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10月临时救助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临时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家庭(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核实,作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从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0 月 29 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反馈,监督电话: 023-45393324 。
一、 拟给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给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宗和海 |
龙峰村 |
其他困难 |
2 |
张文碧 |
安康村 |
重大疾病 |
3 |
唐代琼 |
安康村 |
其他困难 |
4 |
安代发 |
安康村 |
其他困难 |
5 |
肖玉珍 |
安康村 |
其他困难 |
6 |
罗献昌 |
安康村 |
其他困难 |
7 |
刘兴开 |
安康村 |
其他困难 |
8 |
罗虞华 |
安康村 |
其他困难 |
二、拟不予临时救助的家庭或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户主) |
居住地址 |
不予临时救助理由 |
1 |
杨兴淑 |
龙峰村 |
财产超标 |
重庆市铜梁区安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