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
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渝环办〔2022〕139号)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整改工作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渝环办〔2022〕139号)相关要求,为切实我区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土壤〔2021〕120号)、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环土壤〔2022〕8号)相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的原则,聚焦突出短板,分期分批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退出、运维等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整改内容
根据《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渝环办〔2022〕139号)纳入问题需整改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设施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施拉条挂帐、逐个销号。
三、整改措施
(一)提升设施运行质量。
1.准确摸清辖区内年度农村区域各村常住人口变化情况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造、运行、停运闲置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异常、出水水质不达标、停运闲置、废弃、自然灾害损毁以及管网破损等非正常运行情况管理台账,及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
2.因地制宜科学建设。落实铜梁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充分开展建设必要性、工艺合理性、效果持续性论证,因地制宜选择相适应的工艺和治理模式,梯次推进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选技术成熟、能耗低、效果好、易维护的工艺模式,统筹考虑主体设施与配套管网投资比例、污水进出水水质浓度和运行处理负荷等内容,确保真正发挥环境效益。
3.提高污水收集效率。综合分析原因,分类施策,改善污水收集率偏低情况。因人口“空心化”导致的,要实事求是,以保障已建设施的正常运行为主。因配套管网不完善的,在入户收集可行性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防止“管网建设到门口而收不到水”问题发生,积极探索“厂网一体化”模式;不具备雨污分离条件的要做到污水应收尽收,尽量防止雨水、垃圾进入收集系统。加强对收集管网的日常管理,及时修护、更新破损管网,疏通管道,清理检查井。
4.提升污水处理效果。对于实际污水处理量大于设计规模的,结合人口、经济、工艺、场地条件、扩建规模等开展设施扩建工程合理性、可行性论证。对污水量过少而难以维持运行的,综合考虑厂网建设投资比例,在条件适当的区域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对历史原因造成出水水质不达标、污水来源性质发生变化、处理工艺不匹配的及时改造升级。对设备老旧破损的及时维修或更换设施设备。
5.停运闲置设施整改。科学评估、研判停运闲置设施是否具备修复、改造、利用价值。因故障检修、久建未运等原因而停运的设施,要明确时限要求,限期完成整改投入运行;主体设施相对完备且有改造价值的,实施适用性改造;整改工作完成前要采取临时收集转运措施,严禁生活污水直排。做好区域内因服务对象消失导致的闲置设备统筹调配利用,严防资源浪费。
6.合理引导设施退出。对所在区域生活污水已通过纳管等方式收集处理的、设施达到设计年限且无法使用、周围无实际服务人口、所在区域拟拆迁撤并、区域内农户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等情况,设施确需有序退出的,由设施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区生态环境局评估并报区县政府同意后,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同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提升设施管理质量。
1.落实管理制度。按照《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设施监督检查,确保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能够长效稳定运行。
2.加强运维管理。督促相关镇(街道)和第三方运维单位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做好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维工作,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3.规范销号管理。按照 “一站一档” 原则,组织开展销号验收。严禁随意销号、虚假销号,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8月15日前)。各镇(街道)和第三方运维单位组织排查辖区所负责运维的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清单》,各镇(街道)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分别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清单》盖章扫描后和电子档一起报送区生态环境局土壤科(电子邮箱:tlhbtrk@163.com;联系人:李可,联系电话:45695931)。
(二)落实整改阶段(2022年8月-2024年12月)。对目前能够及时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短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工作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应改尽改。各镇(街道)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完成相关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后要及时向我局申请整改问题销号验收(排查整改问题销号表见附件2),由我局按照 “一站一档” 原则组织开展销号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到位并稳定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统筹整改工作,土壤环境与辐射安全科牵头与各镇(街道)和第三方运维单位开展整改工作,压实责任,整改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随机开展设施进出水质监测评估,督促运行不正常设施整改,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四)强化公众参与。引导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在整改工程的各个环节,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鼓励村民作为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日常维护主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环境整治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
(五)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的积极性,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清单
2.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销号表
附件1
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镇街 |
村 (社区) |
名称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整改责任单位 |
整改责任人 |
备注 |
例:ⅹⅹ镇 |
ⅹⅹ村 |
ⅹⅹ村污水处理站 |
一体化设备渗漏 |
2022年8月 |
|
|
|
例:ⅹⅹ镇 |
ⅹⅹ村 |
ⅹⅹ村污水处理站 |
曝气异常 |
2022年9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重庆市铜梁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改
销号表
污水处理站名称 |
|
存在问题 |
|
整改措施 |
|
整改完成时间 |
年 月 日 |
整改单位整改自查验收意见: 整改单位负责人签字: 整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生态环境局验收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
验收单位领导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