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
通告
为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以下几类问题线索:
1. 乱检查行为。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不符合启动程序,检查程序不合法,突破属地管辖原则开展检查;“走过场”检查,“运动式”检查;不遵守“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2. 乱罚款行为。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不予、减轻、从轻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罚款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3. 乱收费行为。擅自增设收费事项,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金额、频次,扩大范围等;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收费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4. 乱查封行为。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涉案财产;不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查封事项、依据和标准等情形。
5. 违规异地执法行为。超越法定职权或法定管辖范围,违规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6. 趋利性执法行为。直接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考核考评结果与案件办理或罚款收入挂钩;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等利益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监控设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7. 执法标准不一致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等情形。
8. 滥用职权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用执法职权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谋取利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执法中刁难企业;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线索:
电话举报:拨打1235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来信举报:邮寄至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388号应急管理执法支队(邮编:402560)。
三、注意事项
线索征集时间: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信息真实性:提倡实名反映问题,我们将对您的信息严格保密。请确保反映情况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
线索有效性:为便于核实查办,请尽可能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
受理范围: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问题线索。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