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安溪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六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关于党建统领“八张问题清单”相关工作要求上来,牢牢扛起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抓紧抓实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法治建设理想信念
制定实施《安溪镇2023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我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次,全面系统、及时跟进学习,始终保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信心和决心。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落实,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
按照党的二十大部署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六届四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推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开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具体措施综合督察和中央依法治国办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安溪镇纪委联合平安办对各板块、岗位、各村(社区)问题整改过程和结果进行督察检查,持续传导压力,释放督察效能,对行动迟缓、整改效果不佳的进行点对点、一对一督导,采取函询约谈、书面督办、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健全核查验收销号制度,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坚决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质量。强化整改结果运用,将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镇考核内容。
(三)开展农村道路安全执法工作,守好农村交通安全底线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农村道路安全执法。一是完善执法程序和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规,明确执法依据和程序,确保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强与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的效率和效果。三是积极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2023年,完成标准化劝导站建设两处,开展交通劝导3403次,驻站执法72余次,交通安全违规违法行为处罚265余起,完成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有奖举报4次,完成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5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安全执法问题。
(四)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用好“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大力实施“一件事一次办”和“一窗综办”,深入实施“互联网+督查”,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做到办一件评一件。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运用智能技术的困难,有力督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已将公共服务104项、行政审批6项纳入“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评价、回复率达100%,整改率达100%;“互联网+督查”核查办理群众意见建议17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5.3%。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主城都市区发展的重大机遇,坚定不移大抓产业,持续强化民生保障,以政务诚信建设为抓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打好“山地”特色牌,实现“两茶”产业(油茶、绿茶)“接二连三”,奋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
(五)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定程序、做好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按照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备案。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及时做好相关重点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发工作,为重点领域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2023年,制定《关于废止部分安溪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规范性文件1个,整改规范性文件1个。
(六)健全落实法律顾问机制,不断提高依法决策能力
充分挖掘法律顾问“法律智囊团”作用,让法治成为推进各项工作的“试金石”。出台《安溪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履职和考核制度》,明确要求法律顾问参与镇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镇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镇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法律顾问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履职,提供现场及在线服务201次,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居)专项活动4次,开展镇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2次,为镇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2条,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和以安溪镇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5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仔细制作并正确使用法律文书,规范文书管理制度,真正做到一案一卷,集中保管、专人负责。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采取口头答复或书面公开等有效形式,认真落实“六公开”制度,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一一公开,使前来办事的人明白各项要求,一次性把事情办好。2023年,我镇行政处罚共3件,总计罚款3800元;网上公开公共服务104项、行政审批6项,通过政府信息网站依法公开信息181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八)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面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五个一”、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系列行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氛围。各村(社区)均培育“法律明白人”4名、配备人民调解员1名,实现“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全镇20名“法律明白人”中,村“两委”干部占86.7%,党员占66.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93.33%。打造出一支高素质基层法治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主动参与邻里、婚姻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化解;对接扶贫村、贫困户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工作;参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化解,帮助群众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引导其理性表达利益诉求。2023,辖区调解员化解纠纷152件,全镇调委会调解力指数达到25,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及解答法律问题152批次,开展推广“12348”重庆法网活动2次,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辖区民风持续好转。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居法律顾问推广及咨询量较少,法律明白人的知晓度还不够高。二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够深入。执法事项权限下放越来越多,但执法人员偏少,且专业性不强,对于下放职权学习不深入,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还不够透彻。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家中老人和儿童居多,缺乏相应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社会安全感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了解、对日常执法不理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广村居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发挥法律明白人和调解员作用,宣传法律知识。抓住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引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加强综合执法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每一位执法人员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3.深化法治宣传,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下沉到村社一级,通过院坝会、日常入户宣传安溪镇治安巡逻、违法犯罪打击、矛盾纠纷调解、禁毒、特殊群体管控等工作,做到人人知晓、户户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