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建委发〔2021〕132号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第二次调整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铜建委发〔2021〕91号)文件要求,结合镇街后期实际情况,现对2021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第二次进行调整(详见附件),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要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严格抓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格审查,经相关部门身份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才能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二、各镇街要严格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审核审批程序,抓实户申请、村评议、镇街审核、区级审批程序,不得删减和变更申报流程,也不得随意调整补助对象名单。
三、各镇街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管理,抓细质量安全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四、各镇街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在2021年9月30日前全面开工,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竣工。房屋竣工后要立即组织验收,完善危房改造资料,及时上报审核,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132附件:2021 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xlsx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