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镇8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5 来源:安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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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镇8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4   8   16 日— 8  20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 45393324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1

刘兴兵

龙峰村

其他困难

2

杨文华

龙峰村

重大疾病

3

张康明

龙峰村

其他困难

4

蒋德模

安康村

重大疾病

5

黄德贞

金滩村

其他困难

6

蒋克建

金滩村

其他困难

7

蒋克明

金滩村

就学困难

8

赵明贵

金滩村

其他困难

9

王明益

谭洪村

其他困难

10

穆宜伦

谭洪村

就学困难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申请人

(户主)

居住地址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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