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建委发〔2024〕35号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
紧急通知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有关单位:
2024年7月17日,四川省自贡市九鼎大楼发生火灾,造成16人死亡、39人受伤,教训十分惨痛。经初步调查,该起事故系施工管理不当导致。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我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决定加强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7·17”火灾等事故教训,全面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安全教育、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全过程安全管理,切实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控火灾、高坠、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序推进全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高新区在建项目)。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
四、重点内容
(一)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方面
1.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日常管理等制度,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制定消防设施平面规划布置图。
2.加强动火动焊作业管理。要严格落实动火动焊审批制度,作业前要办理动火许可证,焊接作业人员要具备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要提前清理周边易燃物,并配备灭火器材、设置动火监护人。
3.加强消防器材配备。要在各个施工区域、楼层以及木工间、油漆仓库、配电房、易燃材料(建筑垃圾)堆放处等重点防火部位配置合格、有效、数量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护。
4.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管理。安全防护网、防尘网、装饰假草皮等材料燃烧性能必须达到防火要求,施工所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有专用仓库、分类隔离存放,确保通风、防晒,并派专人看管。
5.加强临时建筑管理。生活区、办公区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随意私接电线,严禁封闭环境下使用明火。宿舍、办公用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仓库、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要达到A级,严禁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
6.畅通安全疏散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要设置人员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不得违规堆放材料杂物、停放机械车辆。
7.开展消防事故应急演练。各项目要在7月24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火灾事故响应、处置、救援能力。
(二)高处坠落事故防控方面
1.加强临边洞口防护。要保证施工现场临边、洞口、脚手架、悬空作业、攀爬作业等高坠事故风险部位防护设施完整、牢固,紧跟施工进度,交叉作业后要及时恢复。
2.落实工人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工人高处作业培训教育,指导高处作业、攀爬作业、悬空作业工人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防坠器等防护用品。
3.完善安全带挂点。要结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高处坠落生命线设置标准图集》,通过设置防高坠生命线等措施,有效解决安全带挂点问题。
4.避免恶劣天气高处作业。降雨、高温、大雾、强风、雷电等恶劣天气期间,不得安排人员从事吊篮、脚手架等室外高处作业。
5.落实每日三检要求。建设、监理单位要在每天早上、中午、下午三次现场检查施工单位防高坠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置。
(三)其他方面
1.加强网格化和非常规时段管理。要充分压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网格负责人、网格长、网格员现场管理责任,并重点加强工作日上午8:00前、中午12: 00—14: 00间、下午18:00后以及周末、法定节假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有工人现场作业的任何区域、任何时段均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
2.加强汛期灾害防控。密切关注天气和雨量变化,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强汛前、汛中、汛后隐患排查,严格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突准备。按照“技防、物防、人防”要求,加强深基坑、高边坡、临时设施、机械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3.合理安排高温天气作业。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严禁11:00至16:00期间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含40℃)时,严禁室外作业,采取降温措施后仍不能使室内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全面停止施工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人员,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4.规范施工临时用电。要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加强配电箱、电缆线、用电设备的日常巡查、管理。配电箱要做到关门上锁,非专业电工不得更改用电线路,严防私搭乱接。
5.规范安全防护用品。要全面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质量不合格、老化损坏的要立即清理更换。要通过岗前培训、班前会、“两单两卡”教育等形式,开展防护用品使用培训,提高工人防护意识、规范防护用品使用。同时要加强现场管理,及时制止、纠正不使用、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6.常态化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定期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培训教育,结合“日周月”检查、监理旁站巡查等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整改工作,排查、整改情况要及时、主动上报监督人员。
7.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专款专用要求,并建立使用计划、使用台账。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要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
8.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城市燃气管道。建设单位要收集、复核施工区域及毗邻区域内城市燃气管道信息。施工单位要结合燃气管道情况,编制、报审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方案、事故应急预案,要选择安全、合理的施工工艺,并采取现场监护等安全措施,杜绝野蛮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现场旁站巡查。施工过程造成燃气管道破坏的,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监督人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意识,压实责任。各参建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组织事故警示教育,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化安全管理制度。
(二)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建设单位要牵头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大排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按照“五定”原则推进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风险,有效防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在2024年7月26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消防设施平面规划布置图、火灾事故应急演练)书面报送监督人员。
(三)强化执法,严肃问责。区住房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执法检查强化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特别是主要管理人员脱岗失职、排查工作敷衍了事、发现隐患久拖不治等问题及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从严从重严肃处理,并全区通报、抄告上级单位。
特此通知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