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
第18100176号建议的复函
蒋明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76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将一般农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和C级危房修缮补助政策延续实施,并扩大覆盖范围,对剩余危房进行实质性改造”和“每年由政府安排一批旧房外立面改造名额,对农户自愿申请并按要求进行外立面更新的,由政府给予改造总费用20%—30%的补贴”的建议
(一)现行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主要面向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凡唯一住房被鉴定为C级危房的,修缮加固并验收通过后每户补助0.75万元;鉴定为D级危房或无房户的,改建或新建验收通过后每户补助3.5万元。
(二)非重点对象房屋整治要求。对于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农户,依据《重庆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0〕130号)相关规定,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为房屋安全整治第一责任人,须自行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处置。
(三)闲置农房常态化监管。我委将持续强化闲置农房动态监测,督促各镇街压实主体责任,分类推进隐患处置:对存在安全风险的房屋,及时组织人员搬离、停用、拆除、加固或封存;对一般隐患房屋,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改,全力防范农村房屋安全事故。
二、关于“宅基地选择实现由镇街统一平衡,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统筹协调宅基地与图斑的平移调整”的建议
此复函已经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建平审定,由区住房城乡建委党组书记、主任李琼签发。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023-45693111,邮政编码:40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