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3-05-03 来源: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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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监管工作,根据重庆市林业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渝林湿〔2023〕14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坚持严格保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整改到位,确保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整治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全区“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等要求进行整治。

三、排查整治范围

安居国家湿地公园

四、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整治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违规在国家湿地公园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排放污染物、设置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

(二)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风力光伏电场、高尔夫球场、开发区,以及开展采砂、采矿、取土、开山采石等破坏湿地的行为;

(三)违规进入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旅游参观、资源利用等行为;

(四)违规占用国家湿地公园修筑设施等行为;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五、排查整治进度

(一)方案编制阶段(5月20日前)。区林业局将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根据重庆市重庆市开展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于5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摸底排查阶段(5 月30日前)。安居、少云镇对辖区内的国家湿地公园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将排查的问题清单(见附件2)于5月22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林业局。区林业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委和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历年督查、检查成果,结合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的国家湿地公园进行核查,建立问题清单。

(三)排查整治阶段(6 月20 日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区林业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报告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纳入涉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大检查大整治、“绿盾行动”等问题台账,实施台账管理。能第一时间解决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

(四)督促检查阶段(6月30日前)。区林业局组织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对安居国家湿地公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认真、不及时、不到位的将报送区政府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镇街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于6 月30 日前将问题清单、整治方案、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保障本次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成立以区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文化旅游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安居镇、少云镇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内,主要负责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协调、督促整改、检查督查、资料报送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

安居镇、少云镇根据工作方案,负责辖区内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具体整改工作;区林业局负责草拟工作方案、组织协调、资料报送等日常事务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排查的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问题进行查处;区交通局、区文旅委、区水利局、安居华夏文旅公司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负责对排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工作。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对排查的各类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排查整治行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健全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运用高科技和常规巡护监测手段,加大对湿地公园的日常监管,对各种违法违规破坏湿地公园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业主在建设项目占用湿地公园时主动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出现违规建设。

附件:1、铜梁区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铜梁区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清单




附件1

铜梁区破坏湿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叶常松   区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欧朝刚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光明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员:严   区文化旅游委主任

        袁厚泉   区交通局局长

           区水利局局长

        彭小影   安居镇党委书记兼安居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主任

           安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有春   少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附件2

铜梁区违规侵占国家湿地公园问题清单

镇人民政府(盖章):

序号

湿地公园名称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

备注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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