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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少云镇新正街、海棠街道路综合改造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2-25 来源: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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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建初设〔20235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少云镇新正街、海棠街道路综合改造

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少云镇新正街、海棠街道路综合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资料收悉。设计单位是重庆华筑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曹飞。经我委审查,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规模、功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少云镇琼江社区,为少云镇新正街、海棠街道路综合改造项目,路面改造全长1969.21米,改造面积总计16154㎡。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341.56万元(以审定数为准)。其中:工程费用1071.00万元,其他费用206.88万元,基本预备费63.88万元。

三、公共场所应使用符合节水标准的节水器具。

四、将防雷等设计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并出具审查意见。

五、本工程按基本地震烈度6度进行抗震设防。

六、管线布置严格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35号)规定执行。

七、其他

(一)按铜建委发〔2006153、〔200985号文件精神规定,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二)采用建设部推广的八项新技术成果篇章。严格按《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通告》(第一至八号)执行。

(三)为了加强对审批后初步设计的跟踪管理,建设单位在工程放线前应在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跟踪管理卡,向规划部门申请对工程完工情况进行检查;根据铜建委发〔201031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规划部门申请对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四)本初步设计批复须结合附图方可生效。初步设计经批准后,应严格遵守;确需变更的,应按程序报我委重新审批。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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