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环函〔2024〕92号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8号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复函
谢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旧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已建成项目尽快投产运行的建议》(第158号),我单位已于2024年6月24日向您进行了答复并作出了承诺,根据复函承诺内容,我单位积极跟进措施,经过一段时间努力,承诺事项得到有效落实,现将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一是配套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绅鹏公司牵头开展了旧县组团配套管网及道路工程推进工作,已开展茂茂(重庆)汽车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周边道路及管网设计。现将该工程纳入了旧县组团储能产业园建设项目统一实施,近期将确定方案设计单位,待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有序实施。
二是规划环评推进情况。高新区管委会已完成园区四至范围划定成果,区规资局组织召开了专家和部门评审会,并已将评审会意见修改后的成果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备案审查。目前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正按调整后的规划范围对规划环评进行修改。
三是项目环评推进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已安排专人负责该项目,与绅鹏公司和环评编制单位做好对接和协调,目前旧县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报告书已完成编制并报我局,现正在抽取专家对项目环评进行评审,预计10月底可取得环评批复。
此复函已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正全审定,由区生态环境局张光明局长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创;联系方式:18996309533;邮政编码:40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