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的维护稳定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民兵、兵役、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旅游工作。
6.发展辖区和村级经济,管理本辖区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镇政府、行政村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镇、村级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
7.负责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救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2023年度机关机构构成为: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本级),事业单位机构为: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乡村产业培育中心、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共7个事业单位,较2022年度无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840.82万元,支出总计4840.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54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应上级部门要求,项目入库了如泥结石路硬化项目资金447.68万元、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资金570.69万元、“四好农村路”结转资金206.55万元等专项项目,故造成了预算收支的上涨。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4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54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应上级部门要求,项目入库了如泥结石路硬化项目资金447.68万元、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资金570.69万元、“四好农村路”结转资金206.55万元等专项项目,故造成了预算收入的上涨。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0.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84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54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应上级部门要求,项目入库了如泥结石路硬化项目资金447.68万元、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资金570.69万元、“四好农村路”结转资金206.55万元等专项项目,故造成了预算收入的上涨。其中:基本支出2220.58万元,占45.87%;项目支出2620.24万元,占54.1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40.8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9.54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应上级部门要求,项目入库了如泥结石路硬化项目资金447.68万元、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资金570.69万元、“四好农村路”结转资金206.55万元等专项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4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54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应上级部门要求,项目入库了如泥结石路硬化项目资金447.68万元、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资金570.69万元、“四好农村路”结转资金206.55万元等专项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0.79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泥结石路硬化项目、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四好农村路”结转项目、林业发展改革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的入库及村干部调资,该几项项目是年中进行项目入库或调整的,故年末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9.54万元,增长35.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度相比,应上级部门要求,项目入库了如泥结石路硬化项目资金447.68万元、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资金570.69万元、“四好农村路”结转资金206.55万元等专项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0.79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泥结石路硬化项目、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四好农村路”结转项目、林业发展改革项目、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的入库及村干部调资,该几项项目是年中进行项目入库或调整的,故年末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1.71万元,占19.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目标绩效等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年底决算时,将此项支出调整到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去。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39万元,占1.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编制预算时未将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文化服务中心单独编制预算,决算时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共计59.39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6.22万元,占14.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6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调标。
(5)卫生健康支出83.36万元,占1.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39万元,下降44.7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疫情防控费用的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146.41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41万元,增长1364.10%,主要原因是我镇乡村生态治理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农村环境保护等费用。
(7)城乡社区支出994.78万元,占20.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2.78万元,增长653.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居外立面墙体改造项目及辖区城镇维护资金的增加。
(8)农林水支出1366.43万元,占28.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8.65万元,下降25.13%,主要原因是2023年初编制预算时将事业单位基本人员和公用支出全都编制在农林水支出中,决算时将各事业单位分别到各属大类。
(9)交通运输支出239.04万元,占4.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04万元,增长326.86%,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支出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104.03万元,占2.15%,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9.46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临聘消防人员项目及2023年镇街防汛救灾专项项目资金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0.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9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72万元,下降0.87%,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42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52万元,下降1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84万元,下降86.2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3万元,下降65.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镇党政办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减少了不必要的公车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度未安排此类费用也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已有公务用车,未再进行公务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7万元,下降86.2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原则,健全完善专人负责制度,统一派车,加强审核公务用车的维修申请。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7万元,下降65.6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各项运行维护费用,从而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学习考察一次,共10人,接待费用0.13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全年召开人大会议三次且2022年度未编制人大经费预算,因此增长幅度明显。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万元,增长272.84%,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单位领导干部出省(市)培训机会变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经费,包括了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26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是创建节约型机关,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0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空调、电脑等货物、旧城改造等工程。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3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9项,涉及资金2620.2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项目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对39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其中39个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0个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 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 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5855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