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信息 >其他信息

  • 11500224MB1898270J/2021-00014
  • 优抚双拥
  • 其他
  • 铜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1-08-23
  • 2021-08-23

重庆市铜梁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政策

一、适用范围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二、申报资料

1、审批表、患病复查表(核实病种是否在民发[2011]208号《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慢性病范围》规定范围内);

2、本人书面申请;

3、退伍军人登记表;

4、军队医院相关原始病历或诊断材料;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3、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介绍信到指定医院复查;

4、镇(街道)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5、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上报市局;

6、告知审批结果。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
×
X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

X

您即将访问非政府网站链接,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