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应急〔2021〕59号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铜梁区2021—2022年受灾人员
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铜梁区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铜梁区2021—2022年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简称“冬春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冬春救助时段为每年12月至次年5月。为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根据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重庆市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渝应急发〔2019〕6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人员在冬令和春荒期间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
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三、救助标准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因灾造成农作物减产绝收造成冬春生活困难标准为180元/人;因灾造成住房倒损造成冬春生活困难标准为每人200元;因灾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造成冬春生活困难标准为每人260元。
四、救助时段
冬春救助时段为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
五、救助方式
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资金救助,通过“一卡(折)通”发放救助资金;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核定、评估和上报。冬春救助工作实施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分别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当年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做好需救助人员的统计与核查,认真开展冬春救助需求评估。
1.开展调查。9月中下旬开始,各镇(街道)需会同村(社区)逐户调查摸底,详细调查了解本辖区内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将需救助人员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等困难情况进行分类登记。优先考虑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户和受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救助。
2.户主申请。由受灾人员户主根据自身困难情况向村(社区)提交申请书(申请人签字需手写并盖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组提名,村(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字。
3.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受灾人员家庭受灾情况、经济状况、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纪录(需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盖手印)。同时规范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意见表》(附件1),表内评议内容需详细说明该户受灾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4.张榜公示。经村(社区)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2)。公示后无异议或经村(社区)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区)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社区)民主评议意见表》(附件1)、评议纪录等相关资料提交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镇(街)审核。镇(街道)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审核村(社区)上报的相关材料,形成审核记录(附件3)(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急办主任和参加审核的相关人员签字)。根据审核纪录,汇总制作《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4)、《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5),9月30日前报区应急局。
6.区级审定。区应急局收到镇(街道)上报的相关资料后,会同区财政、气象、农业、水利等部门,对辖区全年灾情及灾害分布情况进行会商,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抽查。根据会商、抽查结果和镇(街道)上报的情况,对辖区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做出汇总、评估。审定完成本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并于10月15日前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市应急局,同时上报评估、请款报告。
(二)第二阶段:冬春救助资金拨付。区应急局接到市级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后,根据辖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评估和资金总量,结合各镇(街道)上报的灾情数据和冬春需救助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商区财政局拨付各镇(街道)。
(三)第三阶段:冬春救助资金发放
1.审定对象并张榜公示。各镇(街道)接到拨款通知后,要迅速召开相关会议,再次审定救助对象、测算分类排队中每个类别的人均救助标准(不低于150元)、逐户落实救助金额,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附件6),纳入党委“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确定后,在镇级和村级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电子件和纸质件报区应急局审批。
2.区应急局审批。一是审核资金是否分配完毕(下拨的冬春救助资金);二是审核是否坚持救助标准(不低于150元/人,含物资救助折款);三是审核是否重点救助、分类救助;四是审核发放方式是否社会化发放。
3.发放救助资金。各镇(街道)根据审定后的《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发放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通过“一卡(折)通”发放救助资金,杜绝代领代发。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安全。
(四)第四阶段:立卷归档相关资料。在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各镇(街道)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装订归档(具体要求见附件7)。所有资金发放原始凭证用于财政做账,应急办只保存复印件。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款物管理使用。各镇(街道)要加快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进度,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在收到区级拨付资金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救助对象,及时足额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二)举行集中发放仪式。各镇(街道)要举行冬春救助集中发放仪式,邀请媒体参加报道宣传,并将相关资料(方案、图片等)报区应急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各镇(街道)要督促所辖村(社区)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区应急局报告资金发放情况、救助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区应急局将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纳入综合督查范围。并抽取3-5个镇(街道)实施重点监控,查看相关档案资料,随机抽查其所辖村组和灾民户,并对救助效果作出评估。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控。各镇(街道)务必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要安排人员进村入户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发现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点。要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五)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4)、《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5)。
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1-2个典型案例、集中发放图片和5户接受满意度调查人员名单。3月31前,报送《2021—2022年重庆市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9)。5月20日前报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8)、《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9)、银行发放凭证复印件。以上均需提供政府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和电子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区应急局救灾和物资管理科:023-45642133、18983806937(唐守敏)。资料报送邮箱:12434401@qq.com。
附件:1.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意见表
2.**镇(街道)**村(社区)2021-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对象公示(参考模板)
3. **镇(街道)2021-2022年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审核记录(参考模板)
4.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
5.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6.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救助花名册
7.**镇(街道)2021-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参考模板)
8.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已救助)
9.2021—2022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
10.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资金发放)
11.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物资发放花名册(物资发放)
附件1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
民主评议意见表
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 |
户主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 |
家庭户籍人口 |
