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建委发〔2024〕25号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区在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4〕26号)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及我市市政基础设施事故教训,进一步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使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开展全区在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范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全区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附属设施等。
二、排查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重点范围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建筑幕墙、吊顶、饰面砖(板)、建筑护栏等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设计文件要求落实情况、主要建筑材料质量及性能、锚固和固定措施落实情况等(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排查不留死角。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对全区范围内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开展全覆盖专项排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同步开展自查工作,要针对本工程功能需求、设计要求和施工工艺,结合《在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用表》,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内容,确保排查全面性和针对性。并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在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用表》报区住房城乡建委质安中心备案。
(二)整治取得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要严格做到立行立改,确保问题逐项销号。对于排查整治敷衍了事,发现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区住房城乡建委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住房城乡建委已将本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四不两直”检查范围,并在重点抽查。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对本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结合各地事故案例,举一反三完善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在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用表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在建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排查用表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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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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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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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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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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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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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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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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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
1 |
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由施工单位完成的深化设计应经设计单位确认。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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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过审查批准,并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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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时,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结构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或由检测鉴定单位对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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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按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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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饰面板(砖)工程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试验应满足设计要求,满粘法施工的外墙石板和外墙陶瓷板粘结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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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空处设置的栏杆以及无障碍设施的安全抓杆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牢固。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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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幕墙工程所用材料、构件、组件、紧固件及其他附件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后置埋件、锚栓及连接件,构件的连接节点和槽式预埋件牢固,现场拉拔试验合格。幕墙的性能试验合格。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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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量较大的灯具、风机、显示屏等设备设施悬吊锚固装置符合设计要求并安装牢固,防松措施齐全。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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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吊顶埋件与吊杆的连接、吊杆与龙骨的连接、龙骨与面板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
□符合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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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实体隐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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