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镇街
王*(户)因保管不善,将020108****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及2-****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乡村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