主要生活困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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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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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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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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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 户主(签字捺印): 联系电话:年月日 | |||||||
民主评议 |
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 |
其中: | |||||
需口粮救助人数 |
需衣被救助人数 |
需取暖救助 |
需其它生活救助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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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意见: 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公章) 村(居)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
附件2
**镇(街道)**村(社区)
2021-2022年度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对象公示(参考模板)
经民主评议,拟将下列人员确定为2021-2022年度冬春需救助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建议不低于5个工作日)。如有不实不当之处,敬请广大村民反映举报。
序号 |
村组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人) |
救助原因 |
该户因灾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人) |
评议是否通过 |
备注 | |||
需口粮救助人数 |
需衣被救助人数 |
需取暖救助人数 |
需其他救助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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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镇(街道)2021-2022年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员审核记录
(参考模板)
序号 |
村组 |
姓名 |
家庭人口(人) |
救助原因 |
需口粮救助人口 |
需衣被救助人口 |
需取暖救助人口 |
需其他救助人口 |
审核结果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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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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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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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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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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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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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审核人员签字:
附件4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 统计负责人: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
序号 |
行政区划 |
家庭情况 |
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 | ||||||||||
省(区、市) |
地市 |
县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需救助人口 |
备注栏 | |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人 |
-- |
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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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将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损、农作物减产绝收、特殊困难家庭等情况分类,具体情况填写在备注栏。
附件5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地区名称 |
乡村人口(人) |
受灾人口(人) |
需救助人口(人) |
其中: |
本级政府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资金(万元) | |||
需口粮救助人口 |
需衣被救助人口 |
需取暖救助人口 |
需其他生活救助人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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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
填报镇(街道):
序号 |
户主家庭情况 |
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救助 |
村(居)民委员会 |
镇(街道)审核救助 |
公示有无异议 |
备注 |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资金 |
物资(数量) |
资金 |
物资(数量) |
资金 |
物资物资(数量) | |||
单位 |
— |
— |
|
— |
人 |
村组 |
元 |
— |
元 |
— |
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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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附件7
*镇(街道)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档案目录(参考模板)
序号 |
档案名称 |
备注 | |
1 |
分村整理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申请暨村(居)委会民主评议表 |
需救助调查统计阶段所需资料 |
2 |
评议记录(需参评人员签字) | ||
3 |
需救助公示花名册 | ||
4 |
需救助公示图片 | ||
5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 | ||
6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情况统计表 | ||
7 |
镇级资料 |
审核记录(需办所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 | |
8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已救助) | ||
9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 | ||
10 |
本年度村、组、户因灾需救助典型案例(无则不填) | ||
11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及公示资料 | ||
12 |
党委研究记录 |
资金下拨到镇街后所需资料 | |
13 |
发放影像资料 | ||
14 |
上级冬春资金下拨文件,乡镇级救助资金银行发放凭证 | ||
15 |
其他资料请归到合适位置 |
附件8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
填表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 统计负责人: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
序号 |
行政区划 |
家庭情况 |
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 | ||||||||||||
省(区、市) |
地市 |
县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已救助人口 |
已发放救助款 |
已发放救助物资折款 |
救助资金发放形式 | |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人 |
-- |
人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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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2021年-2022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
已救助人数(人) |
资金发放形式 |
镇(街道)资金是否配套 | ||||||||
总数 |
已口粮救助 |
已衣被救助 |
已取暖救助 |
已其他生活救助 |
一卡通 |
现金 |
否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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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资金数量(元) |
救助人口(人) |
资金数量(元) |
救助人口(人) |
配套资金(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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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时间:
本表的逻辑校验:已救助人数≦已口粮救助+已衣被救助+已取暖救助+已其他生活救助;已口粮救助人口≦需口粮救助人口;已衣被救助人口≦需衣被救助人口;已取暧救助人口≦需取暖救助人口;已其它生活救助人口≦需其它生活救助人口。
附件10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资金发放)
单位(盖章):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发放时间:
序号 |
家庭情况 |
需救助情况 |
已救助情况 |
备注(银行名称)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
救助人口(人) |
救助金额(元) |
一卡(折)通账号或领取人签字 | ||||||||||
人口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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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家庭类型分为:①其他户;②民政建档贫困户;③低保对象;④特困人员;⑤重点优抚对象;⑥建卡贫困户。2.用这个样本和银行发放凭证等资料在财政所做账。
附件11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花名册(物资发放)
单位(盖章):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发放时间:
序号 |
家庭情况 |
需救助情况 |
已救助情况 |
备注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家庭住址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
救助人口(人) |
发放物资种类(棉被、棉衣、米、食用油等) |
发放物资数量(床、件、袋、桶等) |
领取人 签字 | ||||||||||
人口 |
种类及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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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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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家庭类型分为:①其他户;②民政建档贫困户;③低保对象;④特困人员;⑤重点优抚对象;⑥建卡贫困户。2.用这个样本等资料在财政所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