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学习、认真贯彻
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增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三是每年年底均按照相关规定,按时报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并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到位。
二、2019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二是针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纠错整改;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四是落实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健全了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
(二)公正文明执法、实现公平正义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我局已向区委编委报送了《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请示》(铜环党组文〔2019〕39号);二是环境保护执法领域严格执法。2019年,我局共立案126件,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4件,罚款金额555.36万元,查封扣押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2件,向渝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件;三是严格按照《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铜检会〔2018〕1号)文件要求,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了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了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的情况;四是依托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五是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遵守自由裁量规定;六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并遵守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相关规定。我局在岗执法人员18人,均持有市级部门颁发的环境监察执法证,按照《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23号)要求,执法人员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或部级执法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2019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3人参加市级执法资格培训,组织执法人员1人参加部级执法资格培训,均考试合格;七是严格落实《铜梁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铜府办发〔2019〕22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八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严格执行“双随机”制度,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目前,我区双随机名录库中共有企业209家,有执法人员16人,每季度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均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制度
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三、2019年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行政执法方面
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今年全区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未发生行政执法错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积极支持、配合区司法局承办的以区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我局有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2件。区生态环境局以各类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为主要抓手,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不断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力度,2019年,共对相关单位执法检查约2800次。
(二)制度落实方面
一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方面:完成了铜梁高新区规划环评的跟踪评价工作,重庆重润表面园区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工作,铜梁区码头设置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工作,铜梁区供水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审查工作,对符合环境准入要求的项目加快环评审批,为项目落地保驾护航,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坚决说不。2019全年我局已审批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24个。
二是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要求辖区污染类项目,投产前办理排污许可,未纳入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办理重庆市排污许可证。2019年全年共办理重庆市排污许可证246个,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109个。
三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方面:超额完成大气减排任务,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关闭了1家砖瓦窑企业,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034吨,氮氧化物752吨。
四是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方面:严格生态红线保护的相关规定,对涉及生态红线的污染类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五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方面:按照市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局完成了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上报。
六是“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方面:按照《2019年重庆市铜梁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铜普法办〔2019〕6号)要求,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我局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通过“一图一故事”的讲述方法,在展现环境行政执法人员迅速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的同时,也向违法违规企业敲响警钟;制作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8类10万余份,在全区范围进行发放;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全国宪法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将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融入到丰富的活动形式中。
(三)环境信息公开方面
按要求及时主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数据、企业随机抽查等情况进行全面信息公开,公开次数达660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法制监督,加强法制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三是进一步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质量。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