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发〔2024〕19号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居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通知》(铜安办〔2024〕1号)、《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铜安办〔2024〕6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印发《安居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安居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居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
近期,全市发生多起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意识不强、责任不实、底数不清、风险不明、管理不到位、委外不合法、措施不可靠、施救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紧盯关键环节狠抓集中整治,规范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及事故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有毒有害场所定义。主要指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甲烷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存在燃爆、粉尘、高温、低温及缺氧等危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场所。
(二)行业领域。主要分布在建设、农业、城市管理、化工、工贸、矿山、燃气、交通、水利、文旅、教育、卫健、民政、电力、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的有毒有害场所。
(三)主要事故类型。中毒、窒息、火灾、爆炸、淹溺、高处坠落等。
(四)重点治理环节场所
1.建设施工行业。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水利建设工程、铁路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涉及到的坑、(隧)洞、孔、沟、井、管(道)等。
2.农业农村行业。畜禽养殖场涉及的化粪池、沼液储存池及粪污输送管(通)道,畜禽屠宰涉及的污水处理池,农药生产涉及的农药合成与加工车间,饲料及饲料添加生产涉及的地坑、立筒仓、脉冲除尘器,农村沼气设施等。
3.城市管理行业。城市道路涵洞、化粪池、沼气池、供水管网和环卫保洁企业化粪池清掏等。
4.化工行业。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装置及附属设施等场所,重点环保设施(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
5.工贸行业。有限空间、危险化学品存放间、喷漆(调漆)间等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缺氧窒息危害的场所,重点环保设施(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
6.粮食储备领域。重点聚焦粮食储备库(平房仓、楼房仓、浅圆仓、立筒仓)、储油罐、烘干塔及重点环保设施和杀虫或熏蒸作业等。
7.教育行业。实验室、化粪池等。
8.卫生健康行业。制氧间或氧气储存场所、化粪池等。
9.物业管理领域。化粪池、污水排水系统等。
10.排水行业。污水池、污水管廊、药品及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等。
11.供水行业。加氯加药间、药品及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等。
12.环境保护领域。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场所。
13.各行业领域大型设备内部、有人孔管道、有限(受限、密闭)空间等涉及的动火动焊、喷漆防腐等检维修作业。
三、重点任务
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行业分布广、事故风险高、防范难度大,各行业主管办(室、中心、大队)要在《关于系统治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的通知》(铜安办〔2024〕1号)、《重庆市铜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铜安办〔2024〕60号)等系列部署基础上,明确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防范重点,切实有效抓好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管理。
(一)全面摸排起底,做到不留死角。即日起至9月20日,各行业主领域要按照条块结合、分级分类的原则,开展拉网式排查起底,全面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基础情况,全面厘清作业点位、风险类别、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责任人员等基础信息,形成工作台账,及时动态更新。镇规划建设岗、农业服务岗、经济发展岗、民生服务综合岗,安全应急岗等要对照职能职责按期部署完成本行业领域排查起底工作(详见附件1)。由安全应急岗牵头于9月25日前将《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统计表》(详见附件2)汇总。
(二)全面配齐装备,落实“五有”要求。9月30日以前,规模以上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全面配齐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装备设备。其他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至少按照“五有”标准,全面配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防范装备,做到有警示牌、有气体检测仪(可检测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有轴流风机、有空气呼吸器、有安全绳。
(三)强化作业规范,严格“两个流程”。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企业、场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一是作业前严格“三检查”。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检查装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不检查不开工,不合格不作业。二是作业中严格“三步骤”。即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杜绝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四)聚焦问题短板,落实“三项措施”。一是建立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明确包保责任制,逐一明确相关室(办、中心、大队)监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实名挂牌管理。二是开展集中培训。10月20日前,由安全应急岗牵头组织本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防范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三是开展应急演练。10月20日前,所有涉及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的企业单位要按照预案开展一次应急演练,避免因不懂不会、无知无畏、盲目施救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
