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减办〔2023〕13号
重庆市铜梁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2023年因灾倒损住房
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减灾委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度全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帮助受灾困难群众重建家园,现将《铜梁区2023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铜梁区2023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工作方案
为规范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受灾地区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因灾倒塌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关于扎实做好2023年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的通知》(渝减办〔2023〕26号)等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排查,准确核定救助对象
(一)摸清底数,准确核实倒损住房情况。一次灾害过程结束后,镇(街道)应立即组织人员,会同村(居)深入现场查看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一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受灾人员经济损失和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完成核定并建立《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即系统导出的一览表)。
(二)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的对象和范围。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
1. 倒塌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整体结构塌落,或承重构件多数倾倒或严重损坏,必须进行重建的房屋。
2. 严重损坏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无维修价值需拆除的房屋。
3. 一般损坏房屋,即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轻微裂缝,部分明显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严重破坏;需一般修理,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继续使用的房屋。
(三)不纳入恢复重建资金补助的对象。下列情形之一,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1. 因灾倒损的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
2. 有两处及两处以上住房,其中一处因灾损毁的房屋;
3. 因年久失修而倒损的危旧房屋;
4. 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
二、坚持原则,明确救助资金标准
(一)工作原则
1. 统一指导、自建为主。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灾减灾方针,按照规划、建设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指导受灾人员避开易灾区域、灾害隐患点,科学选址后重建住房,坚决避免受灾房屋倒了建、遇灾再倒的恶性循环。要引导受灾人员积极生产自救,筹集款物,自主建造有抗灾能力、造价适中、适宜居住的房屋。
2. 分散为主,适度集中。按照节约土地资源、提高防灾减灾水平的要求,在充分尊重受灾人员意愿的前提下,以分散建房为主,适度集中建房为辅。鼓励受灾重建户到城镇购房或通过购买其他安全住房解决居住问题。
(二)补助标准
1. 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按《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元/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低保对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脱贫户、监测户等特殊困难家庭每间增加补助500元,4间以上的增加补助2000元。一般损坏住房维修,按800元/户给予补助;低保对象、散居特困供养人员、脱贫户、监测户等特殊困难家庭按1200元/户给予补助。
2. 整合资源、打捆政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把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工程、地灾避险搬迁、农村困难残疾人危房改造等补助政策整合,打捆使用资金,为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管理,规范救助审批程序
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即由受灾群众提出因灾倒损住房需恢复重建(维修)资金申请,镇(街道)、村(居)干部入户实地察看;经村(居)民主评议和公示、镇(街道)审核和公示后,报区应急局审批或备案。
(一)本人申请。因灾倒塌、损坏住房的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铜梁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并提交其他相关资料。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申请的,由村(居)民小组提名。
(二)民主评议。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受灾人员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受灾人员书面申请内容或提名内容,对受灾人员因灾住房倒损、需重建(维修)情况及其自建能力进行民主评议。
(三)张榜公示。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本村(居)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街道)审核。
(四)镇(街道)审核。接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评议结果及相关资料后,镇(街道)及时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进一步核实申报对象的家庭经济与住房情况等信息,必要时向核查机构提起核查(低保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不核查,但需提供身份相关印证资料)。根据审核结果,按照分类施救、重点救助的原则,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建议救助金额,并进行再次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铜梁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审核意见”栏对照标准提出明确的建议补助金额,相关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再上报审批。
(五)区应急局审批。区应急局接到镇(街道)上报资料后,适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评估分析结果,进行审批。
四、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到户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确定后,各镇(街道)要按照进度要求和建设质量规范积极组织实施,做好重建和维修住房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序开展。各镇(街道)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填写《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改造)验收表》(附件2),经区应急局审核(备案)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一卡通”账户。
在补助资金的支付过程中,要做到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凭证齐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规范、及时;也可按照工程进度,实行分阶段分期发放,一次性告知。对恢复重建进行统一组织和施工的,补助资金额度也应落实到户、通知到人。
五、强化监管,做好补助资金监督检查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要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强化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在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中,要指导村(居)民做好补助对象申报评议工作;按照分类施救、重点使用的分配原则,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监委等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规范、合法。要采取“自主申请、不建不补;逐户统计、发放到户”的方式管理救助资金,对于确因受灾群众放弃重建等原因,未能完成重建(含购置)工作的,及时将补助资金按程序退回财政。区应急局适时对各镇(街道)倒房恢复重建进行抽查,抽查各项建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建方案执行情况、资金到户情况、建设进度及档案管理情况等,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近期,多次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会商研判,做好监测预警,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要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各镇(街道)、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灾区人心安定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按照要求对标对表制定工作计划,抓好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力抓好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办理受灾群众倒损房恢复重建申请、审批事项等过程中要提供便利,对受灾困难群众给予支持和帮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
附件:1.铜梁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
2.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改造)验收表
3.铜梁区2023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4.分散重建档案管理(参考)
附件1
铜梁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救助审批表
单位:人、间、元、平方米
户 主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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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
家庭 住址 |
