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
第18100223号建议的复函
刘鹏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810022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以开展党建统领基层治理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严格执法监督,严查“蝇贪蚁腐”,全面规范物业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物业领域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物业领域矛盾纠纷和腐败问题势头,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不断增强。
一、严格把关物业入驻。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物业中有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严格监督招标过程,确保招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严格审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承接查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等备案资料。
二、强化物业监督管理。以化解物业矛盾纠纷为落脚点,以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约为核心,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深化物业服务“三亮三即时”(即亮服务内容、亮共有资金收支、亮履约情况;设施设备即时维修、建议投诉即时办理、困难需求即时帮助),推动实现物业服务内容透明化、服务质量规范化、服务收费标准化。同时,按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由街镇会同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或者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对综合评价或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街镇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提出限期整改、调整服务费等建议,推动服务质量量化考核,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大对不良物业服务企业惩戒力度,强化信用评定结果运用,引导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信用评定结果作为招投标的重要参考指标,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自治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加快推动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加快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2026年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覆盖率不低于80%。进一步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模式,发挥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作用,增强业主话语权。目前我区134个小区,16个小区已成立业委会,91个小区已启动物管会组建流程。
四、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执法,建立公安、发改、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执法进小区机制,严肃查处物业服务质价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履约。目前,我委移交线索9条,市场监管局立案2起,消防救援支队立案调查6起、处罚1起,税务局立案查处11起,形成强力震慑。加大对不良物业服务企业惩戒力度,强化信用评定结果运用,持续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委在智慧物业平台管理录入物业企业不良信息14条,物业企业信用扣分共计7分,以数字化赋能精细治理。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建平审定,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李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15日
(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023-45693111,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