社干堰堰塘、滴水村3社山坪塘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提升。
1.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工程。对不达标水源地进行污染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2.地下水污染源预防与风险管控工程。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推进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污泥处置厂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雨污管网改建和设施维护。实施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
1.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工程。以饮用水水源地、铜梁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太平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等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
2.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建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责任,加强部门间协商沟通,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规划的组织落实,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等的衔接。强化规划与水、固体废物、畜禽养殖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根据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落实全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督促污染责任主体切实承担污染治理的经济责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各镇街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问题,依托项目库加大投入力度,根据本地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污染物状况,抓紧谋划并实施重点污染防治项目,推动排除一批突出风险隐患。
建立本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将规划主要约束性指标以及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各镇街、部门和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分解到年度进行督促落实。完善年度评估机制,认真执行考核评估制度,并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第三方评估,扩大民意测评范围,增强规划实施评估的准确性与广泛性。
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公开企业信息。进一步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宣传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扩大生态环境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强化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领域专业人才梯队建设以及专业人才储备培养,强化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加强区域队伍经验交流。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落实镇街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监管队伍建设,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
附表: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表
铜梁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规划项目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建设年限(年) |
一、土壤污染防治 | ||||||
1 |
重点涉土污染源头防范工程 |
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 |
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加强重庆创祥电源有限公司、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等涉重金属重点企业监管,继续推进重润表面工程科技园电镀废水深度治理减排工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发改委、区高新区管委会 |
2021-2025 |
2 |
加强高新区涉及医药、铅酸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与监管,推进东城街道电子商务产业园与汽车服务产业园、蒲吕街道、大庙镇镉污染物超标污染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3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 |
推进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全区收运、存储设施试点建设。完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设施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卫健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4 |
工矿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 |
在土壤环境调查的基础上,污染地块场地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对污染地块开展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实施污染地块分类管控,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5 |
矿山修复治理 |
推进西河镇西河村、蒲吕街道人和村等废弃矿山和关闭矿山修复治理,治理废弃矿山面积50公顷。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6 |
绿色矿山建设 |
加快推进铜梁建设重庆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探索绿色矿山建设新模式,推进旧县-蒲吕石灰岩、华兴石灰岩、福果-围龙锶矿、石膏、砂岩集中开采区以及部分地热、矿泉水开采点,促进全区矿山绿色转型升级。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7 |
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工程 |
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动态调整 |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动态调整,根据耕地土壤受污染程度将耕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用地分类清单,及时对各类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共享。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
2021-2025 |
8 |
农用地整治 |
推进安溪镇安康村,华兴镇茯苓村、侣俸镇妙明村等实施农用地整治项目,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因地制宜布设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农田防洪、排涝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升耕地产量。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9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2021年-2022年在高楼、东城、二坪、旧县、蒲吕等镇街建设高标准农田8万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2021-2022 | |
10 |
土壤改良 |
推进西河、永嘉、安溪、华兴、围龙、大庙、虎峰、福果、石鱼、土桥、南城、庆隆、蒲吕、旧县、二坪等镇街安全利用类耕地较多区域,以重点村集中推进水稻重金属镉低吸附品种和增施水稻阻隔剂示范片建设,辅以施用土壤调理剂和钙镁磷肥进行土壤改良。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11 |
建设用地污染防治工程 |
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完善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健全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联合监管体系,分类型、分阶段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开发一块、治理一块。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12 |
对工业用地规划用途发生变化的、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开展土壤环境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对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变更或收回转让前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13 |
建设用地污染地块修复 |
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对已明确需要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督促责任主体编制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技术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14 |
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 |
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完善全区域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污染地块名录。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提升 | ||||||
15 |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
结合水质监测达标情况,加强推动提升水源地水质。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16 |
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工程 |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 |
