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依法行政保障,为加快实现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共计12次,切实做到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退役军人工作年度计划,与退役军人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助力重大行政决策作用。与重庆天朗律师事务所签订合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全局重大决策、疑难信访回复件审查、行政复议出庭等有关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促进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加强学习宣传,持续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氛围。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开辟退役军人法律政策宣传栏,利用清明祭英烈、9·30烈士纪念日、全民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时间节点,大力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法规进军营,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列入“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培训班”“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必训课程,定期组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军转干部、返乡退役士兵开展针对性学习培训,推荐30名兵支书参加市退役军人培训中心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三是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依托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宣传为基础,广泛开展抚恤优待、社保接续、就业创业等政策法律宣传。
(三)坚持依法行政,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一是高质量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全年接收安置转业军官9人、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31人。开展军人退役“一件事”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接收25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二是强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帮扶。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组织开展“退役第一课”,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台账,举办2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三是落实优抚待遇保障。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待遇自然增长机制,按时完成抚恤和生活优待补助调标和发放。稳步推进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常态化做好光荣牌悬挂、走访慰问驻铜部队官兵和全区退役军人、军烈属代表等工作。
(四)加强权责监督,提高退役军人服务效率。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共办结人大建议1件,按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全年未发生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全年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政策解读、部门信息等各类政务信息21条,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9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三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数字政府建设,积极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服务。用好“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网上运行,打通退役军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法律法规内容专业性强,直接开展学习宣传导致普法内容不易接受,导致部分退役军人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普法效果距离预期仍有差距;二是法治素养和能力不够专业。单位法律专业人才比较紧缺,自觉学法意识有待提高。
三、2024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4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立足退役军人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能力,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高效运行。
(一)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多方位、多角度理解感悟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学用结合,用理论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工作。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始终把学法、用法、普法、培训、教育作为重点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把科学理论贯彻落实到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二)坚持普治并举,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普法进军营、进社区、进学校等多种形式,结合清明、“七一”、“八一”、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依托全区退役军人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发动基层思想政治指导员能动性,深入基层村(社区)重点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助力全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退役军人服务质效。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精准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和生活优待补助,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扎实做好新时代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按时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扎实推进光荣院等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