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发布日期:2021-11-17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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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两癌”检查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印发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571号)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服务对象】

户籍在铜梁区或常住在铜梁3个月及以上的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除外),且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能检查一次。

【服务机构信息】

初筛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全区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参与辖区集中筛查,主要服务项目为乳腺癌筛查。

【服务项目和内容】

宫颈癌筛查、乳腺癌筛查

【服务流程】

宫颈癌:

1.初筛定点医疗机构对所有宫颈癌筛查者进行妇科盆腔检查、阴道或宫颈分泌物革兰氏染色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取样、固定。并做好“宫颈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妇女宫颈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妇女宫颈癌知识调查问卷”和“宫颈液基细胞学诊断登记表”的填写;将检查个案进行系统建档和系统信息录入。

各初筛单位将宫颈脱落细胞TCT检查标本统一上送区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及时反馈结果至各初筛机构

宫颈脱落细胞TCT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统一在区妇幼保健院妇科门诊免费进行阴道镜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免费组织病理学检查。

3.随访:初筛医疗机构根据检查结果督促可疑或异常的患者尽快做进一步检查,督促确诊患者尽快接受治疗并进行随访。

乳腺癌:

1.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妇科及影像科医生到指定初筛医疗机构对所有乳腺癌筛查者进行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初筛机构做好“乳腺癌检查个案登记表”、“妇女乳腺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妇乳腺癌知识调查问卷”的填写;将检查个案进行系统建档和系统信息录入。

2.乳腺癌初筛03可疑或异常者凭转诊单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免费钼靶X线检查,区妇幼保健院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各初筛机构

3.对乳腺彩超4级及以上、钼靶X线检查4级及以上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各初筛机构将可疑或异常的患者转诊至区妇幼保健院或具有资质的上级医院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每位服务对象可凭身份证复印件、活检发票、病理报告、出院证明到区妇幼保健院妇幼健康管理报销160/

4.区妇幼保健做好全区异常病例的登记,定期将钼靶结果、病理结果反馈至各初筛医疗机构。

5.初筛医疗机构负责所有异常患者的随访工作,督促初筛异常者进一步检查,追踪转诊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受检者或收集受检者检查结果归档

【服务要求】

开展“两癌”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配备有满足“两癌”检查要求的相关设施设备,医务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掌握“两癌”检查技术才能从事“两癌”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三年)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举报投诉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4569506045695063

区卫生健康委网上投诉渠道:http://www.cqstl.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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