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征收成渝中线高铁(铜梁段)建设工程
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成渝中线高铁(铜梁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
因实施成渝中线高铁(铜梁段)建设需要,铜梁区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府发〔2022〕26号)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11月9日决定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成渝中线高铁(铜梁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二、征收范围:南城街道桐子社区15组2户,黄门新村4、5、6号楼1户,土桥镇大磨村6组1户,共涉及被征收人4户(以产权证为单位),建筑面积4216.74平方米。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2
四、签约期限
本项目的签约期限为30天,即从2023年11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
五、区住房城乡建委为本项目的征收部门,并委托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作为征收实施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现场办公地址: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220室,办公电话:023-45625726;铜梁区土桥镇政府107室,办公电话:023-45625414。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七、在房屋征收的同时,依法收回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八、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成渝中线高铁(铜梁段)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
2.成渝中线高铁(铜梁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补偿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