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函
刘新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地下管网开挖建设的建议》(第173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支持!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控开挖审批,杜绝无序施工。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等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明确所有涉及城市主干道及重点区域的管网施工,必须实行先勘验再审批制度。审批时重点审查施工计划是否包含交通疏解方案、噪音控制措施及围挡规范设置。对未经审批擅自开挖、超范围搭设围挡、逾期不恢复的单位,依法予以顶格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强化统筹协调,避免重复开挖建设。针对城区地下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建立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以及水、电、气、通信等产权单位共同参与的年度管线建设计划。每年集中收集各单位管线建设计划,按照“同一路段、同一时段、统一实施”的原则统筹建设时序。同时,在新、改、扩建市政道路时,对具备条件的区域,探索实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三)全面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知情权。地下排水管网项目实施前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醒目公示牌,明确施工起止时间、围挡范围、绕行建议、监督联系方式,加强社会监督整治施工噪音扰民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地下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重要民生工程,既要保障城市功能提升,也要最大限度降低对市民的干扰。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三件事: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区在建管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解决围挡超期、施工停滞、恢复质量差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设计阶段的审核把关,鼓励采用非开挖技术(如顶管、定向钻),减少明挖施工。三是探索协同联动同步实施制度,整合水、电、气等多单位工作内容,与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李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 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023-4569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