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铜梁区联验〔2024〕045号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重庆玄天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的玄天湖周家湾片区配套项目新接自来水工程,于2024年9月4日,经过竣工联合验收,验收范围为:施工图所示市政工程,验收通过。
发文机构(盖章)
2024年9月4日
工程名称 |
玄天湖周家湾片区配套项目新接自来水工程 | |||
工程地址 |
黄门村富家桥市政给水点,沿公路至玄天湖周家湾 | |||
工程规模 |
0 |
工程造价 |
258万元 | |
施工许可证号 |
500224202303140120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208-500151-04-05-246056 | |
建设单位 |
重庆玄天湖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设计单位 |
重庆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施工单位 |
重庆佳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 |
重庆拓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是否分期验收 |
是□ 否☑ 最后一期□ | |||
竣工联合验收情况 | ||||
验收事项 |
办理情况 | |||
竣工规划核实 |
通过☑/不涉及□ | |||
消防验收 |
通过□ /不涉及☑ | |||
消防验收备案 |
抽中□/未抽中□ /不涉及☑ | |||
人防验收(含备案) |
通过□ /不涉及☑ | |||
档案专项验收 |
通过☑/承诺制□ | |||
附页:
备注:1.实行消防验收备案的项目,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整改后申请复查。
2.本意见书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证。
3.本意见书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遗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出具机构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