街道(镇) 村(居) 社(组) |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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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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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类型 |
低保户□ 特困供养人员□ 脱贫户□ 其他困难户□ 一般户□ | ||||||||||||||||||
受 灾 日 期 |
年 月 日 |
灾害 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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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住 房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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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住房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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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塌住房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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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损坏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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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损 坏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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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类型 |
重建 |
重建住房结构 |
|
计划重建间数 |
|
重建 面积 |
㎡ |
重建 形式 |
集中重建( ) 购房( ) 分户散建( ) 其它( ) |
开工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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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地址 |
原址重建( ) |
镇(街道) 村(居) 社(组) |
完工时间 | ||||||||||||||||||||
维修 |
勾选:是( )否( ) |
维修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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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面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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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投资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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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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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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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救助 |
农村危改 万元、 地灾搬迁 万元 残疾人危改 万元、 其它 万元 | ||||||||||||||||
申报对象简要陈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帮助事项等:
开户人姓名: 银行账号: 申报人签名: (按指纹) 年 月 日 |
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该户因灾住房倒损且家庭经济困难等事项属实;经村(居)委 年 月 日民主评议,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建议给予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维修)补助。 经办人: 主 任: 村(居)民委员会(章) 年 月 日 | ||||||||||||||||||||||
镇(街道)审核(审批)意见: 情况属实,建议每间补助元,合计补助元 大写万 仟 佰元整。
经 办 人: 办公室负责人:
分 管 领 导: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区应急管理局意见: 同意补助元,大写万 仟 佰元整。
经 办 人: 科室负责人:
分 管 领 导: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2)住房结构指:①钢混结构②砖混结构③砖木结构④其他结构(含土木结构、木结构、石砌结构)。
(3)联系电话:救助对象家庭联系电话,若无则填就近可联系电话或村组干部电话。
(4)此表填写到户,一式二份,区应急管理局、镇(街道)各保存一份。
附件2
铜梁区xx年xx街道(镇)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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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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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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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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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
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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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 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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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屋 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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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受损情况 |
倒塌间数 |
| |
严损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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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损 坏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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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 时间 |
|
灾害种类 |
| ||||
恢复 类型 |
重建 |
重建房屋结构 |
|
建筑 面积 |
㎡ | ||
重建 间数 |
|
重建 形式 |
集中重建()购房() 分户散建()其他() | ||||
重建地址 |
镇(街道)村(居)社(组) | ||||||
维修 |
勾选:是( )否( ) |
维修间数 |
| ||||
开工 时间 |
|
竣工时间 |
| ||||
申请补助的原因或困难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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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验收 意见 |
验收人(签字):年月日 | ||||||
镇(街道) 验收意见 |
验收人(签字):年月日 | ||||||
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改造)验收表(正面)
验收表(背面)
旧房照片
新房照片
附件3 | |||||||||||||||||||||||
铜梁区2023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 |||||||||||||||||||||||
序号 |
家庭基本情况 |
住房倒损情况 |
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情况 |
备注 | |||||||||||||||||||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户主联系方式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住房间数 |
房屋结构 |
受灾时间 |
灾害种类 |
倒塌住房间数 |
严重损坏住房间数 |
一般损坏住房间数 |
是否申请恢复重建救助 |
是否为唯一住房 |
拟恢复方式 |
重建情况 |
修缮情况 |
一卡通账号 | |||||
需重建间数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需修缮间数 |
已修缮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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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相关基本指标界定如下: 具体统计调查过程中,统筹考虑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综合确定倒损房屋具体情况。统计调查范围仅限于因灾受损房屋。对于灾前即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灾后需重新鉴定,因灾损坏程度加剧的房屋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原则上,A级不纳入统计,B、C、D级结合具体情况可确定为一般损坏或严重损坏。 5.房屋为倒塌或者严重损坏才能重建,房屋一般损坏只能是修缮。 |
附件4
分散重建档案管理(参考)
共有资料:
1.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
2.镇(街道)审核、公示材料(附公示图片)资料
3.一卡通发放名册及资金发放成功凭证(存档备查)
4.其他相关资料
分户资料:
1.审批表
2.身份证与户口簿(整套)复印件
3.核查资料(如:特殊对象身份印证资料等)
4.民主评议记录和公示材料(附公示图片)
5.原房地产权证(宅基地证)复印件
6.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改造)验收表(附受灾旧房和贴有固定标识的新房全貌图片)
7.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