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印章) |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编制日期 |
2022.12.1 | ||||
联系人 |
万淼 |
电话/传真 |
02345260919 | ||||
序号 |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
已批准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
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
变更内容 | |||
2.9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5432—1995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1263—2022 |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和注意事项 4 章内容。 ——细化分解样品、分析步骤、结果与计算三章内容,增加对样品保存的规定。 ——修改方法检出限的规定,明确检出限的测定条件。 ——加严对天平精度的要求。 | |||
2.22 |
臭气浓度 |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4675-93 |
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1262—2022 |
——标准名称修改为《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增加了实验过程中使用的材料、仪器和设备等实验用品材质要求; ——增加了标准臭液贮备液和使用液的配制过程; ——完善了样品分类; ——改进了分析方法; ——改进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分析数据的计算过程;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在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实验人员要求。 | |||
上述标准变更不涉及实际能力变化,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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