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阳 身份证号码 5102**********0433
申请人:刘*亮 身份证号码 5102**********0412
申请人:刘*明 身份证号码 5102**********0413
申请人:陈*梅 身份证号码 5102**********0428
被继承人:刘*华 身份证号码 5102**********0431
申请人刘*阳、刘*亮、刘*明、陈*梅继承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于2023年9月26日向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夫妻关系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继承分配方案、遗产管理人声明书、全体继承人(受遗赠人)名单、自愿放弃继承声明书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刘*华于2021年10月28日死亡。
二、申请人刘*阳、刘*亮、刘*明、陈*梅系刘*华遗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被继承人刘*华的不动产坐落于原铜梁县巴川镇长坡村*社(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209字第0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铜国用(99)字第****号,建筑面积:46.56平方米),以上不动产50%系刘*华的遗产。
四、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刘*阳壹人继承。
五、除第四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我局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亚龙路2号1幢 重庆市铜梁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3-45670980、023-45673343
特此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