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政协第十一届重庆市铜梁区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共界别组: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我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的提案》(第142号)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物业服务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事关城市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业主及相关部门对小区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物业服务管理领域矛盾纠纷亦日益凸显,您对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的优化建议,调查研究深入,对策措施具体,为加强和改进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意见。为纵深推进党建引领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融入基层治理,进一步完善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管理,推动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2026年4月,我委制定了《关于印发铜梁区“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铜建委发〔2026〕11号)。结合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物业服务监管
加强物业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切实提高物管水平,真正实现质价相符。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街镇、社区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物业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派员参与小区事务,协助做好辖区内物业服务信用管理相关工作。二是加强行业监管执法。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把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合理调整抽取比例,加大对物业收费率不高、群众举报投诉多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检查频率,将镇街及其他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纳入信用监管,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三是加强信用管理运用。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动态管理办法,加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相关主体在创先评优、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将企业信用情况作为重要评定指标,推动构建物业服务行业良好诚信管理体系。
二、全力化解老旧小区物业矛盾纠纷
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社区结合网络舆情、信访投诉、现场察看等渠道全面收集老旧小区需要维修或更新的公共设施。由各镇街汇总后送至我委,按照市、区两级工作目标任务,我委编制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年度部门预算,争取将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改造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对于未纳入部门预算改造部分的公共设施,支持业主多方筹资,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决定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改造方案及资金来源,对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改造项目,我委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简化并公开资金使用流程。二是建立老旧小区公共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在社区指导下,由业委会或社区代管机构,定期对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小区公共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避免出现小区人员伤亡事故。三是鼓励老旧小区业主与周边小区有资质的物业公司接触。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以较低的物业费用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及其公共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
三、全面加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
加强对街道办事处、社区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加快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补齐基层自治短板,规范运行流程。进一步健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把关机制,把好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成员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符合条件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公职人员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推动建立完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运行保障机制,明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清单、职责清单,建立完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沟通机制,监督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提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
四、建立“小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监管责任。协助和配合镇街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派员参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了解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严格落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镇街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分析研判属地辖区物业管理形势,及时研究解决物管领域重大问题。通过物业恳谈会、物业开放日等方式,搭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沟通交流平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服务,推动物业矛盾纠纷化解。三是严格落实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同时,推进公安、城市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落实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进社区、进小区,深入推动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公共设施维护及管理、电梯维修等诸多矛盾纠纷解决,真正构建起上下联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五、深化“三亮三及时”检查工作
我委督促物业企业按照该要求,按时更新“三亮三及时”展板,将展板公示在小区醒目位置,全面公开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收费标准、共有资金的收支、维修资金、履约情况报告等业主十分关心的具体情况。做到亮真实、亮明白,不定期会同街道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做到物业小区全覆盖,促进物业服务更加公开透明。
六、积极探索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
一是探索成立在社区党委领导下的网格党支部物业管理工作专班,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或成立自管组织等方式,加强小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提高物业服务管理能力。二是按照政府主导、社区自治、市场运作、业主联动的原则,在镇街主导下由社区成立或引入兜底性物业服务企业,对市场失灵、自治失效、无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提供低价有偿的托底性物业服务。
此复函已经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李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07月09日
( 联系人:邓燕,联系电话:023-4569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