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1954年11月1日以后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并参加过作战或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申报资料
1、审批表、信息采集登记表;
2、本人书面申请;
3、退伍军人登记表;
4、有参战、参试记录的相关档案材料;
5、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报流程
1、本人向户籍地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填写《重庆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信息采集登记表》;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上报市局;
4、告知审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