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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72678/2023-01036
-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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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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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铜梁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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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3-05-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5-25
集体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旧县所登声明(2023)集字第 045号(王*)
王*(户)因保管不善,将020108****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及2-****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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