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活力龙乡·美好铜梁”新春惠民购车消费季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铜梁区汽摩商会及相关企业: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消费,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就业提振消费十条措施的通知》(铜发改委〔2022〕246号)精神,我委将开展以“焕新消费·惠民购车”为主题的新春惠民购车促销活动,并安排专项资金对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购车客户给予适当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15日(以购车发票时间为准)
二、适用范围
在本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买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取得区内机动车销售发票、在本区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的自然人车主。
本活动仅对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燃油汽车补贴2000元/辆,限前1500辆;
(二)新能源汽车补贴4000元/辆,限前300辆;
以购车发票时间先后为序,若购车发票时间先后无法确认的,则以完税证明时间先后为序。
四、申报补助材料
(一)购车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机动车销售发票复印件;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购车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开卡银行明确到支行)
(五)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由铜梁区汽摩商会指导参与商家统一申报或由购车人自行申报。相应资料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区商务委审核(联系方式:商贸流通科,45686373),2023年5月15日后不再受理。
六、审核及拨付
区商务委会同区财政局、公安局、税务局等单位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补贴人员和金额,并按程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兑现。
七、相关要求
(一)各镇街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社会面宣传,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参与度,引导鼓励市民参与本次消费活动,有序推进此项工作,促进促销政策落地见效。
(二)铜梁区汽摩商会要发挥好行业带头作用,广泛宣传,联动银行、保险公司、汽车经销商,形成政策叠加联动促销,同时做好每日销售台账,每周报区商务委。
(三)相关汽车经销企业要精心做好本次活动宣传,协助购车人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相应的购车补贴。
重庆市铜梁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