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文旅发〔2024〕31号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4年铜梁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
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
现将《2024年铜梁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铜梁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我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0〕156号)和《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重庆市区县(自治县)“三馆一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文旅发〔2024〕14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评价的对象
全区各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
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区文化旅游委组织考核;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各镇街组织考核,区级随机进行抽查。
三、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评价时间范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免费开放情况。
(二)业务工作指标。详见附件1、2。
(三)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免费开放绩效奖补资金:
1.当年免费开放中出现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重大违法案子尚未处理完毕的;
2.当年免费开放中不按照财教〔2020〕156号和渝财教〔2012〕25号文件落实和使用资金,或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
四、绩效评价的办法及分值
根据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结果和日常管理情况计算考核得分,按照100分计算后换算最终得分。
(一)免费开放绩效评价,总分100分。由区文化旅游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组织评价,评价方式为明察暗访、满意度调查,1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由各镇街组织评价,区文化旅游委委托第三方机构随机抽查村(社区),11月底前完成。
(二)日常工作情况,实行扣分制。由区文化旅游委随机抽查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情况,如出现站舍不开门、设施设备被占用挪用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扣分分值最多不超过5分。
五、有关事项
(一)各镇街组织本地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对照绩效评价业务指标,于2025年1月3日前提交评价资料。联系人:李媛媛,联系电话:64408607,18983645282。
(二)区级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经费由区文化旅游委负担。各镇街组织的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经费由各镇街负担。
附件:1. 2024年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业务指标
2. 2024年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
评价业务指标
附件1
2024年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业务指标
指标值 |
分值 |
评价细则及方法 | |
基本保障 |
免费开放专项经费对口拨付到位;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配备设施设备,无挪用、挤占等情况。 |
10 |
每有1项未落实扣5分。 |
开放时间 |
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2小时;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开放,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农忙时可适当缩短开放时间。 |
10 |
未达到的不得分。 |
开放项目 |
常设免费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设立有服务项目公示牌,活动信息提前公示并适时更新,活动信息公示要素齐全(包括:项目、时间、地点、组织者及电话等)。 |
20 |
1.服务项目每少一项扣5分;2.未公示扣10分;3.公示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3分。 |
活动开展 |
每年组织读书看报、文化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公共文化活动和服务项目不少于12次,每次活动参与群众不少于50人。其中,以当地党委政府名义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少于2次。指导本辖区内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为辖区内文化骨干(文艺团队)举办文体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为辖区群众举办讲座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
40 |
|
群众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含)以上。 |
20 |
1.达到85%以上(含85%)得20分,达到80%以上(含80%)得10分,低于80%不得分;2.由第三方通过电话抽查、街头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
附件2
2024年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绩效评价业务指标
指标值 |
分值 |
评价细则及方法 | |
开放时间 |
每周对公众开放提供服务的时间不少于30小时;根据实际实行错时开放,双休日、节假日照常开放,农忙时可适当缩短开放时间。 |
10 |
未达到的不得分。 |
开放项目 |
常设免费活动项目不少于4项;设立有服务项目公示牌,活动信息提前公示并适时更新,活动信息公示要素齐全(包括:项目、时间、地点、组织者及电话等)。 |
25 |
1.服务项目每少一项扣5分;2.未公示扣10分;3.公示不规范,每发现一处扣3分。 |
活动开展 |
每年组织读书看报、文化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文化活动和服务项目不少于4次。其中,以当地村两委名义组织开展的活动不少于1次。 |
45 |
以当地村两委名义组织的活动每少一次扣20分,其余活动每少一次扣5分。 |
群众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5%(含)以上。 |
20 |
1.达到85%以上(含85%)得20分,达到80%以上(含80%)得10分,低于80%不得分;2.由第三方通过电话抽查、街头随访、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