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在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抓好法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职机构抓法治。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内设行政执法科,具体抓好医保法治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
(二)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医保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医保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医疗保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每半年报告一次依法履责、依法办事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强化主体意识,提高法治素养。医保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工作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工作保障。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法治工作5次,法治制度建设等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党组会学习12次,理论中心组(扩大)会学习12次,主题党日12次、干部职工大会9次,力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肃清”工作的指示要求,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年度报告制度,持续用力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筑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全面加强培训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专题培训指导全区9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服务,以打造智慧医保为契机,深化医院、诊所、卫生室、药店建立药品目录对应关系,实时完善药品信息,推广使用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对全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黄橙红三色网络预警约谈管理,联合卫生健康、市政管理、公安等部门,2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整治行动宣传,并规定医保定点机构在门诊大厅或收费室外拿出一定的宣传版面、时段进行公益普法活动;开展扶贫领域“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工作会,以原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区社会保险局局长文瑛违纪违法事实案例剖析为切口,抓强抓实医疗保障领域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建设,党员干部进企业、进单位、进镇街,进村社、进农家,大力宣传医保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重点解决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医药机构欺诈骗保问题方面的作用。
三、推进依法履职,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法治工作任务。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理、依规监督,加强督促检查,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注重对法治工作的综合考量、个性评判,提高考核指标科学性,新担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2020年度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1名新担任领导干部参加庭审旁听并撰写心得体会1篇,医保局和医疗保障中心等2个单位完成执法主体资格申报,6名干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并依法进行执法资格备案。医保局和其所辖的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医疗保障协议管理活动中,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未发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被有关部门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事件,未收到司法、检察院建议,未收到法院生效裁判或协助执行通知,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事项,出台或代区委区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要求向区司法局报备,结合医保实际,没有发生需要组织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的情形,群众反馈良好。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法治审查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雷先恩同志在党组会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领导班子法治观念;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力量,帮助经办机构依法梳理医保制度,将法治元素直接导入医疗保障服务规范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社保经办和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自觉履行医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严格法定职权和程序,未发生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没有被撒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事件发生。
(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着力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完善15项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和10个主项28子项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将法定办结时间缩减50%以上,印制办事指南摆放于大厅供办事群众阅读收藏,并下发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宣传。二是提升优化经办服务体系,让医保法治宣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于2020年11月入驻市民服务中心,现设2个服务窗口,实施综合柜员制,更加细化工作环节、岗位职责和服务规则。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扎实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宣传工作,让企业职工、居民了解到通过微官网、移动APP等互联网手段即可办理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信息查询等业务,全面提高群众办事快捷度、满意度,群众“好差评”好评率达到100%。
(四)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落地见效。以解决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为重要抓手,集中精力推动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医药机构欺诈骗保问题。一是药品招采步入常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成立招标采购事务科,配备专业人员及时跟进药品和耗材的带量采购工作,完成31家医院94个品种90.3万盒件793万元采购协议量,降低了群众医药费用。二是开展医疗保障协议管理专项治理。抓实医保现场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到网审预警突出问题、群众举报投诉事项2个必查,推行医保网络审核和病历审核同步,按照“拉网初审、重点严审、问题必审”原则,开展日常审核工作,现场检查定点机构1833家次(含网审),处理定点医药机构1281家次(含网审),追回医保基金232.48万元,处理违约金179.06万元,暂停医保服务2家次,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5家。接到举报投诉16起,查实10起,处理医疗机构35家次,追回医保基金11.62万元,处以违约金32.5万元,兑现举报奖励2起起,发放奖励1834.7元。
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局党组书记宗和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引导党组班子成员认真研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各项任务要求,带头学法,模范用法,不断提高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三是加强行政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督促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公示,主动接受上级监督、群众监督和司法监督。
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思路
2021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区相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加大法治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机制,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在干部培训会上,加入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内容,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既要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又要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有关医疗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普及,丰富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和广大参保人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三)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审查所需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推进,真正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工作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