(五)严格监管执法,做到“四个必查”。相关室(办、中心、大队)要突出重点,全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一查装备配备是否到位,对照装备配备“五有”要求,核查配备情况。二查知识是否掌握,现场抽问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了解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知识掌握情况。三查装备是否会用,现场检查企业从业人员模拟装备使用全流程。四查作业规程是否正确,通过检查作业审批单、查看监控记录等,核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作业流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室(办、中心、大队)为成员的安居镇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及时安排部署我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风险防范化解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摸底排查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指导重点行业领域的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二)严肃追责问责。集中整治期间,对工作落实不力、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镇纪委对相关室(办、中心、大队)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工作开展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于10月20日前,报送至区安委办,佐证资料自行存档备查。
附件:1.安居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职责分工
2. 安居镇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明细表
附件1
安居镇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职责分工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相关室(办、中心、大队)在有关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的监管职责。
1.经济发展岗负责油气长输管道设施、电力建设工程、粮食储备、物资储备、职责范围内粮食加工企业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电力运行、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生产和经营、储存等行业领域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监管,负责职责范围内燃气和其他安全监管职责内行业领域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成品油经营行业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展览、汽车流通(汽车维修保养除外)、旧货流通等行业有毒有害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协调各基础电信企业开展有毒有害场所集中整治。
2.民生服务综合岗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培训基地(机构)等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中化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等行业领域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3.规划建设岗负责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物业管理等行业领域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房屋市政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等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环卫、市政及城市园林绿化、所属公园等行业领域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客(货)运场站、交通建设、汽车维修保养等行业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
4.农业服务岗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城市供水、职责范围内小水电(运管)等行业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农村沼气、农药生产、饲料生产等企业或场所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等行业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5.科教文体岗负责旅行社、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博单位、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领域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系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统筹协调等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
6.安全应急岗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行业领域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监管,督促指导行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7.其他相关室(办、中心、大队)按职责督促指导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有毒有害场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附件2
行业领域有限空间等有毒有害场所明细表
序号 |
行业部门 |
细分领域 |
所在镇街 |
企业 名称 |
企业 地址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负责人手机号 |
行业监管负责人 |
属地监管负责人 |
工作场所/作业空间/类别名称 |
作业 类型 |
主要危险因素 |
主要事故类型 |
风险防控措施 |
监管责任人姓名 |
监管责任人手机号 |
示例 |
区城市管理局 |
环境 卫生 |
xx化粪池 |
自主 |
CH4、H2S、NH3 |
中毒和窒息、爆炸 |
||||||||||
示例 |
区农业农村委 |
种养殖业 |
xx沼气池 |
外包 |
CH4、H2S、NH3 |
中毒和窒息、爆炸 |
||||||||||
示例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房屋市政工程 |
xx人工挖孔桩 |
CH4、H2S |
中毒和窒息 |
|||||||||||
1 |
||||||||||||||||
2 |
注:1.企业地址需明确到镇(街道)门牌号;
2.行业领域为建设施工、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化工、工贸、矿山、粮食储备、教育、电力、卫生健康、物业管理、排水、供水、生态环境、商贸、文化旅游等;未例举的,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大类名称;
3.细分领域:建设施工含市政、房屋、交通、水利、电力、铁路、轨道建设等;农业农村含养殖、屠宰场、农药、饲料等;化工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一般化工企业;工贸含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电力含火力发电、垃圾发电等。
4.工作场所/作业空间/类别名称:xx化粪池、xx沼气池、xx地窖、xx发酵池、xx纸浆池、xx喷漆间等;
5.作业类型分为自主作业或外包作业;
6.主要危险物质为:甲烷(CH4)、硫化氢(H2S)、氨气(NH3)、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氯气(Cl2)、窒息(O2<19.5%)、甲苯、二甲苯、农药生产用原辅材料(异丙胺、二甲基亚砜)等;
7.事故类型分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高处坠落、淹溺等;
8.以上未列举的,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