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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9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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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农房质量

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22号),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房品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铜梁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

重庆市铜梁区民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司法局

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

重庆市铜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铜梁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铜梁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铜梁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89

重庆市铜梁区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农房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农村房屋品质,切实有效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提高全区农房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2025年,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存量农房安全隐患基本消除。以提高农房建设品质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农房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健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法规制度,有序推进全区现代宜居农房建设,提升农房建设技术和信息服务水平,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房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农房功能品质得到不断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完成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的排查和整治,引导产权人或使用人通过采取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房屋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镇街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扎实抓好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安全隐患,不断巩固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23年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高标准抓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按照由人到房的路径,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数据互通共享,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精确核定住房安全情况,每月更新一次动态监测台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第一时间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通过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及时妥善解决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实现动态清零。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积极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示范的政策文件,大力推广现代宜居农房技术指南,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积极参与田园建筑示范项目评选,鼓励设计单位和设计下乡专家参加优秀农房设计竞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四)推进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争取市级装配式农房建设项目试点,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示范农房。

完成时限:2025年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经济信息委

(五)推广新建农房施工技术。综合考虑全区农村经济条件,结合农村建房工程实践,深入分析总结农房施工技术,组织编制《铜梁区新建农房施工技术导则》,明晰地基及基础、建筑结构、防水工程、消防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施工和水电安装等技术要求,引导和鼓励群众使用经济适用的新型建筑材料,采用合理规范的建造技术,推动科学建房、规范建房,切实提升全区农房建造质量。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六)不断规范提升农房设计水平。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区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和居住习惯,组织开展调研,秉承促进资源、能源集约节约利用的思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实际编制《铜梁区农房设计导则》,规范农房设计和完善农房功能,不断提升全区农房建设现代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七)全面推广农房标准设计图集。遵循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按照节地、节水、节能、环保的要求,切实解决农民建房中所想、所愿、所盼的问题,结合实际编制《铜梁区农房标准设计图集》。积极宣传推广标准设计图集,引导全区农村群众建房更加注重安全、注重完善功能,不断适应现代农村生产生活需要。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

(八)扎实推进设计下乡。引导三师一家专业人才和团队积极开展设计下乡服务,指导乡村项目建设,指导群众认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我区地域特色,精心打造建筑形体、色彩、屋顶、装饰等要素,积极传承龙乡优秀传统文化。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九)强化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鼓励农村建筑工匠参加互联网+建设教育培训在线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创新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能。推广《农村居民建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断规范建房行为。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和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工匠责任制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

(十)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各镇街既有管理机构,实施全过程一体化统筹管理。不断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农房建设安全闭环管理。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十一)推进农房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适时建立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农房建设全流程一网通管一网通办,建设包括农村房屋空间属性信息、质量安全信息在内的行业及地方基础数据库,加强信息共享,为全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管提供支撑。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重要性,把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区住房城乡建委要牵头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协同,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各负其责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发放图册、张贴标语等方式,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要及时总结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进展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装配式农房建设、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等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要在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设计下乡、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的基础上,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研究制定财政支持政策,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示范等工作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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