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其他法定信息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 11500224009334429Q/2023-00053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其他公文
  • 铜梁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
  • 2023-04-24
  • 2023-04-24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14号)和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34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纳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

(二)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三)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四)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二、申报程序

(一)申请。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见附件12)。

(二)申报。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三)初核。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初核填写《初核意见书》(详见附件4),并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初核意见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202358日前报区住房城乡建

(四)复核。住房城乡建收到镇、街道上报的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

三、政策保障

)资金支持政策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市级财政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市级财政补助的装配式农房,除基础可现场浇筑或砌筑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应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的项目和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农民提供分期建房贷款,并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等方面予以倾斜。探索建立农村房屋保险制度,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并提供装配式农房质量安全保险。


附件1: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农户个人).doc    

附件2: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企业).doc

附件3: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doc

附件4:初核意见书.doc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424

    (联系人:夏璐,电话:45693726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小龙人形象
智能机器人形象
智能问答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便民地图 数字人播报 数智大脑 元宇宙会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