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把抓好法治工作摆上新机构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职机构抓法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内设行政执法科,具体抓好医保法治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二)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医保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医保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每半年报告一次依法履责、依法办事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医保局综合执法医疗保障工作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新担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2019年度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抽考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1名新担任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并撰写心得体会1篇,医保局和医疗保障中心等2个单位完成执法主体资格申报,6名干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8名干部依法进行执法资格备案。
二、强化学习宣传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强化主体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医保局组建以来,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法治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法治工作5次,法治制度建设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组织党组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9次,党组会学习12次,理论中心组(扩大)会学习13次,党员大会11次、干部职工大会9次,力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肃清”工作的指示要求,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年度报告制度,持续用力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筑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雷先恩同志在党组会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领导班子法治观念。全年重点学习了《监察法》、《社会保险法》、《价格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生育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庆市骗取社会保障基金处理办法》、《重庆市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法定职权和程序,未发生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没有被撒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事件发生。
(二)全面加强培训指导,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考核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医保定点管理和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专题培训指导全区950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服务,以打造智慧医保为契机,深化医院、诊所、卫生室、药店建立药品目录对应关系,实时完善药品信息;对全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黄橙红三色网络预警管理,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定点医保机构医保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联合卫生健康、市政管理、公安等部门,2次在明月广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整治行动宣传,并规定医保定点机构在门诊大厅或收费室外拿出一定的宣传版面、时段进行公益普法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法治实践工作相结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符合实际、特色鲜明的医疗保障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定点服务机构依法梳理医保制度,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医疗保障服务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社保经办和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自觉履行医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三、推进依法履职,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根据《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职责的通知》(铜委办〔2017〕14号)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注重对法治工作的综合考量、个性评判,提高考核指标科学性,医保局和其所辖的医疗保障中心在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活动中,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未发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事件,未收到司法、检察院建议,未收到法院生效裁判或协助执行通知,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事项,未出台或代区委区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向区委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情况,结合医保实际,没有发生需要组织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情形,群众反馈良好。
(一)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着力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完善20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清单,取消12项证明材料,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一窗受理、多方协办,实现审批环节、时间、材料、次数“4个减少”,减轻群众工作量30%以上。优化基本医保在线服务平台,打造居民医保服务系统,将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线上办理,审批特病7925人次,异地就医备案2893人次。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企业、居民通过微官网、移动APP等互联网手段即可办理参保缴费、医疗救助、异地就医、信息查询等业务,“一网通办”基本实现。
(二)围绕岗位职责,严格履职担当。一是参保征缴持续巩固,待遇支付保障有力。 医保参保应保尽保。坚持“政府主导、医保主抓、部门协作、基层操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传统方式与新媒体融合宣传,全面拓宽参保覆盖面,全区参加医疗保险总人数达到78.1万人,全面完成市级目标任务。保费征缴应收尽收。加大法治引领,主动担当服务,部门联合协作,参保对象缴费意识不断提高,少报漏报“两基”现象逐步遏制,年末医疗保险费征收实现9.7亿元。医保待遇应付尽付。以服务参保患者为宗旨, 保障群众看得起病、能看好病,通过网络监控、审核检查等服务手段,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不少一人、不差一分。年度全区实现就诊报账565.9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7.6亿元。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落地见效。以解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为重要抓手,聚焦中央8个专项整治和区委“四治四提”专项行动,集中精力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医药机构欺诈骗保问题。将首批谈判抗癌药品36种和第二批谈判抗癌药品17种纳入医保目录,全区已认定使用资格225例,使用谈判药品1251万元;落实困难群体医保待遇倾斜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全额资助参保3.5万人、768.4万元,救助医疗费用13.3万人次、3051.9万元;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区级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10%,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5%,两项均降低起付线50%。开展医疗保障协议管理专项治理,清理“僵尸”定点医药机构134家,现场稽核268家,网审1000家次,追回违规领取医保金额155万元,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173家,维护了基金安全。
四、围绕党风廉政,强化执纪监管
(一)严格廉洁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始终坚持廉洁自律高标准,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改进作风,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以身作则,作廉洁从政表率。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资金接受派驻纪检组的检查和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职尽责。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等情况。对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责任落实、廉洁从政等情况,未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讲政治守规矩,着力党风廉政建设。把讲政治、守纪律、重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始终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安排,恪守党规党纪,守住红线。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紧压实反腐败斗争责任,用系统鲜活判例和赴区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就近就便举办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教育和先进典型教育,教育和激励党员干部筑牢廉政自律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后勤、政府采购、医疗救助、基金监管、专项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切实堵住制度监管漏洞。开展财政票据和资金缴存清理,定期开展自查内审工作,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和医保基金,带领全局党员干部时刻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开创了医保法制工作新局面。
今年,我局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和部门实际,切实加以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