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60号)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服务对象】
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
【服务机构信息】
区内全部医疗机构
【服务项目和内容】
1.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 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 服务能力和水平。
3.组织开展叶酸方案实施、培训及督导、发放管理、追踪随访及信息管理等工作,确保目标人群的满意度,提高叶酸各项指标。
【服务流程】
准备怀孕的妇女。辖区妇幼保健人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生育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建立育龄妇女花名册。对备孕妇女通知其领取叶酸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 乡镇妇幼人员或村医按每人每天 0.4 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孕前 3 个月至孕 早期 3 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 1-3 个月的用量。发放人员对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登记叶酸服用情况。服用叶酸 6 个月未怀孕的生育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辖区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高 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高危待孕妇女到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等项目机构领取叶酸 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 领取情况,每半月至少随访一次。乡镇卫生院辖区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 每天服用 4 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高危待孕妇女孕前 3 个月 至孕早期 3 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 1-3 个月的用量。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 在村村医,村医应当每 1-2 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登记其叶酸服用情况,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2010 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 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办妇社发〔2010〕102 号)。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45695060、45695063。
区卫生健康委网上投诉渠道:http//www.cqst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