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整治年底突击使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的通知
区内各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及其他相关医疗机构:
为切实规范全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运行秩序,各医保定点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及其他相关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务必严格执行医保服务协议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规范使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严禁发生以下欺诈骗保行为:
一、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
二、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疗文书(门诊处方等);
三、故意虚构、虚增医药服务项目或数量,增加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出;
四、将参保人在零售药店发生的费用纳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
五、虚构就医事实,套现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或销售非医保用品。
近日起,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举报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情况开展检查。对查实存在以上行为的定点机构,将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有执业资格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吊销执业资格”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重庆市铜梁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