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相关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决定将《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环境保护领域中介服务机构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环保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等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2件)
重庆市铜梁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2件)
1.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环境保护领域中介服务机构整改方案〉的通知(铜环发〔2019〕16号)
2.关于加强环保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铜环发〔2019〕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