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卫执法〔2023〕19号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关于印发2023年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执法大队: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5月9日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预防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卫生监督蓝盾”专项行动的通知》委办(2023—25)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高校。
二、检查时间
(一)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时间
1.2月—3月,开展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现已完成)。
2.6月1日—5日,开展中考、高考前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3.8月—9月,开展秋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时间
3月—11月,开展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学校
1.学校内设医疗机构或保健室执业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持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效执业资质证书情况,检查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档案建立情况等。
2. 传染病防控情况。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查阅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及应急预案等资料,检查学校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情况,查阅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和记录等资料,检查针对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查阅学生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登记、病愈返校证明、疑似传染病病例及病因排查登记、学生健康体检和教师常规体检记录、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记录、校内公共活动区域及物品定期清洗消毒记录等资料。
3.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检查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生活饮用水管理制度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供水设施卫生许可、管理情况,检查自建设施供水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检查二次供水消毒及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检查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情况,学校索取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情况,学校内供水水源防护情况。
(二)托幼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
1. 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提供托育服务的各类机构是否按照 规定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取得备案证明。
2. 卫生保健情况。检查托幼机构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设立保健室及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保育人员,是否有聘用未进行健康检 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情况,检查定期组织工作人员 健康检查情况等。
3. 传染病防控情况。检查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制度建立情况,落实婴幼儿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复课证明查验情况、用品及物表消毒情况等。
4.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检查托幼机构是否向婴幼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四、信息报送
严格按照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信息报送要求,通过“重庆卫生健康执法服务监督平台”的在线报表统计模块填报汇总表(附表 1—4)。
1. 报送学校及幼儿园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3月31日、9月25日前填报汇总表(附表1),6月5日前填报汇总表(附表2),并将学校及幼儿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发送至电子邮箱 xxwsjdc@sina.com。
2. 报送托育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6月30日前填报托育机构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附表3、4)、11月11日前填报全年托育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附表3、4),并将托育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发送至电子邮箱15668038@qq.com。
附表:1.学校及幼儿园春季/秋季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中、高考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汇总表
3.托育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4.托育机构行政处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