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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问题举一反三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5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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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

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问题举一反三

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管委会,各在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有关单位:

35日至310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十五组对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抽查检查,共抽查建筑工地3个具体问题16项。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及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的通知》(铜安办〔202323号)要求,现将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对抽查检查指出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责任不落实、是否存在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是否存在突出隐患长期未得到有效整治、是否存在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集中开展整治,切实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高新区在建工业项目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整治重点

(一)国务院安委会抽查检查问题

各项目要仔细对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问题清单(建设施工)》(详见附件),查找在脚手架、模板支架、特种设备、深基坑、消防设施、临时用电、起重吊装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危大工程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风险隐患警示公示、落实整改责任等安全行为方面是否存在相同或类似的问题。

(二)其他重点内容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2.是否落实统一安全帽、全员安全带、防高坠生命线要求;

3.是否存在高处作业人员不正确穿戴、系挂安全带的情况;

4.是否存在临边洞口防护缺失、不牢固,防护设施临时拆除后恢复不及时,电梯井口、脚手架无水平、立面防护,在搭建的模板支架未铺设脚手板的情况;

5.是否存在施工围挡、围墙破损、不稳固的情况;

6.高边坡、深基坑、隧道工程是否由建设单位委托了第三方机构开展动态监测;

7.隧道工程、人工挖孔桩等有限空间作业是否落实了通风、毒气监测措施;

8.是否按要求拨付、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9.结合项目实际需要重点整治的其他事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22日)。各项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建立专项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322日至43日)。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全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对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对重大安全隐患跟踪督办,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督查问责阶段(43日至4月底)。市、区安委会将对企业(项目)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搞形式、走过场和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进行通报、曝光。区住房城乡建委根据督查通报情况,严肃问责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站位。各参建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从严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以及三个责任人、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责任。

(二)加强组织安排。各参建单位严密布置排查整治工作,层层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有序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风险隐患,有效防控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项目要在322日前形成书面排查整治报告,报区住房城乡建委质安中心备案。未按期报送的,将视为未落实排查整治要求,项目经理记3分,总监理工程师记1分。

附件: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问题清单.docx



重庆市铜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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