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的
通知
南城街道办事处、土桥镇政府、安居镇政府、虎峰镇政府、福果镇政府、石鱼镇政府、少云镇政府、大庙镇政府、华兴镇政府、永嘉镇政府、安溪镇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双碾林场、巴岳山玄天湖度假区管委会、安居古城景区管委会:
按照《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2021〕26号)文件精神及我区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梳理和核查四年来“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切实提升问题整改完成率;相关镇街和管理机构要切实担负起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制止和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活动,严管勤查,逐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的社会环境和政治氛围。
二、相关镇街和管理机构要精心组织,落实自然保护地监管主体责任,安排人员对辖区的自然保护地进行现场巡查,对疑似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不能直接处理的应上报相关部门,坚决遏制新的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行为出现。
三、区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成工作组,对相关镇街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对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绿盾”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指导推进问题整改。相关镇街和管理机构要落实问题排查、整改、问责的主体责任,对问题(线索)清单进行实地核查,并举一反三,结合“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成果对所有自然保护地存在的其他问题进行自查。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