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卫函〔2026〕40号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第18100206号建议的复函
刘梅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补贴中医药费用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建议》(第18100206号)收悉。经与区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扩大中医药诊疗服务项目报销范围,提高医保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煎药费,政策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提高10%,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不超过95%;职工医保提高2%,加上各项优惠政策报销比例之和退休人员不超过99.5%,在职职工不超过95%。通过提高医保支付标准,有效减轻群众接受针刺、艾灸、拔罐、推拿、穴位治疗、中药外治等中医适宜技术的就医成本,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受益覆盖面。
二、扩大中药用药范围,提高医保支付标准
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5年)》收载药品3253个(含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其中中成药1396个、中药饮片892个,重庆市按地方权限增补中药饮片201个、中医院内制剂40个,其中铜梁区中医院院内制剂(升白糖浆)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支持院内制剂的调剂使用,纳入医保的院内制剂符合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剂规定的,经备案后即可调剂使用纳入医保支付。参保人使用医保范围的中药饮片按“甲类药品”执行,中药配方颗粒和医疗机构制剂按“乙类药品”执行。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医疗费用,统一执行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差异化提标补贴政策,实现中医项目、中药用药补贴政策全覆盖、无死角。
三、开展DRG付费方式下中医优势病种付费
一是明确中医特色保障病种。通过遴选确定12个中医优势病种纳入“中医特色病种”付费,以支付为导向促进传承,合理体现中医药特色技术劳务价值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二是落实病种权重倾斜补贴。根据中医特色病种历史病例实际发生医疗资源消耗,对中医特色病种病例入组到规定ADRG病组下对应的DRG病组时予以权重倾斜,原则上倾斜比例不超过10%。三是建立考核联动支付机制。通过考核评价,中医特色病种医保付费按对应DRG病组权重倾斜比例进行补偿支付。
四、聚焦重点人群精准补贴,持续夯实中医药惠民成效
立足“一老一小”、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重点群体长期就医、持续调理的刚需特点,依托现有中医药项目、中药费用提标补贴政策,进一步强化精准保障倾斜。重点保障老年病固本调理、儿童体质辨证干预、慢性病长期康复治疗等中医药服务,有效减轻重点人群反复就医、长期治疗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中的独特优势,切实提升重点群体就医获得感。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陈庆华审定,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吴罡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黄小燕,联系电话:45695539,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