鼓励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提高科学施肥、科学用药水平,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等示范项目。建成1000亩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种植绿肥5万亩,增施自制有机肥5万吨。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17 |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
推进琼江流域汪家溪、平滩河、永乐河、侣俸河沿线村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小安溪流域会龙河、穆家溪、桂林河、卷洞桥河沿线村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18 |
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建立和完善农药进销及回收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200个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19 |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310个,废弃农膜回收加工利用1600吨。 |
区供销联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0 |
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
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完成8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 |
区畜牧中心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1 |
水产养殖污染管控 |
持续推进水产养殖污染物防治。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2 |
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农村污水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 |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二、三级管网建设,开展农村集聚点和分散农户的污水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23 |
对镇街农村居民聚居点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计划对太平镇、安居镇、侣俸镇等10个镇街部分农村实施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汪家溪、侣俸河久远河、团团河沿线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4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 |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及改扩建。推进围龙镇四合、黄家岩污水处理站生态修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5 |
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 |
1.新改建城乡垃圾压缩中转站30座;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能。2.266个行政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1万个;配备一批垃圾收运配套设施设备。3.环卫作业综合基地建设项目总占地约50亩,含环卫车停车场、清洗站、垃圾压缩中转站、垃圾分选中心、有害垃圾存放点、大件垃圾破碎站用地及配套用房等。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6 |
农村生活垃圾清理 |
推进少云镇琼江沿岸垃圾清运和保洁;推进蒲吕街道、虎峰镇、安溪镇小安溪沿岸垃圾清运和保洁。 |
区城市管理局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7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完成新联村10社干堰堰塘、滴水村3社山坪塘整治,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模式。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8 |
农村“厕所革命”建设 |
每年计划实施5000户厕所改造。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卫健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29 |
村容村貌整治提升 |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80个、绿色示范村庄15个,其中巴蜀美丽宜居乡村示范村5个。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三、地下水环境保护 | ||||||
30 |
地下水水源环境保护工程 |
饮用水源保护 |
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建立风险源名录,进行分类管理。巩固提升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分散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不达标水源地进行污染综合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31 |
地下水污染源预防与风险管控工程 |
地下水调查评估 |
开展“双源”调查。推进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污泥处置厂等区域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防渗情况排查与监测。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对分区防渗措施未按相关标准或规划执行、防渗层破损、渗漏污染地下水的开展防渗改造。加强铜梁污泥处置厂、蒲吕工业污水处理厂、新东城工业污水处理厂等渗滤液处理设施运维监管,推进全区加油站埋地油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32 |
污水管网改建 |
实施白土坝、华夏康城等片区污水管网改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3 | |
33 |
雨污管网设施维护 |
完善污水处置设施,实施污水管网清淤、排水管网井盖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修补检查井防坠落网等。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34 |
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工程 |
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 |
推进铜梁区太平垃圾填埋场整治,开展太平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深度处理项目。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
四、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 ||||||
35 |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工程 |
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 |
完善和更新监测站监测设备、自动化监测、区域级层面的监测系统。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
36 |
依据现有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根据铜梁工作需要,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铜梁工业园区、重点工矿企业、太平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等为重点关注风险区域,完善监测点位,探索建立重点地区污染监测系统,实现对重点区域有效监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水利局、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37 |
加强已有耕地质量监测点正常运维,因地制宜设置耕地质量长期监测点位和遥感监测,将基本农田集中区纳入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38 |
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提升工程 |
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
升级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水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固废处置自动监控系统和应急指挥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等智慧自动监控系统。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39 |
污染防治科技支撑 |
支持企事业单位研发高盐废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生态修复、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关键技术。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40 |
环境监管能力提升 |
升级生态环境移动执法、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系统并实施运维。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41 |
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着重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推动镇街、工业园区、企业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投入,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42 |
环境风险应急能力提升 |
完善铜梁区“立体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提升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率,推动铜梁区工业园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修率全覆盖,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
区生态环境局 |
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镇街 |
2021-2025 | |
43 |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加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