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青松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增项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审查意见汇总,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
1.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2.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4年8月13日前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设备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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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第九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结果公示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意见 |
结论 | |
重庆青松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增项 |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结构补强) |
符合要求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